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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研究旨在探討學前階段教師對融合教育專業知能與專業成長之相關研 究。依據研究架構,並參考相關文獻及問卷,為研究之需要,自編「學前階段教 師融合教育專業知能與專業成長研究問卷」作為本研究之問卷調查工具,茲將問 卷說明如下:

一、編製過程

研究者依據研究目的,參考有關融合教育與專業成長之相關文獻,加以分析 整理,參酌鐘梅菁(2000)所編製的「學前教師實施融合教育之專業知能與困擾問 題研究問卷」、方婉真(2008)所編製的「學前融合教育班教師教學困擾之調查問 卷」和吳靜惠(2005)「台中市幼稚園教師自我專業成長現況與需求之調查問卷」

以進行問卷之編製。由研究者指導教授提供修正意見,在排除不適當的題目、增 列題目、修改題目內容、調整題目排列,再請指導教授審閱修訂,編成初稿問卷。

二、建立專家效度

在效度方面,本問卷委請指導教授及對學前融合教育方面學有專長及實務工 作經驗的專家學者(表 3-5)針對問卷題意表達、內容架構等提供意見。專家意見 調查回收後,統整專家學者的意見,以修訂成為預試問卷的題目。

表 3-5 提供本問卷意見之專家一覽表

姓名 服 務 單 位

莊瓊惠 靜宜大學教育研究所 專家學者

蔣姿儀 台中教育大學幼兒教育學系 林麗莉 台安幼稚園

實務工作者

邵美欣 台中特殊學校學前班 註:以上名單依姓氏筆畫順序排列

三、預試問卷內容架構

問卷內容分為三部份,第一部份為基本資料,第二部份為融合教育專業知 能,第三部份為專業成長方式,說明如下:

(一)基本資料:

本問卷之基本資料包括「任教地區」、「年齡」、「教學年資」、「教導特殊幼兒 年資」、「教育程度」、「教師資格」、「特殊教育背景」等變項資料。其背景變項的 內容如下:

1.任教地區:分別為台中市、台中縣、彰化縣、南投縣等四類。

2.年齡:分為 20 歲以下、21-30 歲、31-40 歲、41 歲以上等四類。

3.教學年資:分為 1-5 年、6-10 年、11-20 年、21-30 年、31 年以上等五類。

4.教導特殊幼兒年資:分為 1-2 年、3-5 年、6-10 年、11 年以上等四類。

5.教育程度:指最高學歷,分為高中職、專科、大學、研究所等四類。

6.教師資格:指教師已取得之相關任教資格,分為同時具備幼教教師證書與 學前特教教師證書、有幼教教師證書、合格保育員、合格助理保育員、其 他等五類。

7.特殊教育背景:指教師在特殊教育的專業訓練背景,分為從未修習過特教 學分或特教研習、僅參與短期特殊教育相關研習(未達 54 小時)、僅修習 特殊教育導論 3 學分或特教研習 54 小時以上、特殊教育系(所)、(學前) 特殊教育學程或學分班等四類。

(二)融合教育專業知能

本問卷的第二部份為融合教育專業知能,可分為知識、技能、及態度三個向

度。內容說明如下:

1.知識:包含「瞭解融合教育的意涵」、「認識特殊學生的特徵及需求」、「了 解相關特殊教育的法令」。

2.技能:包含「運用行為改變技術」、「教學調整、課程調整、評量調整」、「擬 定符合學生能力的個別化教學計劃」、「與專業人員合作的能力」、「班級經 營」、「環境規劃」、「親師溝通能力」。

3.態度:包含「接納特殊幼兒」、「追求專業成長」、「與專業人員合作的意願」。 (三)專業成長方式

本問卷的第三部份為專業成長之方式,可分為正式及非正式的學習活動二個 向度。內容說明如下:

1.正式學習活動:包含「諮詢服務」、「研習」、「在職進修」。

2.非正式學習活動:包含「搜尋網路資訊」、「自修閱讀」、「同儕討論」、「觀 看相關影片」。

四、計分及填答方式

本問卷採用 Likert 的五點量表方式設計,問題題項全為正向題,第二部份 融合教育專業知能由受試者依照自己的實際情形與各項目之內容相符程度,在

「非常同意」、「同意」、「稍微同意」、「不同意」、「非常不同意」等五個選項中選 擇適當的答案。第三部份專業成長由受試者依照自己的實際情形與各項目之內容 相符程度,在「總是使用」、「經常使用」、「偶爾使用」、「很少使用」、「不曾使用」

等五個選項中選擇適當的答案。計分時,「非常同意」及「總是使用」者給予 5 分,「同意」及「經常使用」者給予 4 分,「稍微同意」及「偶爾使用」給予 3 分,

「不同意」及「很少使用」給予 2 分,「非常不同意」及「不曾使用」給予 1 分。

填答者量表的得分愈高,代表融合教育專業知能與專業成長之情形愈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