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沒有找到結果。

第三章 研究設計與實施

第二節 研究對象

本研究以文件分析法與問卷調查法探究大學一級主管對於大學校務自我 評鑑機制之看法。茲分別說明研究對象之選擇及樣本選取方式如下:

壹、 文件分析對象

文件分析對象以 100 學年度上半年接受「財團法人高等教育評鑑中心基金 會校務評鑑」共計 39 所大學之評鑑結果報告書。100 年度大學校院校務評鑑之 對象,係 81 所大學校院(含軍警校院與空中大學),以一年的時間進行全部的 實地訪評作業。為因應學校運作之現況,實地訪評之執行期間採上、下年分別 進行,各校受評時程之決定,則由各校代表公開抽籤決定。上學期共計 40 所 大學,抽籤結果如下:大同大學、中原大學、中華民國陸軍軍官學校、元智大 學、玄奘大學、佛光大學、亞洲大學、東吳大學、明道大學、長庚大學、長榮 大學、國立中山大學、國立中央大學、國立中正大學、國立中興大學、國立交 通大學、國立宜蘭大學、國立空中大學、國立高雄大學、國立清華大學、國立 陽明大學、國立新竹教育大學、國立彰化師範大學、國立臺中教育大學、國立 臺東大學、國立臺南大學、國立臺南藝術大學、國立臺灣師範大學、國立臺灣 海洋大學、國立聯合大學、國防大學、淡江大學、慈濟大學、義守大學、臺北 市立教育大學、臺北市立體育學院、輔仁大學、銘傳大學、稻江科技暨管理學 院、興國管理學院。其中銘傳大學因通過美國 MSCHE 之評鑑結果認可,因此 可免於接受高等教育評鑑中心所舉辦之校務評鑑(財團法人高等教育評鑑中心 基金會,2010a)。

貳、問卷調查對象

本研究樣本為 100 學年度「財團法人高等教育評鑑中心基金會校務評鑑計 畫中」所抽選之 40 所大學之校長、副校長、教務長、學務長、總務長、研發 長、各學院院長、系所主管及中心主任等共 400 位學校行政主管與學術主管為 研究樣本。

貳、 樣本選取

由於本研究主要探討我國大學校務自我評鑑機制之現況,採分層立意抽樣 方式實施問卷調查。從 100 學年度上半年接受「財團法人高等教育評鑑中心基 金會校務評鑑」共計 39 所大學國內所公私立大學及一所評鑑結果通過認可免 於接受評鑑的私立大學中,取得 10 位行政主管及學術主管為實際施測研究樣 本,包含校長一位、副校長兩位、教務長一位、學務長一位、總務長一位、研 發長一位、學院院長一位、系所主管一位、中心主任一位,共計 400 份問卷。

本研究之抽樣方式與抽樣對象如表 3-1 所示:

表 3 -1 問卷抽樣對象一覽表

學校性質 校數 每校抽樣人數

(樣本數)

抽樣總人數

(校數×每校抽樣人數)

公立 24 10 240

私立 16 10 160

合計 400

參、 正式問卷有效樣本基本資料分析

正式問卷共發出 400 份,回收問卷計 233 份,有效問卷為 212 份,回收率 為 53%。有效問卷中,填答者所填寫的基本資料經分類及統計,各項基本資料 分配情形,如表 3-2 所示。

表 3 -2 有效樣本基本資料一覽表(N=2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