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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研究設計與實施

第二節 研究對象

二、知覺易用性:本研究沿用 Davis(1986, 1989)對知覺有用性之定義,將其定義為

「學校教師在使用互動式電子白板時,教師主觀認定易於學習、使用、操作與完成 的程度」。

三、使用態度:本研究沿用 Fishbein 和 Ajzen(1975)對態度的定義,將使用態度定 義為「學校教師在使用互動式電子白板的喜好程度與教師對於互動式電子白板所抱 持正面或負面態度的感覺」。

四、行為意願:本研究沿用 Davis(1986)對使用意圖的定義,將其定義為「學校教師 在使用互動式電子白板的意願程度」。

第二節 研究對象

本研究以 100 學年度新北市 80 所市立國民中學(含市立國民中小學國中部及完全 中學國中部)教師為研究對象,即以全市近 8600 位市立國民中學教師為問卷調查的母 群體,其範圍包括教師兼任行政(主任、組長)、教師兼任導師、專任教師。採分層比例 隨機抽樣進行問卷調查。玆就預試問卷研究樣本與正式問卷研究樣本說明如下。

壹、預試問卷研究樣本

為驗證本研究所編製或修訂工具之信、效度,進行問卷預試與題目的修改,問卷預 試對象採立意抽樣(purposive sampling)的方式抽取研究樣本。本研究從不同「學校規 模」各選取 1 所學校實施預試問卷調查,總計選取 100 學年度市立國民中學教師 148 位,

其範圍包括教師兼任行政(主任、組長)、教師兼任導師、專任教師。共計回收問卷 103 份,回收率約 70﹪,經篩檢後去除無效問卷 1 份,共計有效問卷 102 份,可使用率約 為 99%,預試問卷發放、回收數量如表 3-2-1。

表 3-2-1 預試問卷發放、回收數量表

學校規模 學校數 抽樣校數 發放問卷數 回收問卷數 有效問卷數

17 班以下 13 1 6 5 5

18-35 班 12 1 16 13 12

36-53 班 17 1 32 24 24

54-62 班 13 1 38 26 26

63 班以上 25 1 56 35 35

合計 80 5 148 103 102

資料來源:研究者自行整理。

貳、正式問卷研究樣本

有關以教師或學生為樣本之研究,在抽樣的規劃上,有以學校類型一般、偏遠及特 殊偏遠等劃分者;有以行政區域劃分者;也有以班級總數作為劃分依據者。本研究係以 新北市國民中學教師為研究對象,因受人力、時間及經濟性等限制,無法選取所有教師 進行研究。為避免造成抽樣上的偏差,本研究在正式問卷抽樣正式問卷抽樣調查對象之 選取分為「分層比例抽樣」與「分層隨機抽樣」兩階段方式,玆說明如下。

一、分層比例抽樣

有關抽樣樣本數的多寡,至今尚無定論。本研究之取樣範圍在新北市,屬地域性研 究,根據 Seymour 之建議,地域性研究合理之平均樣本數約在 500 人到 1000 人之間(引 自吳明清,2004);而 Gay、Mills & Airasian 指出:描述研究的樣本須佔母群體的 10%,

如母群體少 500 人以下,樣本至少需佔 20%較為恰當(引自王文科、王智弘,2007)。

為兼顧研究對象的代表性與取樣的經濟性和方便性,本研究採用隨機抽樣之分層比例抽 樣(Stratified Proportional Sampling)進行研究對象的抽樣。以問卷第一部分基本資料第 五項「學校規模」作為分層的依據,統計五類型學校的教師總人數所佔之比例,依據不 同學校類型之「各學校教師總數」樣本人數比例作為抽樣依據,決定各校抽取之樣本數,

抽取樣本教師進行問卷調查研究。本研究之正式問卷分配數量表,如表 3-2-2 所示。

表 3-2-2 正式問卷發放數量分配表

學校規模 教師總數 學校數 抽樣校數 每校問卷數 問卷總數

17 班以下 240 13 4 6 24

18-35 班 661 12 4 16 64

36-53 班 1616 17 5 32 160 54-62 班 1538 13 4 38 152

63 班以上 4519 25 8 56 448

合計 8574 80 25 848

資料來源:研究者自行整理。

依表 3-2-2,本研究抽取學校參與教師人數為:17 班以下的學校 4 所,每校 6 人,

共 24 人;18-35 班的學校 4 所,每校 6 人,共 64 人;36-53 班的學校 5 所,每校 32 人,

共 160 人;18-35 班的學校 4 所,每校 38 人,共 152 人;63 班以上的學校 8 所,每校 56 人,共 448 人。合計抽樣 25 所學校、848 人為本研究問卷調查樣本,約佔母群體 10%,

因此本研究樣本人數尚能符合上述的水準。

二、分層隨機抽樣

為使抽樣之樣本更具代表性,委請各校受託轉發問卷者盡量依照性別、學歷、服務 年資及擔任職務等分散取樣,以提高樣本之代表性。本研究正式問卷調查樣本數共 848 位,總計回收問卷 624 份,回收率約為 73.6%。經篩檢後去除無效問卷 19 份,共計有 效問卷 605 份,可使用率約為 97%。本研究之正式問卷回收統計表,如表 3-2-3 所示。

表 3-2-3 正式問卷回收統計表

學校規模 教師總數 發放問卷總數 回收問卷總數 有效問卷總數

17 班以下 240 24 24 23

18-35 班 661 64 57 56

36-53 班 1616 160 116 111

表 3-2-3 正式問卷回收統計表

學校規模 教師總數 發放問卷總數 回收問卷總數 有效問卷總數 54-62 班 1538 152 136 133

63 班以上 4519 448 291 282

合計 8574 848 624 605

資料來源:研究者自行整理。

Babbie 於 1979 年指出:調查資料要能分析和報告,其回收率必須達 50%始算適當;

60%是為良好;70%或以上則是為非常良好(引自王文科、王智弘,2007)。本研究之 問卷回收率 73.6%屬非常良好,故適合進行分析與統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