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研究設計與實施
第二節 研究對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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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節 研究對象
本研究以 106 學年度臺北地區公立國民小學,現職及曾兼任行政工作之教 師為對象,且不含校長在內,採問卷式調查法進行研究。
依教育部統計處資料顯示,臺北市 106 學年度教師兼任主任數為 807 人,教 師兼任組長數為 1556 人,共計 2363 人,以及各校曾兼任行政工作之教師亦為研 究對象之範圍,因此本研究之母群體樣本數大於 2363 人。Gay, Mils 和 Airasin
(2012)指出,研究的母群體樣本若大於 500 人,則抽樣人數需約佔母群體的 10%,本研究抽樣兼任行政教師樣本數正式施測為 450 人。
一、臺北市公立國民小學依行政地域區分學校數分布:
東區包含松山區、信義區、內湖區、南港區等 38 所公立小學。
西區包含中山區、中正區、大同區、萬華區等 39 所公立小學。
南區包含大安區、文山區等 32 所公立小學。
北區包含士林區、北投區等 34 所公立小學,共 143 所。如表 3-1 及圖 3-2 所示:
表 3-1 臺北市 106 學年度學校行政區分區公立小學學校數 (單位:所)
資料來源:研究者整理(臺北市教育局教育統計,2018。取自
https://www.doe.gov.taipei/News.aspx?n=DA8EE354484A2608&sms=69B4E6B2637 9EE4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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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 3-2 臺北市 106 學年度學校行政分區公立小學學校數分布 資料來源:研究者整理
二、臺北市公立國民小學依學校規模編制學校數分布:
依學校規模編制將臺北市公立國民小學區分為 23 班(含)以下、24-41 班、
42 班(含)以上。
如表 3-2 及圖 3-3 所示:
表 3-2 臺北市 106 學年度學校規模編制公立小學學校數 (單位:所)
資料來源:研究者整理(臺北市教育局教育統計,2018。取自
https://www.doe.gov.taipei/News.aspx?n=DA8EE354484A2608&sms=69B4E6B2637 9EE4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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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 3-3 臺北市 106 學年度學校規模編制公立小學學校數分布(單位:所)
資料來源:研究者整理 三、分層隨機叢集抽樣
(一)方法:本研究問卷調查以全臺北市公立國民小學之兼任行政教師為抽樣對 象,依學校位處地域為分層標準,採用分層隨機叢集抽樣方式進行。
(二)過程:依行政區區分為東區、南區、西區、北區四階層,以分層比例抽樣,
按各區學校數與全區學校數比例決定樣本數。再依據叢集抽樣原則 對各區抽樣學校之兼任行政教師群進行抽樣施測。委請各校主任、
組長依其方便進行紙本問卷或 google 表單填寫問卷。
(三)樣本數計算:
1.東區:
23 班(含)以下抽樣學校數:13 (所) ÷ 143(所)× 38 (所)≒ 4 (所) 24-41 班抽樣學校數: 12 (所) ÷ 143(所)× 38 (所)≒ 3 (所)
42 班(含)以上抽樣學校數:13 (所) ÷ 143(所)× 38 (所)≒ 5 (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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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西區:
23 班(含)以下抽樣學校數:17 (所) ÷ 143(所)× 39 (所)≒ 5 (所) 24-41 班抽樣學校數:18 (所) ÷ 143(所)× 39 (所)≒ 5 (所)
42 班(含)以上抽樣學校數:4 (所) ÷ 143(所)× 39 (所)≒ 1 (所) 3.南區:
23 班(含)以下抽樣學校數:14 (所) ÷ 143(所)× 32 (所)≒ 3 (所) 14-41 班抽樣學校數:11 (所) ÷ 143(所)× 32 (所)≒ 3 (所)
42 班(含)以上抽樣學校數:7 (所) ÷ 143(所)× 32 (所)≒ 2 (所) 4.北區:
23 班(含)以下抽樣學校數:21 (所) ÷ 143(所)× 34 (所)≒ 5 (所) 24-41 班抽樣學校數:6 (所) ÷ 143(所)× 34 (所)≒ 1 (所)
42 班(含)以上抽樣學校數:7 (所) ÷ 143(所)× 34 (所)≒ 2 (所) 綜上整理如表 3-3 所示:
表 3-3 106 學年度臺北市各分區學校依學校規模抽樣表
資料來源:研究者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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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問卷調查分為預試與正式問卷,調查校長發展取向家長式領導、兼任教師情 緒勞務與兼任行政意願之間的關係。
(一)預試問卷調查
本研究以臺北市各國民小學現職兼任行政工作之教師為預試對象,抽樣 方式以臺北市國民小學各分區學校依規模數發放。問卷調查的預試樣本發出 問卷 200 份,根據其結果作為因素分析預試量表之信效度依據。
(二)正式問卷調查
本研究以臺北地區公立國民小學,現任及曾兼任行政工作之教師為對象,以 分層隨機叢集抽樣方式進行問卷發放,共發出 450 份正式問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