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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研究方法與設計

第二節 研究對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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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節 研究對象

一、研究場域的選取

為了能順利尋找本研究所指之老年失智症老人之妻子照顧者作為訪談對 象,由於研究者就讀位於台北市之政治大學、並居住於新北市新店區,故就訪談 便利性而言,研究者將研究場域設定在大台北地區之提供失智症家屬相關服務的 單位為主;其次,從研究者與研究場域的關係來說,由於研究者過去曾於失智症 場域服務,與許多提供失智症服務相關的機構有合作與接觸的網絡,譬如:失智 症協會、失智老人基金會、家庭照顧者關懷總會、健忘天使關懷協會、康泰醫療 基金會(家屬溫馨下午茶)、各日間照顧中心等,應有利於獲得機構之協助與信 任;最後,就場域來說,研究者從事老人服務工作約為兩年半,其後在研究所進 修期間,易於老人福利推動聯盟、龍山日間照顧中心等老人福利服務機構實習,

對此場域有一定的熟悉度與了解度,應有利於邀請機構推薦合適的受訪對象。

二、研究對象的選取

(一)立意抽樣

質性研究的抽樣策略在於「深而不廣」,主要建立在能夠提供深度和多元資 料為準(潘淑滿,2003),此外,質性研究在抽樣時需要注意的重點有三,包括:

(1)樣本與研究問題之間的關係-研究者在選取樣本時可根據與研究目的相關 的因素,來建立一個抽樣框架,以作為篩選樣本的參考;(2)樣本的個人條件-

樣本的個人經歷與研究問題相關,且擁有良好的表達能力分享自己的精力與想 法;(3)樣本與研究者之間的關係-樣本與研究者之間是否存在雙重關係或利害 關係,以至於影響樣本提供資訊的態度(陳向明,2002)。

在 質 性 研 究 中 最 常 使 用 的 非 隨 機 抽 樣 方 式 乃 是 立 意 抽 樣 ( purposeful sampling),係指按照研究目的選取能夠為研究問題提供最大資訊量的研究對 象,此也被稱之為理論性抽樣,即按照研究設計的理論指導進行抽樣(陳向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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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如此可透過少數的研究樣本來取得深入且豐厚的資訊(潘淑滿,2003)。

綜前,本研究的重點不在於推論,而是希望透過深度訪談來探討未知的現象與意 義,爰此,本研究將採用立意抽樣,依照本研究的研究目的與理論來選擇資訊豐 富的個案。

(二)樣本的選取標準

依據本研究主題,研究對象為「失智症老人之老年妻子照顧者」,並依據文 獻及理論以篩選樣本的標準有以下三點:

1、失智症病程:由於本研究主要探討夫妻共同攜手走過半生,積累許多共同記 憶,若一方出現遺忘,則另一方會受到哪些影響;又妻子經歷「被遺忘」對 於自我與自我統整會帶來何種變化。而失智症的病程發展會影響記憶遺忘的 程度,因此,本研究將失智症病程中之輕、中、重度等三級均納入樣本選取 的考量。

2、考量樣本稀少,且我國婚配年齡平均差距範圍約在 3 至 5 歲,即便丈夫罹患 失智多年但妻子或許未達法定老人年齡,故放寬定義老年為 60 歲以上。

3、具有語言表達能力者。

此外,為增加資料的豐富性,將採用最大變異抽樣(Maximum Variation Sampling)策略來選取異質性樣本,按照文獻及理論基礎,在選取受訪對象時一 併考量下列兩大特性:

1、居住安排:僅與配偶同住、或是與子女同住的妻子照顧者,在照顧工作、社 會資源網絡、情緒性與工具性支持等皆有不同的情形,而若妻子照顧者能夠 與他人互動的機會較多,其親密與互惠的支持或許可透過其他人(非失智症 配偶)來提供,亦可能發展出不同的態樣,故本研究將兩種情形均納入考量。

2、尚未進入正式資源體系:由於家庭及其他非正式網絡的成員往往被老人視為 是自己的自然延伸,也是老人在生命週期中較早階段所根植的互惠之協助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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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節 資料收集與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