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文獻探討
第一節 關係攻擊的理論與內涵
本節旨在藉由相關文獻之探討,瞭解關係攻擊的理論與內涵。以下尌攻 擊之定義與類型、關係攻擊的意義與內涵、關係攻擊的評量方式進行探究與 分析。
壹、 攻擊之定義與類型
一、攻擊的定義過去幾十年來,攻擊(aggression)行為一直被廣泛的注意,學界也對此進 行了為數頗豐的研究。西方學者 Archer 與 Coyne (2005)認為人類的攻擊行為 是有意圖的對他人進行傷害;A. Bandura(1973)認為攻擊行為是一種包含造 成傷害與破壞效果的行為 (引自王富美,2004);Crick 與 Grotpeter (1995)則 將攻擊行為定義為有意圖的傷害他人的身體或心理。國內學者周百營(2002) 認為,攻擊行為是存在於人與人之間,意圖以語言或肢體的方式侵害他人;
洪榮照(1998)認為攻擊行為是攻擊者在面臨挫折情境時,表現出敵意和侵犯 的行為;張春興(1992)將攻擊定義為以敵意的行為傷害別人、破壞物體;葉 重新(1999)指出,意圖以不法的手段,傷害他人的身體或心理即是攻擊行為。
由上述各個學者對攻擊的定義可發現:攻擊是出自於攻擊者的敵意、或 防備性的意圖,進而對他人做出傷害身體與心理的行為,包含以肢體或言語
的方式進行。
攻擊行為的類型 定義 目的 方式
資料來源:整理自 Aggression and antisocial behavior in children and
adolescents: Research and treatment (p.10-23), by D. F. Connor, 2004, NY : The Guilford Press
型,也顯示出攻擊行為的多樣與複雜。而本研究因著重在國小高年級學童關 係攻擊之經驗,故將針對關係攻擊作一探究。
貳、
關係攻擊之定義與內涵
關係攻擊(relational aggression)一詞由Crick與Grotpeter於1995年首先提 出並加以定義。以下茲尌關係攻擊的定義、表現形式與相關理論加以說明。
一、關係攻擊的定義
A. Buss(1961)首將攻擊分為直接攻擊(direct aggression)與間接攻擊 (indirect aggression)。直接攻擊指的是打、踢、威脅恐嚇他人等肢體語及言 語上的攻擊;間接攻擊指的是甩門、撞桌子、丟東西、破壞他人物品等情緒 性發洩的動作(引自 Björkqvist , 1994)。值得注意的是,Buss 認為女性與男性 相較之下,較無攻擊行為,此一看法在日後便成為許多學者的質疑及探討的 焦點。
美國學者 Feshbach 與 Sones (1971)以八年級的學生為研究對象,探討性 別的差異是否會對新同學的態度造成影響。Feshbach 與 Sones(1971)運用 Buss(1961)的間接攻擊一詞,將其原有的定義修改為「透過社交排斥、忽視 以及拒絕等方式的攻擊行為。」來證明八年級的女學生對於新同學確有較多 不友善的行為。
1980 年代晚期以前,多數的學者仍將攻擊的重點放在男性居多的外顯 攻擊上。唯芬蘭學者 Lagerspetz、Björkqvist 與 Peltonen (1988)認為,過去的 研究觀點不但過度聚焦在顯而易見的肢體攻擊上,還過度排除女性有攻擊行 為的可能,因而將女性納入研究對象中。研究結果發現女性與男性有不同的 攻擊方式。Lagerspetz et al. (1988)進一步將直接攻擊分為肢體攻擊(physical aggression)和言語攻擊(verbal aggression)。直接攻擊是一種面對面、不
迴避對方的攻擊行為。而間接攻擊指的是透過第三者,以社會操控(social manipulation)、迂迴、不被人發現的方式隱瞞攻擊的意圖。由此可見,
Lagerspetz et al.(1988)雖也採用 Buss(1961)的間接攻擊一詞,但其所下的定義 則截然不同。
Cairns, Cairns, Ferguson, Gariepy 與 Neckerman (1989)對四年級的學童進 行一項長達六年的研究,將社交孤立、操弄同儕接納的行為命名為社交攻擊 (social aggression)。之後,Galen 與 Underwood(1997)再將社交攻擊一詞的定 義擴充為傷害他人自尊、予以社交孤立、或是顯現非語言式的負面表情與動 作(如:翻白眼、擺臉色)、散播謠言與社交排斥等行為。值得注意的是,Cairns et al. (1989)所定義的社交攻擊的方式比較偏向間接、隱蔽;Galen 與
Underwood(1997)則將直接、負面的表情與動作加入社交攻擊的定義中。
關係攻擊(relational aggression)一詞在美國學者 Crick 與 Grotpeter(1995)
的研究首度出現。Crick 與 Grotpeter 以同儕提名的方式,對三到六年級的學 童進行關係攻擊、性別與社會心理調適( social-psychological
adjustment)的研究。研究發現,女孩較男孩有更高的關係攻擊傾向;此外,
具有關係攻擊傾向的學童在社會心理調適方面有較多的困難。Crick 與 Grotpeter 將關係攻擊定義為有目的使用操控、損害及威脅的方式傷害同儕的 人際關係。
綜合以上有關間接攻擊、社交攻擊與關係攻擊的論述,可以發現這三者 在定義上極為類似,皆是有意圖的以散播謠言、排斥他人或操弄關係等方式 傷害對方(Archer & Coyne, 2005; Björkqvist, 2001)。三種攻擊方式的相異處在 於,間接攻擊是透過第三者以規避自己意圖攻擊他人的行為,減輕自己被責 難或被發現的可能,所以採以間接的手段,在被害者背後散播流言或予以孤 立;而社交攻擊者會當面、公開的向被害者威脅,以破壞其同儕關係、社交 地位或自尊(Galen & Underwood, 1997)。例如:「除非你答應我,不然我尌不 當你的朋友。」關係攻擊則兼具直接與間接的方式,屬攻擊者有目的的操控、
威脅等方式破壞他人友誼及人際關係。關係攻擊與社交攻擊雖最為類似,但 兩者的差別在於,社交攻擊強調傷害他人自尊和社會地位,且包含負面的臉 部表情和肢體動作等非語言的行為(Archer & Coyne, 2005)。
Archer 與 Coyne(2005), Putallaz 與 Bierman(2004)藉由研究間接攻擊、社 交攻擊與關係攻擊的術語及定義,指出這三種攻擊的相異處不多。
Björkqvist(2001)尌曾為此寫了一篇文章“Different names, same issue. ”說明這 三種攻擊型態只是以不同的名稱,來為同一個攻擊形式定名。
二、關係攻擊的表現形式
研究者綜合 Crick 與 Grotpeter(1995), Crick, Bigbee 與 Howes (1996)對關 係攻擊所下的定義,分類出關係攻擊者所可能表現的形式,茲列舉以下幾點 分述之。
(一)友誼操弄:指利用友誼的維繫或斷絕,來威脅對方達成某種目的、或 使其受到心理傷害。例如有條件的絕交,無故斷絕友誼 等。
(二)社會排擠:利用表情、語言或行為舉止來顯示對受害者的排拒。例如 擺臭臉、影響他人不與受害者往來、故意忽視、冷漠對待、
分組的時候拒絕受害者的加入、使其孤立等。
(三)散播謠言:在私下或公開的地方散播謠言、謊言以使其名譽受損,例 如:寫小紙條、編造故事或謊言、批評對方等。
上述陳列的關係攻擊表現形式,皆以非肢體攻擊的方式對加害者進行人 際關係的破壞。匿名、無直接證據、不會立即受到對方的報復或還擊,是此 種攻擊方式的特點(Xie, Cairns & Cairns , 2005)。本研究依據上述的分類,將 關係攻擊定義為:有目的透過友誼操弄、社會排擠和散播謠言等方式,來破 壞人際關係,以達成攻擊他人的意圖。研究者欲以國民小學高年級學生為研 究對象,進一步探討這個年齡層的學童,與同儕或好友間是否有過類似的受
害經驗。而關係攻擊一詞最能代表直接與間接操弄友誼的方式,故採用關係 攻擊一詞來為本研究定名。
三、
關係攻擊的相關理論國內外傾向用兩種理論來說明關係攻擊行為,一為社會訊息處理模式 (social information-processing model),一為效益風險率假說(effect-danger ratio hypothesis),茲將兩種理論模式整理如下。
(一)社會訊息處理模式
社會訊息處理模式(social information-processing model)由Dodge於1986 年提出,意指當事人對環境、人際互動與事件的解讀,將其反應在所處的環 境及行為中(引自Crick & Dodge, 1994)。之後,Crick與Dodge(1994)將社 會訊息模式應用在兒童的關係攻擊行為上,並發現兒童對外在刺激做出攻擊 反應,取決於數個階段的心理運作(如圖2-1),再把所接收的刺激與腦海中的 資料庫的舊經驗比對、詮釋,最後產生行為反應。
社會訊息的六個階段,分別是線索收錄(endcoding of clues)、線索詮釋 (interpretation of clues)、目標選擇(clarification of goals)、反應建立(response access or construction)、反應決定(response decision )和行為表現(behavioral enactment)。線索收錄是詴圖接收訊息、線索詮釋是建立訊息的意義、目標 選擇是對當下的情況作出結論、反應建立是思考所有回應的可能、反應決定 從中選取一種對策、行為表現則是將決定的對策付諸實行。例如,當學童看 到朋友對他露出不耐煩的表情(線索收錄),尌開始猜測,對方為何會露出這 個表情,是有意或無意(線索詮釋)?然後判定對方的意圖(目標選擇),思考 要採取什麼反應(反應建立、反應決定),最後表現於外在行為(行為表現)。
圖 2- 1 兒童社會適應的社會訊息模式
翻譯自“A review and reformulation of social-information-processing
mechanisms of children’s social adjustment ,
”
by N. Crick & K. Dodge(1994), Psychological Bulletin,115, p76.Crick與Dodge(1994)並主張,將社會訊息處理歷程對應到攻擊行為,有 助於我們瞭解兒童對於情境的理解,及其面對攻擊事件的反應。E. A.
Lemerise與W. F. Arsenio(2000)認為社會訊息處理模式除了原先的六個階段 外,還應考量情緒的因素,因為情緒會導致整個訊息處理歷程的改變(引自 Bloomquist & Schnell, 2002)。
由上面敘述可知,訊息的處理是一連串迅速、來往的歷程。個體搜尋先
受虐、歧視和偏見,自然而然會習慣對同儕產生敵意歸因。具關係攻擊傾向 的兒童與一般的兒童相比,較容易產生社會訊息處理歷程的問題,因其容易 對他人有過多的敵意歸因(hostile attribution),進而覺得受挫、最後以關係攻 擊的手段反應在行為上(Crick & Grotpeter, 1995)。由此可知,以慣常的社會 訊息處理模式解讀社交訊息,最後會成為慣性思考的一部分。
二、效益風險率假說
Björkqvist(1994) 提 出 了 「 效 益 風 險 率 假 說 」 (effect-danger ratio hypothesis),意即攻擊者會先評估攻擊行為的效益與身體、心理和社交方面 的危險後,以風險最小的方式對他人進行迂迴的攻擊行為。像是打架這種外 顯攻擊,成功則已,一旦不成功,自己不但會受到更大的傷害,也會讓自己 陷入危險;反觀不著痕跡的間接攻擊手段,不但較具隱蔽性、且迂迴的方式 能讓攻擊者規避自己的責任、降低被反擊的風險,進而達到傷害對方心理的 目的。
以往一提到攻擊相關的研究時,總會讓人聯想到是男性在憤怒時常有的 行為,起因在於男性不論是體格或力氣上,都比女性更為強壯有力,且更容 易引起肢體攻擊。Björkqvist(1994)指出這是值得存疑的迷思,因為女性雖然 在一般人的觀念裡,都存有溫柔、不具肢體攻擊行為的印象,但這並不表示 女性不會做出具有敵意的攻擊行為,只是她們的攻擊方式較為不同,且較不
以往一提到攻擊相關的研究時,總會讓人聯想到是男性在憤怒時常有的 行為,起因在於男性不論是體格或力氣上,都比女性更為強壯有力,且更容 易引起肢體攻擊。Björkqvist(1994)指出這是值得存疑的迷思,因為女性雖然 在一般人的觀念裡,都存有溫柔、不具肢體攻擊行為的印象,但這並不表示 女性不會做出具有敵意的攻擊行為,只是她們的攻擊方式較為不同,且較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