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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文獻探討

第一節 科技接受模式理論與相關研究

在資訊科技的採用研究中,研究者依據研究現象選擇適宜的理論模式,以使用意圖 為基礎的理論模式有理性行為理論、計畫行為理論、科技接受模式理論等,本節將簡介 前述理論,並討論相關理論模式作為探討新北市國中教師使用互動式電子白板之態度的 適用性,藉以建立研究之基礎架構。

壹、理性行為理論簡介

在科技採用的研究領域中,存在探討使用行為的不同理論觀點,部分研究採取以意 圖為基礎(intention-based)的模式,認為行為意圖是預測實際採用行為的主要因素,研 究著重於找出決定意圖高低的影響變項,理性行為理論便是其一(Taylor & Todd, 1995)。 理性行為理論(Theory of Reasoned Action, TRA)是 Fishbein 與 Ajzen 於 1975 年為研究 人類行為所提出之模式,採用社會心理學中信念、態度、意圖與行為等概念,為個人的 行為決策提出合理的預測及解釋模型。1980 年提出主觀性規範,建構出完整的架構,其 架構如圖 2-1-1 所示。

圖 2-1-1 理性行為理論架構圖 資料來源:Fishbein & Ajzen(1975)

信念係指一個人對於目標所抱持的主觀認知資訊,代表個人認為目標具備某特定屬 性的可能性,態度是個人對於目標所抱持之偏好或非偏好的情感性評價,主觀規範

(subjective norm)代表重要他人對實踐該目標行為的看法,行為意圖(behavioral intention)則是個人對於實踐考慮中行為之機率高低(Fishbein & Ajzen, 1975)。在理性 行為理論中,個人實際行為(actual behavior)取決其行為意圖(behavior intention),行 為意圖則分別受到個人對該定行為所持有之態度與主觀規範影響。直接影響個人行為的 決定因素就是行為意圖,其他有可能造成行為影響的因素都是透過行為意圖間接影響行 為。所以當個人對行為的態度越正向,則行為意圖越高,反之則越低。而主觀性規範涉 及社會習俗,他人意見或壓力等相關因素,所以也就影響了行為意圖。另外,直接的經 驗與態度同時存在時,也會對態度與行為之間的張力有直接影響,所以個人態度透過對 事物或狀況所反應之行為皆會形成個人的經驗。

理性行為理論中,行為的改變絕對是先改變人的信念,假若一個人如果認為自己該 出現此行為,則此行為就會產生。然而信念代表一個人對其行為意志控制力,行為的產 生是由一個人經過思考邏輯之信念產生後,做選擇或是其他的決定後才去行使的行為。

透過定義特定行為的相關信念,理性行為理論可以應用在各種人類行為上,其應用範圍 十分地廣泛。若是要取用理性行為理論研究特定行為,就必須針對該行為找出相關的顯 著信念,依據理論架構來驗證信念、態度、主觀規範、行為意圖與實際行為的關係(Davis, 1989)

貳、計畫行為理論簡介

儘管理性行為模式能夠有效預測人類行為,但當行為牽涉到機會、能力或是資源等 無法掌控的情形時,模式的應用上就有所限制,換言之,當落實特定行為會包括非動機 因素時,理性行為模式便缺少了足夠的解釋力(葉美春、阮明淑,2007)。為此,Ajzen 在 1985 年依理性行為理論不足處,加入知覺行為控制(Perceived Behavior Control, PBC)

對行為意圖之影響,提出計畫行為理論(Theory of Planned Behavior, TPB)。

在計劃行為理論中,行為的實踐仍取決於個人對該行為意圖之高低,但行為意圖受 到態度、主觀規範與知覺控制行為三者的影響,其中態度由個人的行為信念(behavioral beliefs)與結果評價(outcome evaluations)所決定,主觀規範則是取決於個人的規範信 念(normative beliefs)與順從動機(motivation to comply),知覺行為控制由個人的控制 信念(control beliefs)及知覺助益(perceived facilitation)所決定(葉美春、阮明淑,2007),

其架構如圖 2-1-2 所示。

圖 2-1-2 計畫行為理論架構圖 資料來源:葉美春、阮明淑(2007)

計畫行為理論認為個人是否可以控制行為信念和個別擁有控制行為的資源也會影 響意願對行為的預測。Ajzen 將這兩項因素產生的影響稱為知覺行為控制,而知覺行為 控制受到兩個信念影響(Ajzen & Madden,1986):

一、知覺便利性(Perceived Facilitation),進行某項行為所需要之資源可得性,如: 特 定行為所需的金錢、知識及時間。

二、控制信念,個人對自我是否能夠進行行為的主觀判斷(Bandura, 1977)。

圖 2-1-3 為 Taylor(1995)提出對計畫行理論三個因素與其信念結構較常見的單純信 念結構模式。此模式認為態度、主觀規範和知覺行為控制三個因素為其背後信念結構的 乘積和。

圖 2-1-3 計畫行為模式 資料來源:Taylor & Todd (1995)

當態度和主觀規範越正向、認知行為控制越強,則行為意願愈強。Ajzen(1985)提到 個人行為控制力大多是在完全意志控制和完全非意志控制間的某處。所以要預測不完全 意志控制的行為則需增加知覺行為控制之變項。但如果個人對行為控制的程度偏強烈或 是控制程度問題非個人的重要考量範圍內時,則說明計畫行為理論和理性行為理論亦相 同。

參、科技接受模式理論簡介

1989 年 Davis 提出科技接受模式理論(Technology Acceptance Model, TAM),以理 性行動理論為基礎,修正用來探討使用者與科技使用之間的關係,試圖分析影響使用者 接受新科技的各項影響因素,探討認知與情感變項與科技使用的關係式。此模式希望能 普遍地應用在解釋或預測預測個人對於科技接受及使用之影響因素,提供一個理論基礎,

了解外部變項對使用者內部信念、態度與意圖之影響,進而影響使用者對於科技產物使 用行為意願,並產生使用行為之情形(Davis, 1989)。整體來說,科技接受模式特別之 處導入了知覺有用性與知覺易用性,認為知覺有用性與知覺易用性會影響使用科技的態 度。主要層面描述如下:

一、知覺有用性:是指主觀的認定使用此資訊科技對於工作表現及未來有幫助。換言之,

當個人認為科技的有用程度愈高,他會對此一資訊科技採用的態度愈正向。

二、認知易用性:是指認知到資訊科技容易使用的程度。當資訊科技愈易使用時,使用 者會對自我效能及自我控制會愈有信心,進而影響使用行為。資訊科技是否簡單易 學,將會影響使用者接受資訊科技的動機,進而影響使用的行為。因此知覺有用性 是影響行為意願的主要因素,知覺易用性則為次要因素,是個人決定是否使用資訊 科技的兩個最主要因素。

三、使用態度:是指使用者使用資訊科技的態度同時受認知有用與認知易用影響,用來 衡量個人對使用特定資訊科技正面或負面的感受與評價。當使用者感覺到資訊科技 有用程度愈高,則對資訊科技所持的態度會更趨向正面。

四、行為意願:乃指受個人使用特定資訊科技的態度與知覺有用所影響,其使用之意願 強度。科技接受模式假設資訊科技的使用決定於行為意願同時受個人對使用資訊科 技的態度與知覺有用性所影響。

圖 2-1-4 科技接受模式(TAM)架構圖 資料來源:Davis (1989)

如圖 2-1-4,Davis(1989)認為使用者對資訊科技的實際使用行為是受到行為意願所決 定,而行為意願則由使用者對資訊科技的使用態度與知覺有用性二者所共同決定;使用 態度則透過使用者對資訊科技的知覺有用性與知覺易用性兩個變數來推測,同時知覺易 用性會正向影響知覺有用性進而間接影響態度。

科技接受模式中的知覺有用性與知覺易用性是整個模式的核心,當使用者同時受到 知覺有用性、知覺易用性的影響,會反應於其使用態度上。也就是說,當使用者察覺資

訊科技有用性愈高,其對資訊科技所持的態度會愈正面,同時知覺易用性會正向影響知 覺有用性進而間接影響態度。而行為意願則會同時受到使用者使用態度及知覺有用性影 響,進而影響實際使用新資訊科技的行為。因此,科技接受模式常用來解釋為何個人接 受或拒絕使用資訊科技。

小結

計畫行為理論與科技接受模式皆奠基於理性行為理論之上,Davis 等人(1989)曾 比較科技接受模式與理性行為理論,發現科技接受模式在預測科技採用上有較佳的解釋 力;Mathieson(1991)比較科技接受模式與計畫行為理論後發現,科技接受模式的解釋 力較佳;Taylor 與 Todd(1995)在比較計畫行為理論與科技接受模式後發現,兩者對行 為的解釋變異量皆為 34%,而意圖的解釋變異量部分,在加入主觀規範與知覺行為控制 變項後,計畫行為理論的 57%僅略高於科技接受模式的 52%,意謂科技接受模式在維持 解釋力的同時也具備高度的簡潔性。

根據 Ma 和 Liu(2004)、Mathieson, Peacock 和 Chin(2001)、Szajna(1996)後設 分析科技接受模式的相關研究,歸納科技接受模式具有以下特性:以社會心理學理論為 基礎、適合預測資訊科技的使用意向、信效度良好的測量工具、模式簡明。科技接受模 式在資訊界被廣為實證證明,此理論認為知覺科技易用性,及實用性兩者與科技的使用 意願有正相關,常用來解釋為何個人接受或拒絕使用資訊科技。知覺科技有用性及易用 性將直接影響其個人使用的態度。科技接受模式相關之實徵研究相當多(Taylor & Todd, 1995; Davis, 1989; Gefen, Karahanna, & Straub, 2003; Hung-Pin Shih, 2004),而不論在解 釋能力或理論簡潔程度上皆獲得相當程度之肯定。

先前研究相繼應用或擴充科技接受模式,包括:知覺有用性及知覺易用性的前置因 素(Igbaria,Zinatelli, Cragg, & Cavaye, 1997; McFarland & Hamilton, 2006; Venkatesh, Speier, & Morris, 2002 )、 使 用 者 的 背 景 差 異 對 資 訊 系 統 使 用 行 為 的 影 響 效 果

(Burton-Jones & Hubona, 2005; Yi, Jackson, Park, & Probst, 2006; Yuen & Ma, 2002)、以 及整合其他的理論或模式(Rocaa, Chiub, & Martı’nez, 2006;Venkatesh, Morris, & Davis,

(Burton-Jones & Hubona, 2005; Yi, Jackson, Park, & Probst, 2006; Yuen & Ma, 2002)、以 及整合其他的理論或模式(Rocaa, Chiub, & Martı’nez, 2006;Venkatesh, Morris, & Davi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