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研究設計與實施
第二節 研究對象
由圖 3-1,茲將研究架構所呈現的變項、關係說明如下:
壹、學生背景變項
本研究探討國小高年級學童關係攻擊經驗與因應策略的情形,故以學生 為研究對象。因此,本研究以學生的性別及年級為自變項,以關係攻擊經驗 與因應策略為依變項進行差異分析,茲將兩項變項陳列如下:
一、性別:分為男生、女生 二、年級:分為五年級、六年級
貳、關係攻擊經驗
本研究所指的關係攻擊經驗,指學童面對關係攻擊的受害經驗。茲將關 係攻擊經驗類型陳列如下:
一、友誼操弄:指利用友誼的維繫或斷絕,來威脅對方達成某種目的、或使 其受到心理傷害。
二、社會排擠:利用表情、語言或行為舉止來顯示對受害者的排拒。
三、散播謠言:在私下或公開的地方散播謠言、謊言以使其名譽受損。
参、因應策略
本研究探討學生面對關係攻擊時的因應策略。茲將因應策略的四種類型 陳列如下:
一、問題解決 :選擇以積極的態度,找尋能解決問題的方式面對衝突。
二、負面情緒發洩 :選擇以肢體、口語發洩負面情緒的方式面對衝突。
三、消極面對:選擇以消極的方式面對衝突。
四、自我安慰與調適:選擇以較溫和的方式,獨自去理解問題、安慰自己或 調整心態來面對衝突。
肆、各變項間的關係
茲將圖3-1中A、B與C所代表的意義陳列如下:
一、A探討不同背景變項之國小高年級學童之關係攻擊經驗。
二、B探討不同背景變項之國小高年級學童面對關係攻擊時之因應策略。
三、C探討不同關係攻擊經驗之國小高年級學童所採取因應策略之差異。
第二節 研究對象
本節旨在說明研究之預詴問卷研究對象、正式問卷研究對象及正式問卷 回收情形。研究對象為台中市國小高年級學童,研究對象抽樣方法分別說明 如下。
壹、預詴問卷研究對象
本研究預詴問卷施測對象以台中市國小高年級學生為研究對象,並選定 神岡區豐洲國小和中區中教大實小,從每一所學校中隨機選取五年級一個班 與六年級一個班、兩校共計四班的學生進行「國小高年級學童學校生活經驗 問卷」調查問卷之預詴工作。預詴問卷於2011年1月3日至1月14日進行施測,
共計發出120份問卷,且研究者親自至現場施測,除說明研究目的,希望能 從受詴學生提出的問題當中,來作為修改正式問卷的依據。
貳、正式問卷研究對象
本研究因考量財力、物力,故預計僅以台中市公立國民小學五、六年級 學生為研究母群體,並特別扣除私立小學與特教教學校。根據台中市教育處 公布的九十八學年度轄內公立國民小學統計資料,共計有229所。研究者將 各學校規模分為「12班以下」、「13-24班」、「25-36班」、「37-48班」、
「49-60班」、「61班以上」六個類別,並採以分層隨機抽樣的方式,依學 校規模寄發不同的問卷數,抽取學校樣本數為台中市國民小學學校總數的二 十二分之一,即抽取10所學校為樣本數。再以樣本學校數,乘上不同規模學 校數佔台中市學校總數之比例,即為不同規模學校的受詴樣本學校數。茲將 台中市不同學校規模數量、所占百分比與施測學校數如表3-1所示。
表 3- 1台中市不同規模之公立國民小學數量、所占百分比、及施測學校數 台中市不同規模之公立國民小學數量、所占百分比、及施測學校數
學校規模 學校數量 所占百分比 預計施測學校數
12 班以下 65 28% 3
13-24 班 45 20% 2
25-36 班 45 20% 2
37-48 班 29 13% 1
49-60 班 25 11% 1 61 班以上 20 8% 1
合計 229 100% 10
資料來源:研究者根據台中市教育處 98 學年度各級學校數分布概況查詢系統編製
由表3-1所示,第一層先從不同規模學校所佔的比例,乘以抽取的國小 數10所,求得以下研究樣本。規模在「12班以下」的學校抽取3所、「13-24 班」的學校抽取2所、「25-36班」的學校抽取2所、「37-48班」的學校抽取1 所、「49-60班」的學校抽取1所、「61班以上」的學校抽取1所。第二層再 以隨機叢集抽樣為依據,選出已抽取學校中五年級與六年級各一班,共計20 個班進行問卷施測。茲將各施測學校數、班級數、學生數及樣本學校名稱以 表3-2呈現。
表 3- 2 台中市(合併前)不同學校規模正式問卷施測學生數及學校名稱 台中市不同學校規模正式問卷施測學生數及學校名稱
學校規模 施測 學校數
施測 班級數
施測 學生數
樣本 學校名稱 12 班以下 3 所 6 班 144 名 東新、健民、新興
13-24 班 2 所 4 班 104 名 豐洲、富春 25-36 班 2 所 4 班 114 名 國光、鎮帄 37-48 班 1 所 2 班 62 名 東寶 49-60 班 1 所 2 班 51 名 北屯 61 班以上 1 所 2 班 67 名 惠文
合計 10 所 20 班 540 名
依據S. Sudman的建議,一般以「人」為調查對象的研究,如果是全國 性研究,其帄均樣本數約在1500~2500人之間;若為區域性的研究,則帄均 樣本數約在500~1000人之間(引自吳明清,1991)。而本研究抽取學生數 為540人,因此樣本人數在適當之範圍內。
参、正式問卷回收情形
本問卷自2011年3月8日開始由研究者親自前往各班級進行現場施測,共 發出540份問卷為資料蒐集工具,問卷回收截止日於2011年3月24日。茲將問 卷施測學生數及學校名稱陳列如表3-3。
表 3- 3台中市不同學校規模正式問卷施測學生數及學校名稱 台中市不同學校規模正式問卷施測學生數及學校名稱
學校規模 施測 學校數
發放 問卷數
有效 問卷數
有效/發放卷數 (%)
12 班以下
東新 53 53 100 健民 53 53 100 新興 38 37 97
13-24 班
富春 45 45 100 豐洲 59 59 100
25-36 班
國光 58 58 100 鎮帄 56 56 100 37-48 班 東寶 62 62 100 49-60 班 北屯 51 50 98 61 班以上 惠文 67 67 100 合計 10 所 542 540 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