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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文獻探討

第二節 研究對象與樣本選取

本節旨在說明本研究之研究對象與樣本的選取,以下分別對正式施測學校的 抽取、正式樣本的選取加以說明,並呈現有效樣本之基本資料統計。

壹、正式施測學校之抽取

本研究係以 100 學年臺中市公立國民小學之現職兼任行政教師為研究母群 體。根據教育部統計處「100 學年度國民中小學校概況統計」,原臺中市公立國 民小學學校總數為 64 所;原臺中縣公立國民小學學校總數為 165 所,共計 229 所。原臺中市公立國民小學 12 班以下的學校有 4 所,13-24 班學校有 6 所,25-48 班學校有 33 所,49 班以上的學校有 21 所;原臺中縣國民小學 12 班以下的學 校有 61 所,13-24 班學校有 40 所,25-48 班學校有 42 所,49 班以上的學校有 22 所;合計 100 學年度臺中市國民小學 12 班以下的學校有 65 所,13-24 班學 校有 46 所,25-48 班學校有 75 所,49 班以上的學校有 43 所。

本研究將母群體依學校規模大小作為分層標準,依班級數分成「12班以下」、

「13班-24班」、「25班-48班」、「49班以上」等四種類型,正式施測時再依學校所 佔比例,以分層隨機取樣方式分別抽出各類型學校數20%的比例抽樣,抽出12 班以下規模13所、13班-24班規模9所、25班-48班規模15所、49班以上規模9所,

合計抽取46所國民小學進行調查問卷施測。

貳、正式研究對象樣本的選取

依據教育部於國民教育法施行細則於民國93年修訂前之第十七條條文對國

民小學行政組織架構的規定:(一)十二班以下者,設教導、總務二處及輔導室 或輔導教師。教導處設教務、訓導二組,必要時得置資訊教師。(二)十三班至 二十四班者,設教務、訓導、總務三處及輔導室或輔導教師。教務處設教學、註 冊、資訊三組;訓導處設訓育、體育、衛生三組;總務處設文書、事務二組。

(三)二十五班以上者,設教務、訓導、總務三處及輔導室。教務處設教學、註 冊、設備、資訊四組;訓導處設訓育、生活教育、體育、衛生四組;總務處設文 書、事務、出納三組;輔導室得設輔導、資料二組。設有特殊教育班級三班以上 者得增設特殊教育組。由上述規定可知,「12班以下」的學校,兼任行政教師約 為5人;「13-24班」的學校,兼任行政教師約為12人;「25-48班」與「49班以 上」的學校,兼任行政教師約為17人。

因考量各校行政人員編制狀況可能有所差異,本研究以 70%比例抽取各規 模學校兼任行政教師,所以於「12 班以下」的學校,抽取 4 人;「13-24 班」

的學校,抽取 8 人;「25-48 班」的學校,抽取 12 人;「49 班」以上的學校,

抽取 12 人,總計抽取 412 名臺中市現職國民小學兼任行政教師作為研究樣本。

正式施測學校數及研究樣本人數,如表 1 所示。

依據 100 學年度國民中小學校概況統計與行政組織架構規定,可推估 100 學年臺中市公立國民小學之現職兼任行政教師人數,亦即本研究母群體約為 2883 人。學者 Gay(1992)提出描述研究(descriptive research)時,樣本 數最少佔母群體的 10%,如果母群體較小,則最小的樣本數最好為母群體的 20%(引自吳明隆,2007);本研究樣本數在適當的範圍內。

表 1

正式施測學校數及研究樣本人數

學校規模 12 班以下 13 班-24 班 25 班-48 班 49 班以上 合計

學校總數 65 46 75 43 229

分層比例 28% 20% 33% 19% 100%

抽樣校數 13 9 15 9 46

每校樣本數 4 8 12 12

抽樣人數 52 72 180 108 412

三、有效樣本之基本資料統計

本研究共發出 412 份正式問卷,回收 392 份,問卷回收率 95.15%,經扣除 漏答與全部填答同一選項之無效問卷 14 份,有效問卷為 378 份,問卷可用率為 96.43%。有效樣本之基本資料如表 2 所示。

表 2

有效樣本基本資料統計

背景變項 組別 人數 百分比(%)

性別 男 192 50.79

女 186 49.21

年齡 未滿 30 歲 10 2.65

30 歲以上,未滿 40 歲 155 41.01 40 歲以上,未滿 50 歲 192 50.79 50 歲以上 21 5.56 最高學歷 師院、師大、教育大學 97 25.66 一般大學(含師資班) 47 12.43 研究所碩博士(含 40 學分班) 234 61.90 行政職務 主任(含代理主任) 110 29.10

組長 268 70.90

服務處室 教務(導) 127 33.60

訓導(學務) 107 28.31

總務 82 21.69

輔導 62 16.40

行政年資 未滿 5 年 111 29.37

5 年以上,未滿 10 年 92 24.34 10 年以上,未滿 20 年 129 34.13 20 年以上 46 12.17

學校規模 12 班以下 45 11.90

13-24 班 69 18.25 25-48 班 164 43.39 49 班以上 100 26.46 有 效 樣 本 統 計 378 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