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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研究設計與實施

第二節 研究對象

本節係就本研究所採取之模糊德懷術問卷調查、焦點座談以及訪談等研究方 法,分別說明研究對象之選擇原則及其考量因素,以利研究目的之達成。

壹、模糊德懷術研究對象

德懷術是一種專家預測法,也是群體決策方法之一。主要目的在於獲取專家 們對問題見解的共識。而模糊德懷術(Fuzzy Delphy Technique)係 Murray 於一 九八五年整合德懷術與模糊理論之一種研究方法,藉以處理有關問卷填答時,人 類思維中語意模糊性之問題,同時也藉以減少因實施傳統德懷術至少需要經由三 回問卷調查及修正所產生費時、意見收斂效果不大,以及重複調查所需高成本支 出的問題。因此,如何整合每位參與者的偏好判斷,建構每位參與者個人的模糊 偏好關係,並利用團體的偏好關係進行最佳方案的選擇(吳政達,2008),對於 參與者的選取,則需符應本研究的需求。以下僅就模糊德懷術專家諮詢小組成員 的選取標準、程序,加以說明:

一、取樣標準

由於模糊德懷術研究的重點,不在於諮詢小組的意見是否能代表母群體的意 見,研究品質的良窳不繫於「樣本的代表性」與「結果的可推論性」(呂生源,

2000)。因此,模糊德懷術專家小組的選取應該依據研究的需求,界定一套選定 的標準(criteria),而專家(experts)往往即是成為諮詢小組成員(Delphi member)

的主要條件,其界定面向通常有四:1.對研究議題具有專業知識或親身投入者;

2.對研究議題探討具有熱忱並有能力貢獻一己之力者;3.在德懷術研究過程中能 投入充分時間者;4.書面表達能力順暢者(Adler&Ziglio,1996)。

由模糊德懷術研究對象所需具備的特質觀之,專家小組成員不僅需要在專業 上具備豐富的知識與實務經驗,由於模糊德懷術研究需要透過書面方式表達個人 意見選擇的原因與理由,相較於一般問卷填答方式更加耗費心力。因此,專家小 組成員的時間配合以及個人文字表達能力對於模糊德懷術研究而言格外重要。

綜上所述,輔以研究目的並考量實際情況,本研究的模糊德懷術諮詢小組成 員選取標準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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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對教育政策執行力相關議題有相當研究與認知者。

(二)具推動或執行教育政策之實務經驗者。

(三)關心研究議題確實具有熱誠且願意協助者。

二、取樣程序

本研究確定模糊德懷術專家小組成員的選取標準後,研究者經由網路資料

(包括中華民國碩博士論文、教育資料庫等)查詢,搜尋曾發表或指導教育行政、

教育政策或教育指標等相關文章之人士,並請教育領域專家學者與教育行政人員 推薦具有推動或執行教育政策的實務經驗者,篩選初步提名樣本;同時,也在 Linstone、Cavalli-Sforza、Ortolqno、Phillips 和 Turoff 等人對德懷術專家諮詢小 組成員組成人數之見解的整合(引自Mullen,2003),訂定樣本人數與優先順序;

最後再依照樣本的優先順序,以郵寄或電話拜訪方式向成員說明研究目的、實施 程序與時間等,並徵詢其同意而確認模糊德懷術小組成員。

本研究經由上述取樣標準的界定與取樣程序的確認,進行模糊德懷術樣本選 取。成員組成採立意取樣(purposive sampling),以教育行政、教育政策、教育 指標領域的學者,以及教育行政與學校行政的實務工作者為對象,選定符合本研 究條件之研究對象共計 25 名,其中學者專家 11 位,教育行政與學校行政之實務 工作者 14 位,其成員名單如表 3-1、3-2 所示(按姓名筆畫排列):

表 3-1 模糊德懷術專家諮詢小組成員表(學者專家)

姓名 專業領域 職稱 服務單位

林文律 教育行政、校長學 副教授 國立台北教育大學教育經營與管理學系 林明地 教育行政、校長學 教授兼所長 國立中正大學教育學系

范熾文 教育行政、學校行政 副教授兼系主任 國立東華大學教育行政與管理學系 陳木金 教育行政、校長學 教授 國立政治大學教育系師培中心 陳美玉 教育行政與政策 教授兼系主任 國立屏東教育大學教育學系 郭昭佑 教育行政、教育指標 教授兼主任秘書 國立台灣藝術大學

湯志民 教育行政、學校行政 教授兼附中校長 國立政治大學教育系 楊振昇 教育行政、校長學 教授兼通識教育

中心主任

國立暨南大學教育政策與行政學系

賴志峰 教育行政、學校行政 助理教授兼主任 逢甲大學師資培育中心 劉春榮 教育行政、教育政策 教授兼副校長 台北市立教育大學

顏國樑 教育行政、教育政策 教授兼系主任 國立新竹大學國民教育研究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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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 3-2 模糊德懷術專家諮詢小組成員表(實務工作者)

姓名 職稱 服務單位

吳林輝 科長 教育部國民教育司 林信耀 主任秘書 台北市政府教育局 潘文忠 主任秘書 教育部

洪啟昌 副局長 台北縣政府教育局 彭富源 處長 苗栗縣政府教育處 教育行政

張明文 處長 桃園縣政府教育處 黃三吉 校長 台北市北投區文化國小 林文生 校長 台北縣崇德國民小學

林進山 校長 國立台北教育大學附設國民小學 蔡秀媛 校長 台北市松山區敦化國民小學 邱惜玄 校長 台北縣實踐國民小學 邱春堂 校長 台北市大安區銘傳國民小學 楊士賢 校長 台北市文山區志清國民小學 學校行政

方芳蘭 校長 台北市內湖區潭美國民小學

貳、焦點座談研究對象

焦點座談係指藉由一群與研究對象接近之團體,採用面對面的座談方式,針 對某特定主題進行自由、互動式討論對話,以蒐集比較深入、真實意見與看法的 一種質性調查研究方法(吳清山、林天祐,2003)。胡幼慧(2002)以為,由於座 談的過程中成員之間會彼此互動與對話,往往能引發即興式的反應,有助於研究 者了解成員的認知與態度。也因為這種彼此互動對話的特質,對議題可能會有不 同的變化與發展,使得原研究者的設計內容與設計方向能夠較為彈性,藉此深入 洞察並獲得資料。

Stewart 和 Shamdasani 指出,焦點團體訪談的成員最好能代表研究的母群 體,且成員的同質性越高,則對話效果越好;並以最能提供有意義資料的人為優 先選擇,較易得到有益於研究的結果(歐素汝譯,1999)。唯因焦點團體的人數太 多,可能無法讓每一位成員暢所欲言;人數過少,又會影響資料的廣度與變異性,

故一般多在 6 至 12 人之間(胡幼慧,2002 )。

本研究因基於焦點座談具有驗證研究結果之功能(吳清山、林天佑,2003), 而依據上文所述選擇適當焦點座談對象,進行與會邀請。與會座談對象主要以實 務工作者為主,包括教育行政與學校行政之實務工作者 8 位,其成員名單如表 3-3 所示(按姓名筆畫排列)。在實施歷程當中,將透過彼此面對面的互動與對 話,蒐集渠等對國民小學教育政策執行力衡量指標內容是否適切的意見,以對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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糊德懷術專家諮詢小組成員所建構之衡量指標,進行驗證。

表 3-3 焦點座談成員表

工作類別 姓名 性別 職稱 服務單位

王瑞邦 男 督學 台北縣政府教育局

教育行政

劉姿君 女 督學 台北市政府教育局

李柏佳 男 校長 台北市中山區中山國民小學

柯 份 男 校長 台北縣蘆洲國民小學

陳順和 男 校長 台北市中正區東門國民小學

連寬寬 女 校長 台北市士林區士東國民小學

楊美伶 女 校長 台北市信義區福德國民小學

學校行政

蔡雪嬌 女 校長 台北縣忠山國民小學

參、訪談研究對象

訪談法(interview) 通常被視為一種蒐集資料的技術,同時它也早已被視為 一種獨立的研究方法,有其發展的歷史演進與理論基礎。它不只是一種問問題和 回答的方式而己,在應用的過程中尚包含有多樣化的運用型式,最常見的是針對 個別受訪者,採面對面方式,進行言語上的詢問和回答。陳向明(2000)以為,訪 談就像是與人們對話的歷程一樣,透過與人們在言語上的意見交流,彼此間可以 達到一定程度的相互理解,並建構出雙方都有意義的社會事實,因為當訪談者在 提出問題時,就等於為受訪者提供了一個意義建構的機會,而受訪者的回答,不 論是回憶或事實的描述,都是對事實或意義的重新建構。因此,透過訪談可以清 楚地瞭解受訪者的價值觀念、情緒感受、及行為規範,藉以探討其過去的生活經 歷及其對個人的意義。

本研究基於研究目的三之需要,特別藉由訪談研究方法的運用,期與學校現 場實際工作者接觸,以蒐集教育政策於國民小學實際被執行的過往經驗與現況。

研究者認為學校行政工作者係政策主要接觸者,渠等對教育政策觀察的深度與 否,關係到其是否能覺察及表達相關的見解。基此,在研究對象的選取上,考量 能提供豐富訊息的教師或行政人員,受訪者需要能對教學現場具有較強的敏感力 與反省性,且樂於知無不言,言無不盡地分享所見所聞者。因此,本研究採立意 取樣方式來選取訪談對象。

本研究在與指導教授討論後,分別於都會地區與鄉鎮地區各選取一所學校,

並以組長、主任及校長三位做為受訪者。此外,為考量受訪者可以產生最多獨特 或差異之變異效果,研究者在受訪對象的選取上,尚考量諸多差異性需求,如性 別、現職年資、學歷等。其受訪學校成員名單如表 3-4 所示(學校名稱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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