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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研究結果

第三節 研究對象運動行為相關因素之探討

表4-2-5國小教師運動行為相關因素分析表(學校社會環境變項)

指導管理型校長 支持關懷型校長 教師和諧相處 教師運動行為

指導管理型校長 1

支持關懷型校長 .01 1

教師和諧相處 .07** .35** 1

教師運動行為 .08** .08** .16** 1

*p < .05, **p < .01, ***p < .001

四、國小教師運動行為與學童運動行為的關係

為瞭解國小教師運動行為與學童運動行為的關係,以皮爾森

(Pearson)積差相關分析教師運動行為和學童運動行為的關係,結果顯 示r=-.003, p=.89,未達統計上顯著水準,顯示國小教師運動行為和學 童運動行為表現無顯著關係。

第三節 研究對象運動行為相關因素之探討

本節以研究對象的社會人口學變項、學校社會環境變項作為自變 項與運動行為進行迴歸分析,以進一步瞭解控制其他變項後,和運動

進行迴歸分析統計時,為瞭解自變項間有無共線性(collinearity),

必須檢驗其變異數膨脹因素(variance inflation factor,VIF)及容忍度

(Tolerance),當VIF>10 或Tolerance <.01 時(Tolerance=1/ VIF),

表示有共線性問題(吳明隆、涂金堂,2008)。本研究經統計分析,

參照組的變項包括:性別,職務、收入、婚姻狀況、在職進修狀況、學 歷程度;其參照組如下為女性、非級任教師、收入 70,001 元以上、未 婚、未參加進修、研究所畢業。統計結果詳見表4-3-2,分述如下:

模式一投入社會人口學變項,結果顯示:性別(β=.20, p=.000)、

教學年資(β=. 13 , p=.03)、大學畢業(β=. 08, p=.05)三者為顯著 預測變項,可解釋總變異量為6%;模式二再投入學校社會環境變項,

性別(β=.19, p=.000)、教學年資(β=. 13, p=.04)仍是顯著因素,

增加教師和諧相處行為(β=. 13 , p=.000)和指導管理型校長(β=. 07, p=.04)是可預測運動行為的因子,均達到統計上的顯著水準,可解釋 總變異量為 8%,較模式一增加 2%;顯示學校社會環境變項並沒有再 增加很多的解釋力。

根據以上結果可知:模式一在控制學校社會環境變項下,僅就社 會人口學變項與運動行為相關的因素作統計分析,男教師的運動行為 較女教師為佳;教學年資愈資深的教師,運動行為也愈好。模式二再 加入學校社會環境變項,同時與運動行為相關的因素作統計分析,性 別和教學年資依然是重要預測因素,男教師的運動行為較佳,且教學 年資較資深者的運動行為也較佳;同時發現學校社會環境中「教師和 諧相處行為」程度愈高、運動行為愈好。研究結果亦顯示,「性別」在

模式一和模式二都是最具有解釋力的變項,模式二另一較具有解釋力的變

歸分析(Logistic regression analysis)進行統計分析,由於本研究將運動行 為分為有規律運動和無規律運動兩類來處理,因此轉換後的依變項

「有、無規律運動」是一個二分變項,分別代表有規律運動(1)與無 規律運動(0),所以採用邏輯斯迴歸分析。另外本研究的自變項有兩 大類,分別是社會人口學變項和學校社會環境變項,依合併後的變數 方式進行討論。

在社會人口學變項方面,將教師收入重新分組為 50,000 元以下和 50,001 元以上,同時在類別變項上設定之參照組如下:性別(女),

職務(非級任)、收入(50,001 元以上)、婚姻狀況(已婚)、在職進修(未 參加進修)、學歷程度(研究所畢業)。在「學校社會環境」方面,有 三個自變項,包括:「指導管理型校長」、「關懷支持型校長」與「教師和 諧融洽相處行為」,三個變項都屬於連續變項。

在執行邏輯斯迴歸分析時,以進入法選入,「性別、年齡、職務、

婚姻狀況、平均收入、在職進修狀況、學歷程度、教學年資、校長指導 管理行為、校長關懷支持行為、教師和諧相處行為」等變項為自變項,

選取具有完整資料的樣本進入分析,再以教師規律運動之有無(兩項之 類別變項)為依變項,進行邏輯斯迴歸(Logistic Regression )分析,得 出統計分析結果,見表4-3-3。

分析統計結果,顯示性別(p=.000)、婚姻狀況(p=.013)、教學年 資(p =.044)與教師和諧相處行為(p =.004)等四個變項,達統計上顯 著意義(表4-3-3,)。就性別而論,男性教師有規律運動行為的勝算比是 女性教師的2.69 倍(95.0% CI=1.93-3.74);未婚教師有規律運動的勝算 比是已婚教師的1.62 倍(95.0% CI1.11-2.36);教學年資上則顯示,國 小教師年資每增加一個單位,有規律運動的勝算比則增加1.04 倍(95.0%

CI=1.00-1.08);在教師和諧相處行為每增加一個單位,有規律運動的教 師勝算比則增加1.08 倍(95.0% CI=1.02-1.14)。

綜合上述研究結果,國小教師規律運動行為的相關因素包括性 別、婚姻狀況、教學年資以及教師和諧相處行為,各變項均達到統計 上顯著水準,其中以「性別」最具有解釋力,其次是「婚姻狀況」。

具體而言,男性教師、未婚、教學年資較久以及教師彼此和諧相處者,

比較可能有規律運動行為;而女性、已婚、教學年資較少以及教師相 處不和諧者,具有規律運動行為的可能性較低。比較運動行為和規律 運動行為之預測因素有所不同,推論係因國小教師師資培育機構多 元,教師來源管道擴充,不再只是侷限在一般師範體系,如學士後師 資進修班畢業再到國小服務,或就業後轉業擔任教職,形成教師同齡,

教學年資卻大有差異的現象。因此,以教育從業人員而論,教學年資

較資深者,經驗足、歷練夠,行有餘裕,可能就有較充裕的時間進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