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研究設計
第四節 研究對象
基於辦理到宅服務的機構,大部份皆有申請政府發展遲緩兒童到宅服 務實施計畫經費,因而造成研究對象的不易尋找,本研究是以私人基金會 補助名單中,篩選出有申請其補助經費辦理到宅服務的機構,再以電話聯 絡到宅負責人,並徵詢其接受訪談之意願。
針對研究目的,選取五間機構為對象,其共通點為,提供服務區域皆 位處於資源較貧乏處。而為了方便分析比較結果,因此除了目前無申請政 府經費辦理到宅服務的機構三間,另選取以政府經費辦理到宅服務的對照 機構二間。為符合研究目的,故每機構只選一名到宅服務負責人(表3-1)。
表3-1受訪專業人員之基本資料
受訪者 所在縣市 代碼
機構
代碼 編碼代號 機構經費來源 訪談日期 怡組長 P A01 PA0120140102 自籌 20140102 張主任 M A01 MA0120131225 政府 20131225 文負責人 M B01 MB0120131212 自籌 20131212 梅組長 C A01 CA0120131118 自籌 20131118 穎組長 N A01 NA0120140114 政府 20140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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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節 資料收集與分析
壹、資料蒐集
研究者根據研究目的及性質,運用事先設計好的訪談大綱為引導,透 過訪談的過程,讓受訪者敘述其對當前自籌經費辦理到宅的看法,及自籌 經費辦理到宅的機構間合作的困難及因應作法。進行訪談前,研究者會先 對確定的研究參與者進行背景資料初步了解,與研究參與者開始接觸時,
也會秉持著尊重、誠懇與謹慎的態度與之互動。為了讓研究參與者充份了 解本研究主題、目的、性質與倫理等議題,研究者更會事先明白告知,並 請其簽署參與研究同意書(附錄二)。訪談結束後,研究者再針對受訪者 的意見內容進行分析與探討,整理出符合本研究的待答問題。
貳、資料分析
張芬芬(2010)指出資料分析是將蒐集到的原始資料反覆抽絲剝繭、
分門別類、引出意義的過程。而Thomas(2000)及林金定等人(2005)又 提出資料分析方法可分為5個程序:(1)原始數據文件的準備(Preparation of raw data files); (2)仔細閱讀原文(Close reading of text);(3)歸 納類別(Creation of categories);(4)檢視重疊及未編碼的文件(Overlapping coding and un-coded text);(5)重複修訂並做更完善的分類(Continuing revision and refinement of category system)。本研究的應用如下:
(1)原始數據文件的準備:研究者在完全訪談程序後,即將本研究所蒐 集到的所有訪談資料轉譯成逐字稿。
(2)仔細閱讀原文:研究者反覆不斷地瀏覽整篇逐字稿,並找出和本研 究相關的部分。
(3)歸納類別:將逐字稿內容進行比對,並找出異同處,再針對各項研 究主題將屬性相同的編碼分門別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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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檢視重疊及未編碼的文件:研究者仔細檢視全部資料編碼後是否有 重疊及未編碼部份,若有則再行歸納分類。
(5)重複修訂並做更完善的分類:研究者將相關編碼同置一處,建立相 關類屬關係,再將同性質的問題做整合,呈現出本研究所欲探討的目的及 主軸。
研究者依據研究目的,在資料分析之前將問題的回應做有系統的分類,
包括:(一)建立逐字稿:為能讓後續分析更順利,研究者將訪談後所有 的口語資料、情緒反應及其相關訪談情境的錄音檔謄寫成完整詳細的逐字 稿。(二)資料的編碼:研究者將訪談的逐字稿及所蒐集到相關文件瀏覽 後,即開始進行訪談資料編碼。編碼方式依序為第一碼是機構所在地(如:
台北=P),第二碼為受訪對象所屬機構代碼(如:所在地的第一家=A01,
第二家=A02),第三碼代表收集資料的時間(如:20131018=2013年10月 18日)。
經過前半段對資料的反覆整理、分類、編碼的工作後,研究者即開始 進行後半段的分析工作,務求對手中的資料做出最適當的解釋與判斷,即 使是片段資料亦使其能夠詳實呈現某種完整概念。經過檢視各種解釋、分 析後再次參考相關文獻,並撰寫結果與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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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節 研究信效度
效度是研究設計必須考慮的問題,因為一個研究本身不科學、不精確,
效度很低,即使它再珍貴,不能正確解釋問題現象,也不可能有什麼實際 意義。效度表示一項研究所欲瞭解特質的真實性和準確性程度;而信度是 效度的必要條件,但不是充分條件,它主要是指測量結果的穩定性與一致 性(許禎元,2004)。
質性研究貴在能精緻且深入地觀察現象,但因為質性研究的標準常因 人而異,其評估的「效度」也常被質疑。然而質性研究的效度問題畢竟不 同於量化工具只要求數據的精準與正確,它指的是一種構念與資料間的關 係,在乎的是來自參與者本身經驗的忠實描述,是一種研究項目和階段之 間的真實「關係」,要建立一個研究效度,必須檢驗研究內涵,包括研究 的概念結構、收集資料的方式、分析與解釋的方式等等(羅德興、王明雯,
2012;何金針,2004)。
信實度為一項研究是否能夠成立的關鍵,而信實度的建立則依據了以 下的具體作法:1、澄清研究者背景與立場;2、長期進駐田野;3、使用 三角檢正;4、運用參與者檢核;5、採用同儕審視;6、進行厚實敘寫;7、
從事反例個案分析;8、使用外部查核(潘慧玲,2003)。本研究所採行 的方式為以下三種:
1、三角檢正:三角檢正包含資料的不同來源與方法及研究者與理論的 檢正。本研究者針對同一問題,以訪談的方式,蒐集不同機構的到宅負責 人的看法來加以檢正。
2、同儕審視:主要是邀請未參與研究的外部人員,對研究者的方法與 所得資料分析詮釋後提出建議與詰問,讓研究者得以用最誠實的態度面對 自己與研究。本研究者於研究一開始除了與指導教授研討整個研究方向外,
另邀請三位在早療相關機構任職資深的同學,藉由他們對整個福利體系結 構了解的程度,協助研究者在擬定訪談大綱及資料分析撰寫詮釋後提出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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題與建議,讓本研究得以更加貼近真實。
3、厚實敘寫:對研究的情境與人事清楚的描述,將有助於讀者掌握其 他情境具有的共同特徵,而能將此研究的發現應用於他處。本研究在資料 蒐集時全程錄音,研究者並將當下情境以筆記方式記錄下來,在每次的資 料分析時務必將當下的情境考量進去,以求最貼近受訪者的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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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節 研究限制與研究倫理
壹、研究限制
本研究主要探討自籌經費辦理到宅服務的機構間合作情形,訪談為主 要資料蒐集法,在研究過程中可能產生的侷限如下:
一、目前辦理早期療育到宅服務的機構並不多,且大部份是向內政部兒童 局申請經費辦理。自籌經費(向私人基金會申請經費)的機構通常是辦理 據點服務,到宅則為其中一小部份業務。而某些機構因受限於本身的因素 拒絕受訪,所以研究個案有限。
二、本研究以訪談做為主要蒐集資料方法,研究者本身的能力、背景、經 驗、理念、技巧等皆可能影響到資料收集及分析的結果。
研究者克服研究過程中產生侷限的方法:
一、對於個案的蒐集,是由內政部兒童局網站和私人基金會網站中蒐尋出 有辦理到宅服務的機構,而後一一打電話與機構確認,並提出訪談邀請。
二、為克服研究者本身的侷限,除了不斷與指導教授討論與修正訪談大綱 外,另為了克服因本身背景與經驗不足所造成的不客觀因素,研究者尚以 在早療領域多年的三位同學做為試訪對象,一再地針對試訪的結果做討論,
力求正式訪談時能夠更貼近客觀。
貳、研究倫理
研究倫理係指,進行研究時避免與研究對象及相關人員發生衝突,且 於提升研究品質時須遵守的行為規範。亦即,研究倫理是為保護受訪對象,
避免其因研究受到傷害(潘淑滿,2003)。林天佑(2005)統整各研究學 者意見,列出五大原則,本研究依此原則進行倫理規範。述明如下:
一、尊重個人的意願:研究者於邀請研究對象時,即先詳細說明本研究的 目的及蒐集資料方式,徵得研究對象同意後,就給予其一式二份的參與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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究同意書。但基於保障個人基本人權,任何被選為研究對象的個人,都有 拒絕接受的權利。換言之,未經徵得當事人的同意,研究者不得逕行對其 進行研究,即使徵得同意,當事人亦可隨時終止參與。 另,在尊重個人 意願的準則之下,本研究盡量避免蒐集非必要性的意見或非必要的個人資 料;儘可能不對個人的每一行為反應或意見做個別記錄;若當事人缺乏參 與意願,絕對尊重當事人的權利。
二、確保個人隱私:本研究在蒐集資料時,完全遵守匿名及私密性原則。
進行逐字稿編碼時,另以代號取代受訪者真實姓名,避免使外界從資料判 斷出受訪者真實身分。
三、不危害研究對象的身心:雖本研究並無任何危害研究對象身心狀況的 可能,但研究者仍有責任及義務確保每一研究對象在研究進行過程中,不 會受到生理或心理上的傷害,包括造成身體受傷、長期心理上的不愉快或 恐懼等。另外,在研究設計時,研究者也會慎重考慮,如何減低其他可能 造成暫時、輕微的生理、心理上的影響。
四、遵守誠信原則:進行本研究時,研究者會明白告知研究對象,研究目 的、研究的需要、研究的設計與方法,絕不以隱瞞研究對象的方法,來進 行研究。
五、客觀分析及報導:在結果分析方面,研究者盡量以中立的角度將所獲 得的相關資料,依據研究設計進行客觀分析,不刻意排除負面以及非預期 的研究資料,使讀者能完整的掌握研究結果。在結果報導方面,研究者則 詳細條述研究設計的缺失及限制,務使讀者瞭解研究的可信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