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研究設計與實施
第二節 研究對象
本研究採用問卷調查法,旨在瞭解中部地區六年級學生之閱讀理解能力現況 及影響其閱讀理解能力之相關因素,故選取中部地區之國小六年級學生為研究對 象,對象分為預試樣本與正式施測樣本兩部份,茲將二者逐一分述如下:
一、預試樣本
本研究之工具編製完成後,為檢視個人因素、家庭因素、學校因素等量表和 閱讀理解測驗之文本與試題是否合適、是否符合六年級學生的閱讀程度、試題品 質、及試題是否符合預期的閱讀理解層次,故先行進行預試,以驗證本研究所編 製工具之效度、信度,以及相關題目之修改。
根據李茂能(2006)和邱皓政(2012)的建議,預試樣本數至少為預試題數 的 5 倍。本研究四個工具中,以閱讀理解能力測驗之題數(45 題)為最多,故預 試之抽樣人數需 225 人。
本研究之預試樣本對象為臺中市的公立國民小學六年級年級學生,依據學校 規模,共發出 237 份問卷與測驗,回收 232 份後,剔除無效及填答不實之問卷,
剩餘 223 份有效問卷與測驗進行統計之項目分析,並根據預試結果,修正量表與 測驗之文本與試題。
二、正式施測樣本
本研究係以 103 學年度就讀於中部地區之國小六年級學生為研究對象,抽樣 範圍以臺中市、彰化縣市及南投縣市之六年級學生為母群體,為使樣本更具代表 性,抽樣方式採取多階段抽樣方式。第一階段採分層隨機抽樣,依據各縣市學校 校數及學校規模比例為分層原則;第二階段以叢集抽樣方式,從樣本學校中抽取 班級,作為實際施測之研究樣本,詳述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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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施測學校之抽取
根據教育部統計處所公告之 103 學年度各縣市學校資料(教育部統計處,2014), 中部地區公立國民小學共計 547 所,其中臺中市公立國小,共計有 229 所;彰化 縣公立國小,共計有 175 所;南投縣公立國小,共計有 143 所。
學者指出,以「人」為調查對象的研究,若為全國性研究,樣本數建議介於 1500 至 2500 人;若是區域性研究,則平均樣本建議介於 500 至 1000 人之間(Sudman, 1976)。因此本研究依據各縣市學校校數及規模比例採分層隨機抽樣的方式抽取樣 本學校,總計抽取校數約為三縣市學校總數的二十六分之一,換言之應抽取約 21 所學校。以臺中市、彰化縣市及南投縣市三縣市之學校校數為分層依據,依其佔 三縣市學校總數之比例進行抽樣,各縣市抽取之學校校數,臺中市為 9 所、彰化 縣市 7 所、南投縣市 5 所。
確定各縣市抽取之校數後,研究者將各學校規模依據班級數分為「小型學校 -13 班以下」、「中型學校-13~48 班」以及「大型學校-48 班以上」三個類型,
得到各縣市不同規模學校數所佔該縣市學校總數的比例,再乘以各縣市預定抽取 之學校數,即為各縣市不同學校規模的樣本學校數。表 3-1 為中部地區不同學校 規模數量、所占百分比及施測學校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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