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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研究設計與實施

第二節 研究對象

壹、施測對象

本研究施測由研究者親自發放以及委請同意協助之樂齡學習中心承辦者協 助問卷施測,共計 547 人作為問卷調查的對象。

一、預試問卷

研究工具經指導教授審核修正後,確定預試問卷(附錄一)後。為進一步 瞭解本研究工具的適切性與可行性,並建立研究工具的效度,隨即進行預試。

預試問卷共發出 73 份,回收 73 份,回收率達 100%,剔除填答不完整之無效問 卷 6 份,有效預試問卷計 67 份,預試問卷可用率達 91.8%。

二、正式問卷

本研究正式樣本分別為臺北市與宜蘭縣樂齡學習中心之學員,因母群體實際 數量無法確實掌握且限於人力與財力,於是採立意抽樣作為樣本選取。自 2018 年 4 月 20 日起,至 5 月 11 日止進行施測與回收,研究者以公文與電話聯繫洽談 後,共聯絡 12 所臺北市樂齡學習中心與 12 所宜蘭縣樂齡學習中心,徵得 9 所臺 北市樂齡學習中心與 6 所宜蘭縣樂齡學習中心之同意,共 15 所,其中 8 所研究 者親自進行施測,7 所則經由郵件往返,委請該校樂齡學習中心承辦者協助施測。

共計發出 596 份調查問卷,剔除 49 份填答不完全之無效問卷,有效份數 547 份,

有效回收率為 91.8%,問卷發放與回收情形整理如表 3-2-1 所示。

表 3-2-1 正式問卷發放、回收及有效問卷統計表

縣市別 發放對象 回收份數 無效問卷 有效份數 臺北市 樂齡學習示範中心 28 1 27

中正區樂齡學習中心 46 0 46

文山區樂齡學習中心 45 7 38

(續下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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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區樂齡學習中心 30 0 30

信義區樂齡學習中心 23 2 21

士林區樂齡學習中心 40 4 36

內湖區樂齡學習中心 49 7 42

萬華區樂齡學習中心 44 8 36

南港區樂齡學習中心 70 12 58 宜蘭縣 礁溪鄉樂齡學習中心

40 2 38

三星鄉樂齡學習中心

20 0 20

壯圍鄉樂齡學習中心

13 0 13

蘇澳鎮樂齡學習中心

100 4 96

宜蘭市樂齡學習中心

24 2 22

大同鄉樂齡學習中心

24 0 24

合計 596 49 547

資料來源:本研究整理

貳、研究樣本特性分析

本研究共回收問卷 596 份,其中 547 份為有效問卷,回收的資料查核採完全 資料分析,遺漏值處置採完全刪除法,如果任何一個變項出現遺漏或回答之選項 過於集中,即整筆刪除與該受試者相關資料。根據調查所得之 547 份有效問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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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用統計軟體 SPSS 進行描述性統計分析,以次數分配、百分比和順位以瞭解有 效樣本資料分配情形,此部分包含 7 項,分別為性別、年齡、教育程度、宗教信 仰、婚姻狀態、自覺健康狀態、居住型態,經樣本特性分析顯示,本研究中樂齡 學習中心學員以女性、65-69 歲、大(專)學以上、佛/道教、已婚、自覺健康 普通、與子女及老伴同住為多,詳細資料整理於表 3-2-2,分述如下:

一、 性別

就受試者性別人數比例之分布,由表可知,本研究受試者以女性學員最多,

共 427 人,佔 78.1%;男性學員則共 120 人,佔 21.9%。

二、 年齡

就受試者年齡人數比例之分布,由表可知,本研究受試者以 65-69 歲組最多,

共 126 人,佔 23%;其次為 70-74 歲組,共 118 人,佔 21.6%;再次之為 75 歲組 以上,共 111 人,佔 20.3%;接著則是 60-64 歲組,共 108 人,佔 19.7%;55-59 歲組最少,共 84 人,佔 15.4%。

三、 教育程度

就受試者教育程度人數比例之分布,由於受試樣本之「不識字」組、「未學,

會認字」組樣本數僅 12 位與 13 位,百分比皆低於 5%,因此併入「國小」組,改 為「國小以下」。由表可知,以大(專)學以上組最多,共 200 人,佔 36.6%;其 次為國小以下組,共 118 人,佔 21.6%;再次之為高(職)中組,共 150 人,佔 27.4%;初(國)組中為最少,共 79 人,佔 14.4%。

四、 宗教信仰

就受試者宗教信仰人數比例之分布,由表可知,以佛/道教組最多,共 283 人,佔 51.7%;其次為天主/基督教組,共 94 人,佔 17.2%;再次之為一般民間 信仰/其他組,共 93 人,佔 17%;無宗教信仰組為最少,共 77 人,佔 14.1%。

五、 婚姻狀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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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受試者婚姻狀態人數比例之分布,由於受試樣本之「未婚」組僅 26 位,

百分比低於 5%,因此併入「離婚或分居」組,改為「其他」。由表可知,以已婚 組居多,共 384 人,佔 70.2%;其次為喪偶組,共 102 人,佔 18.6%;其他組為 最少,共 61 人,佔 11.2%。

六、 自覺健康狀態

就受試者自覺健康狀態人數比例之分布,由於受試樣本之「非常不好」組與

「不好」組,分別 5 人及 19 人,百分比皆低於 5%,因此合併二者為「不好」組,

雖合併後百分比僅 4.4%,但考量若併入普通組比例又過高,因此僅將二組合併 為「不好」組。由表可知,以普通組居多,共 236 人,佔 43.1%;其次為良好組,

共 232 人,佔 42.4%;非常不好組為最少,共 55 人,佔 10.1%。

七、 居住型態

就受試者居住型態人數比例之分布,由表可知,本研究受試者以與子女及老 伴同住組最多,共 163 人,佔 29.8%;其次為僅與子女同住組,共 152 人,佔 27.8%;再次之為僅與老伴同住組以上,共 137 人,佔 25%;獨居/其他組最少,

共 95 人,佔 17.4%。

八、 學習機構

就受試者性別人數比例之分布,由表可知,本研究受試者以臺北市樂齡學習 中心為多,共 334 人,佔 61.1%;宜蘭縣樂齡學習中心則共 213 人,佔 38.9%。

表 3-2-2 受試者個人背景變項特性分析表(N=547)

背景變項 個人基本資料 人數 百分比

性別 1.男 120 21.9

2.女 427 78.1

年齡 1.55-59 歲 84 15.4 2.60-64 歲 108 19.7 3.65-69 歲 126 23.0 4.70-74 歲 118 21.6

5.75 歲以上 111 20.3

(續下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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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程度 1.國小以下 118 21.6

2.初(國)中 79 14.4

3.高(職)中 150 27.4

4.大(專)學以上 200 36.6

宗教信仰 1.無 77 14.1

2.佛/道教 283 51.7

3.天主/基督教 94 17.2

4.一般民間信仰/其他 93 17.0

婚姻狀態 1.已婚 384 70.2

2.喪偶 102 18.6

3.其他 61 11.2

自覺健康 狀態

1.不好 24 4.4

2.普通 236 43.1

3.好 232 42.4

4.非常好 55 10.1

居住型態 1.僅與子女同住 152 27.8

2.僅與老伴同住 137 25.0

3.與子女及老伴同住 163 29.8

4.獨居/其他 95 17.4

學習機構 1.臺北市樂齡學習中心 334 61.1 2.宜蘭縣樂齡學習中心 213 38.9 資料來源:本研究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