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研究設計與實施
第三節 研究對象與抽樣設計
一、母群體
本研究擬以國小高年級學童為研究母群體,主要是考慮到中、低年級學生在 認知理解、情意表達、語文閱讀、智力成熟、學習經驗、身心發展等程度均有限,
故所選取的樣本對象以國小高年級學生為主,以方便研究進行及研究結果的判斷 分析。並限於研究經費、時間與人力因素,僅以台中縣國小高年級學生為主要的 研究範疇。
二、樣本選取與抽樣方法
Sudman(1976)認為實施地區性的的調查研究時,平均樣本數應在 500 人至 1000 人之間較為適合,為了使樣本具有代表性,並考慮回收率問題,擬抽樣大 約1000 位學生(引自吳明隆、涂明堂,2005)。
抽樣方法將採用叢集分層抽樣方式,先以學校為單位,之後以年級進行分 層,每個年級再隨機抽出班級進行問卷測驗。分層方式依據教育部網站九十八學 年度的統計資料,台中縣共165 所小學,首先依學校班級數量界定學校規模,區 分成12 班以下為小型學校、13 班到 48 班之間為中型學校、49 班以上為大型學 校等三種類型,並計算出台中縣小型學校、中型學校和大型學校之百分比,再依 照其比例求出小型學校、中型學校、大型學校應抽取的校數,如表3-3-1:
表 3-3-1 台中地區 98 學年度公立國民小學分層比例抽樣統計表 學校規模
項目 12 班以下 13-48 班 49 班以上 合計 所佔比例 37% 49% 14% 100%
預計抽取校數 6 9 3 18
本研究共發出問卷 973 份,回收問卷 951 份,回收率為 98%,為求研究結
表 3-3-3 正式問卷有效樣本基本資料之次數分配表
變項 類別 人數 百分比(%) 累積百分比(%)
(1)男 450 50.7 50.7
性別
(2)女 437 49.3 100.0
(1)五年級 448 50.5 50.5 年級
(2)六年級 439 49.5 100.0
(1)很好 108 12.2 12.2
(2)好 200 22.5 34.7
(3)普通 443 49.9 84.7
(4)差 88 9.9 94.6
成績
(5)很差 48 5.4 100.0
Ⅰ(高) 7 .8 .8
Ⅱ(中高) 116 13.1 13.9
Ⅲ(中) 289 32.6 46.4
Ⅳ(中低) 462 52.1 98.5 家庭社經地位
Ⅴ(低) 13 .8 100.0
(一)性別
在受試學生中,男生有450 人,佔全部樣本數的 50.7﹪,女生有 437 人,佔 全部樣本數的49.3﹪,男生略多於女生。
(二)年級
在受試學生中,五年級有448 人,佔全部樣本數的 50.5﹪,六年級有 439 人,佔全部樣本數的49.5﹪。受試學生以五年級略佔多數。
(三)學業成績
本研究之學業成績,係指學生在校的學習表現,由學生依據上一學期各科的 平均表現自填,分為很好、好、普通、差、很差等五類。在所有受試學生中,很
好有108 人,佔全部樣本數的 12.2%;好有 200 人,佔全部樣本數的 22.5%;普 通有443 人,佔全部樣本數的 49.9%;差有 88 人,佔全部樣本數的 9.9%;很差 有48 人,佔全部樣本數的 5.4%。
(四)家庭社經地位
本研究之家庭社經地位,係指以父母教育水準與職業較高的一方為依據,(教 育指數×4)+(職業指數×7)=社經地位指數。分為Ⅰ、Ⅱ、Ⅲ、Ⅳ、Ⅴ等五 類,第Ⅰ類社經地位最高,第Ⅱ類次之,依此類推,第Ⅴ類社經地位最低,,在 所有受試學生中,高社經地位的第Ⅰ類有7 人,佔全部樣本數的 0.8%;中高社 經地位的第Ⅱ類有116 人,佔全部樣本數的 13.1%;中社經地位的第Ⅲ類有 289 人,佔全部樣本數的32.6%;中低社經地位的第Ⅳ類有 462 人,佔全部樣本數的 52.1%;低社經地位的第Ⅴ類有 13 人,佔全部樣本數的 0.8%。
根據數據顯示,台中縣國小高年級學生之家庭社經地位,以第Ⅲ類中社經地 位及第Ⅳ類的中低社經地位家庭的學生最多,累計達84.7%,顯示大多數家庭仍 屬於中產階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