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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研究設計與實施

第三節 研究對象

本研究問卷調查係以 2011 年任教於臺北市的特教教師的對象。研究 者依據教育部特教教育報網的「各教育階段特教班設置情形查詢表」

(2011),表中統計臺北市國中特教教師 531 人,因而以臺北市特教教師 為研究母群體,採用隨機抽樣進行問卷調查。

一、預試問卷抽樣

研究者請託認識之學校特教教師和隨機抽取北市特教教師共32名,

發放32份預試問卷,回收率100%,剔除無效及填答不完全問卷2份,有 效問卷共30份,可用率為94%。

二、正式問卷抽樣

臺北市國中特教教師中,不包含巡迴輔導教師共 531 人,本研究以

臺北市特教教師為研究母群體,採用隨機抽樣進行問卷調查。本研究問 卷調查抽樣學校和人數如表 3-1 所示。

表 3-1 臺北市問卷調查抽樣學校

區域 國中 特教教師人數

北投區 石牌國中、關渡國中 11 人 士林區 百齡高中國中部、格致國中、福安

國中、天母國中、臺北啟智學校、

臺北啟明學校

70 人

大同區 蘭州國中 3 人

中山區 大直高中國中部、新興國中、五常 國中

17 人

松山區 介壽國中、民生國中 16 人 內湖區 麗山國中、明湖國中 15 人 中正區 螢橋國中、古亭國中、中正國中 18 人 大安區 大安國中、芳和國中、懷生國中、

民族國中

24 人

信義區 瑠公國中、信義國中 9 人

文山區 實踐國中 15 人

總計 198 人

總計抽取198位國中特教教師寄發問卷,問卷回收186份,問卷回收 率94%,回收後剔除無效問卷11份,有效問券175份,有效問卷回收率88

%,回收率達8成以上。茲將有效問卷填答者之基本資料,統計如表3-2。

由於在不同背景變項中,有些組別人數過少,「目前擔任職務」其他組人 數僅有3人,茲將合併至特教專任教師組。

表 3-2 有效問卷填答者之基本資料統計

變項 組別 人數(N) 百分比(%)

1.性別 男性

女性

20 155

11.4 88.6

2.年齡 30 歲以下 37 21.1

31~40 歲 72 41.1

41~50 歲 39 22.3

51 歲以上 27 15.4

3.服務年資 5 年以下 35 20

6~15 年 92 52.6

16~25 年 37 21.1

26 年以上 11 6.3

4.目前擔任職務 特教專任教師 119 68.0

教師兼任導師 22 12.6

教師兼行政工作 31 17.7

其他 3 1.7

特教專任教師和其他 122 69.7

5.特殊教育專業背景 特教碩士及碩士以上畢業 42 24

大學或學院特殊教育系組畢業 66 37.7 修畢特殊教育學程(含四十學分班) 56 32.0

其他一般大學學歷 11 6.3

6.學校規模 24 班以下 65 37.1

25~48 班 45 25.7

49 班以上 65 37.1

7.任教班別 不分類資源班 110 62.9

集中式特教班 43 24.6

特殊學校國中部 22 12.6

由表3-2可得知本研究對象之基本資料統計結果如下:

(一)性別:本研究之對象以女性人數較多,佔全部人數八成以上,而 男性較少。

(二)年齡:本研究之對象年齡以31~40歲人數較多,約佔4成以上,以 51歲以上人數最少,約佔一成五。30歲以下之研究對象和41~50歲 之研究對象人數相當,各佔二成左右。

(三)服務年資:本研究之對象服務年資6~15年者人數最多,達五成以 上;5年以下和16~25年人數相當,各佔二成左右;26年服務年資以 上者人數最少。

(四)目前擔任職務:填寫其他的教師只有3位,皆為代課教師,將此3 位代課教師併入特教專任教師,因此本研究之對象以特教專任教師 最多,佔總數的六成九以上,次多為教師兼行政工作,再其次為教 師兼任導師。

(五)特殊教育專業背景:本研究之對象以大學或學院特殊教育系組畢 業者最多,次多為修畢特殊教育學程(含四十學分班)者,再其次為 特教碩士及碩士以上畢業者,以上三類分佈差距小,最少的為其他 一般大學學歷者。

(六)學校規模:本研究之對象所任教學校24班以下者和49班以上者一 樣多,各佔總數3成七,另本研究之對象所任教的學校規模25~48 班者則佔總數二成五。

(七)任教班別:本研究之對象以任教於不分類資源班者最多,佔總數 六成以上,其次為任教集中式特教班者,佔總數二成以上。本研究 之對象以任教於特殊學校國中部者佔總數一成二,人數最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