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研究設計與實施
第二節 研究對象
本研究以教學輔導教師為研究對象,以下說明選擇研究對象的理由和抽樣方 式。
壹、研究對象的選擇理由
本研究為探究高中職教學輔導教師運用資料的情況,以立意抽樣的方式選取 北北基地區的教學輔導教師為抽樣範圍,擔任教學輔導的教師必須符合教學輔導 教師遴選制度中所涵蓋的資格,並基於其教育專業背景和豐富的教學經歷,以及
在北北基教學輔導教師研習課程中的培訓,如 99 至 101 年度北北基教學輔導教師 研習課程包含了教學觀察和學生學習成果分析診斷等研習課程(見附錄二)(教育 部教師專業發展評鑑區域人才培育中心北北基區中學組,2011,2012,2013),從 此課程設計可見資料的蒐集和分析亦被認為是教學輔導教師需關注的範圍之一,
因此更加強了本研究以教學輔導教師為研究對象的理由,故此選擇北北基地區的 教學輔導教師為研究對象。
貳、研究對象的抽樣方式
本研究採取立意抽樣和 Patton 所說的「非概率抽樣」或「目的性抽樣」相似,
即按照研究的目的抽取能夠為研究問題提供最大資訊量的研究對象,由於質的研 究注重對研究對象獲得比較深入細緻的解釋性理解,因此研究對象的數量一般都 比較小,不可能(也不必要)採取概率抽樣的方式(引自陳向明,2002)。
本研究以北北基地區 99 至 101 年度取得教學輔導教師培訓認證的高中職教師 為抽樣母群體,共 75 位,其中高中(含完全中學高中部)教師有 57 位,高職為 18 位,選擇高中職教學輔導教師而不選擇國中教學輔導教師的原因在於參與 99 至 101 年度研習的參與情形,以 99 至 101 年度參加在職成長課程的教學輔導教師人 數比例來看,如表 3-1 所示,高中職參加的教師相較於國中多,前者共 75 位,佔 65.2%,國中有 40 位,僅佔 34.8%;又以研究對象所服務的學校於縣市分布情形來 看,範圍涵蓋臺北市、新北市和基隆市,國中教學輔導教師的參與學校以臺北市 居多,新北市兩所,基隆市則僅一所,而高中職教學輔導教師所服務的學校於臺 北市有 17 所,新北市則有 14 所,有鑑於日後蒐集資料的代表性,在抽樣上避免 限於某一地區資料的限制,故以高中職教學輔導教師為對象,藉以具代表性的抽 樣母群體做立意抽樣。
表 3-1 99 至 101 年度教學輔導教師在職成長研習人數及服務學校縣市分布
參與人數
服務學校縣市分布
臺北市 新北市 基隆市 國中 40 位 14 所 2 所 1 所 高中職 75 位 17 所 14 所 0 所 資料來源:研究者整理
本研究在抽樣受訪者之前先徵詢教師專業發展評鑑輔導委員和輔導夥伴的意 見,諮詢訪談題目和抽樣人數的推薦,推薦則以高中職學校實行教學輔導教師較 為投入,或教學輔導教師本身為認證表現上較佳者,共抽樣出 22 位高中職教學輔 導教師,在後續邀請、詢問後,排除掉因時間無法配合的人數,最後參與研究者 有 16 位,涵蓋 9 所高中職學校,分別位於臺北市和新北市地區,高中學校數為 7 所,高職學校數為 2 所,而 16 位教學輔導教師的教學領域則涵蓋了國文(4 位)、
英文(1 位)、數學(1 位)、物理(1 位)、歷史(1 位)、地理(2 位)、公民(2 位)、家政(1 位)、資訊科技(1 位)、商科(1 位)和幼兒保育科(1 位),藉由 這 16 位教學輔導教師輔導夥伴教師教學精進的經驗,以了解目前運用資料進行教 學輔導之現況和看法,如表 3-2 所示。
表 3-2 研究對象基本資料
代碼 性別 現任職務 教學年資 夥伴教師及其教授科目 T1 女 英文科教師 22 年 3 位(英文科)
T2 女 國文科教師 25 年 1 位(國文科)
T3 女 國文科教師 20 年 1 位(國文科)
T4 女 物理科教師 22 年 1 位(物理科)
T5 男 歷史科教師 23 年 2 位(歷史科)
代碼 性別 現任職務 教學年資 夥伴教師及其教授科目 T6 女 地理科教師、
實驗研究組組長 24 年 3 位(歷史、地理科)
T7 女 家政科教師 25 年 2 位(家政科)
T8 女 公民科教師 19 年 1 位(公民科)
T9 女 公民科教師 20 年 2 位(公民科)
T10 女 資訊科教師、
校長秘書 25 年 1 位(資訊科)
T11 女 國文科教師 30 年 1 位(國文科)
T12 男 數學科教師、
實驗研究組組長 12 年 2 位(特教、數學科)
T13 女 地理科教師 13 年 4 位(地理、數學、化學科)
T14 男 商管科教師、
教務主任 24 年 2 位(商管科)
T15 女 國文科教師、
教學組組長 14 年 2 位(體育、資訊科)
T16 女 幼兒保育科教師 13 年 1 位(幼兒保育科)
資料來源:研究者整理
第三節 研究工具與實施程序 以下分成研究工具和實施程序兩部分做說明。
壹、研究工具
研究工具包含訪談同意書和訪談題目大綱,說明如下:
一、訪談同意書
訪談進行前,先提供受訪者訪談同意書(見附錄三),同意書上表明研究者身 分和研究題目、目的,說明訪談進行方式,並表明對受訪者權益之尊重,以建立 研究上的互信。最後確認受訪者已經明確知道同意書內容,並且同意接受訪談,
再進行訪談。
二、訪談大綱
本研究探討教學輔導教師運用資料的現況,乃依資料導向決定的相關文獻,
研擬半結構式訪談題目,再諮詢教師專業發展評鑑輔導委員和輔導夥伴的意見進 行修改調整,最終確定出訪談大綱(見附錄四),而在實際進行訪談前則提供受訪 者先行了解受訪範圍。題目大綱主要包括運用資料的類型、運用資料的目的、運 用資料的過程、運用資料時的影響因素。進行訪談的過程中,則依據受訪者的回 應,視需要調整提問的順序,或是進一步追問相關的問題。
貳、實施程序
訪談實施時間自 2014 年 3 月起至 5 月中旬為止,共有 16 次的訪談內容,以 下分為訪談前、中、後三階段說明訪談作法。
一、訪談前
訪談前先聯繫抽樣後的研究對象,於 2 月開始連繫,向受訪者說明研究主題 和目的之後,徵詢其受訪意願,而在取得同意之後,提供訪談同意書和訪談題目 大綱予其檢視參考,並大約說明訪談的進行方式。除此之外,也選擇以便利、安 靜為考量的訪談地點進行訪談。
二、訪談中
在訪談正式進行之前,再次確認受訪者知悉訪談同意書的內容,並再次告知 訪談的進行方式和錄音記錄等,以及研究者在本研究上遵守的倫理規範,以讓受 訪者能安心而自然地進行訪談。在訪談進行的過程當中,全程使用紙筆記錄訪談 中的重點、受訪者的肢體動作表情等,也另以錄音做為紙筆記錄的輔助。
三、訪談後
訪談結束後,則進行訪談內容的整理,包括繕打逐字稿、整理訪談筆記,於 兩週內完成上述程序後,將整理後的文件內容交由受訪者檢視,以確認內容無遺 漏,以求研究資料的完整度和真實性。
第四節 資料處理、分析與檢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