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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研究設計與實施

第三節 研究對象

依據前述之研究目的與研究架構,本研究所採用之研究方法為問卷調查法。

本節係針對問卷調查之研究對象及抽樣方法加以說明如下:

壹、母群體分析

本研究抽樣之母群體為 101 學年度就讀屏東縣國立高中職學生及縣立國民 中學學生,依據教育部統計處公布之 101 學年度屏東縣高中、高職與國中概況 表,101 學年度國立高中職學生共有 13452 人,縣立國民中學學生共有 23107 人,

故本研究的母群體為 36559 人。

表 3-1

母群體分析表

學校 學校數 班級數 總學生數

國立高中職 9 377 13452 縣立國民中學 34 781 23107

合計 43 1158 36559

資料來源:教育部統計處(2012)

貳、正式樣本分析 一、抽樣方法

關於問卷調查研究其正式抽樣樣本數,學者間並沒有一致相同的看法。有學 者認為最好在 350 人以上(Creswell, 2002);有的學者則認為至少要佔其母群體的 10%(Gay & Airasian, 2003)。吳明隆(2009)認為樣本取樣數與母群體人數並非成比 例關係,例如母群體人數分別為 5000 人、10000 人、40000 人時,最少的樣本取 樣數則分別為 357、370、381。

本研究的母群體為 36559 人,因此在參考上述學者的意見與研究需要,並考 量人力、物力的限制,本研究的正式樣本數擬以 400 作為估計,以分層叢集抽樣 的方式,依教育視導區(屏東、內埔、里港、潮州、東港、枋寮、恆春),每一視 導區抽取高中職、國中各 1 所學校,合計本研究正式問卷抽取 14 所學校,每所 學校 35 位學生,共 490 位學生。

根據上述抽樣方式,總計發出之問卷有 490 份,回收 484 份,回收率為 99

%,有效問卷共計 484 份,可用率達 100%。正式問卷發送學校名稱、數量及回 收情形如表 3-2。

表 3-2

正式問卷發送學校名稱、數量及回收情形一覽表

學校名稱 數量 回收量 回收率 有效卷 有效卷率 屏東高工 35 34 97% 34 97%

中正國中 35 35 100% 35 100%

屏北高中 35 35 100% 35 100%

九如國中 35 35 100% 35 100%

內埔農工 35 35 100% 35 100%

泰武國中 35 35 100% 35 100%

潮州高中 35 34 97% 34 97%

光春國中 35 35 100% 35 100%

東港海事 35 35 100% 35 100%

萬丹國中 35 35 100% 35 100%

佳冬農校 35 35 100% 35 100%

佳冬國中 35 35 100% 35 100%

恆春商工 35 35 100% 35 100%

恆春國中 35 31 86% 31 86%

合計 490 484 99% 484 99%

二、有效樣本分析

表 3-3(續) 58.6%;「201-500 元」青少年共 134 人,佔全部樣本數的 27.7%;「501-800 元」

青少年共 38 人,佔全部樣本數的 7.9%;「801 元以上」青少年共 23 人,佔全部 樣本數的 4.8%。遺漏值為 5,佔全部樣本數的 1.0%。

(四)父親教育程度

在研究樣本中,父親教育程度為「國中以下」青少年共 102 人,佔全部樣本 數的 21.1%;「高中職」青少年共 273 人,佔全部樣本數的 56.4%;「大學、專科」

青少年共 87 人,佔全部樣本數的 18.0%;「碩士以上」青少年共 14 人,佔全部 樣本數的 2.9%。遺漏值為 8,佔全部樣本數的 1.6%。

(五)母親教育程度

在研究樣本中,母親教育程度為「國中以下」青少年共 74 人,佔全部樣本 數的 15.3%;「高中職」青少年共 303 人,佔全部樣本數的 62.6%;「大學、專科」

青少年共 88 人,佔全部樣本數的 18.2%;「碩士以上」青少年共 9 人,佔全部樣 本數的 1.9%。遺漏值為 10,佔全部樣本數的 2.0%。

(六)父親職業

在研究樣本中,父親職業為「農林漁牧礦業」青少年共 73 人,佔全部樣本 數的 15.8%;「工業」青少年共 179 人,佔全部樣本數的 37.0%;「商業」青少年 共 44 人,佔全部樣本數的 9.1%;「服務業」青少年共 124 人,佔全部樣本數的 26.6%;「軍公教」青少年共 43 人,佔全部樣本數的 8.9%。遺漏值為 21,佔全 部樣本數的 2.6%。

(七)母親職業

在研究樣本中,母親職業為「農林漁牧礦業」青少年共 50 人,佔全部樣本 數的 10.3%;「工業」青少年共 64 人,佔全部樣本數的 13.2%;「商業」青少年 共 66 人,佔全部樣本數的 13.6%;「服務業」青少年共 231 人,佔全部樣本數的 47.7%;「軍公教」青少年共 26 人,佔全部樣本數的 5.4%。遺漏值為 47,佔全 部樣本數的 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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