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研究方法
第三節 研究工具
本研究採問卷調查方式進行本研究,研究目的在了解 12 歲以下兒童玩 電子遊戲現況,期能探究造成親子權力變化的原因。問卷內容主要參考改編 自池俊吉(2007)「網際網路近用與網路權力知覺對青少年知覺親子權力關係 影響研究問卷」與及劉松源(2008)「國小學童家中電視遊樂器使用概況調查 問卷」。
本研究之問卷內容總共包括五個部分,其中,第一部分是兒童個人與家 庭背景資料(包含父親職業與社經地位);第二、四部分是父親參與共玩電子 遊戲與教學角色是否互換現況;第三部分為兒童電子遊戲行為;第五部份為 探討兒童所知覺到的親子權力關係。
一、個人及家庭背景資料量表
家庭背景資料包括了受試者的性別、年級、居住地(縣市)、同住家長、
子女出生排序、父親社經背景(職業與教育程度)等變項。以下,針對父母 社經地位計算方式做進一步詳細說明:
(一)社經地位 (socio-economic status,簡稱 SEC)
先將受試者所填之父/母職業與教育程度由低到高分別區分為(1)無技術 或非技術工人(2)技術性工人(3)半專業人員與一般公務人員(4)專業人員或中 級行政人員(5)高級專業人員或高級行政人員及(1)不識字(2)小學或未上學但 識字(3)高中或高職、國中(4)專科或大學(5)研究所以上五個等級。再根據 Hollingshed(1957)社經地位指數計算方式,職業指數乘以 7,教育程度成 以 4,兩數相加,分別算出父親與母親之社經地位指數,再取其高者做為此 家庭社經指數代表。最後再將計算所得之家庭社經地位指數分為低、中、高 三等級,11~29 分為低家庭社經地位,30~40 分為中家庭社經地位,41~55 分為高家庭社經地位。
表 3- 3 教育程度與職業等級表
二、兒童電子遊戲行為量表
此量表主要參考自許怡安(2001)、陳冠名(2004)、施宏翰(2004)、
范家敏(2005)、黃雅玲(2007)等人問卷內容,目的在於了解受試者線上 遊戲行為現況。變項包括玩電子遊戲類型、遊戲內容及購買決定權、討論對 象、遊戲時間限制及共玩對象。
三、父親參與共玩電子遊戲現況與教學角色是否互換
此部分問卷主要改編參考自劉松源(2007)「國小學童家中電視遊樂器 使用概況調查問卷」,變項包括電子遊戲器材維修能力、電子遊戲諮詢對象、
父親參與共玩時數、共玩電子遊戲種類、共玩時親子互動、受測者知覺父親 電子遊戲素養、與親子教學角色是否改變。
四、兒童親子權力關係知覺量表
此量表改編自池俊吉(2007)的「網際網路近用與網路權力知覺對青少 年知覺親子權力關係影響研究問卷」。此量表翻譯改編自 Tashakkori &
Mehryar & Thompson(1982a,1988b,1989)針對伊朗青少年知覺權力發展 的問卷題目,池俊吉依據深度訪談資料及台灣國情與文化修正而成。此量表 將兒童知覺到的親子權力關係分成參考權(5 題)、結果控制權(3 題)、正 當權(11 題)及專家權(7 題)來量測。
親子權力關係量表由兒童填寫所知覺父親的權力關係,以 Likert 四點量 表方式呈現,其中,「一次都沒有」為 1 分,「有時候」為 2 分,「常常」為 3 分,「每次都會」為 4 分,本研究分別計算父親各分項權力總分及將各項 權力加總後的親子權力總分。分項權力總分愈高,表示兒童所知覺到父親該 項親權愈高。例如,結果控制權項下的其中一題(題項 1):『如果我在家 裡或學校做了好事,爸爸會給我獎勵。』是要測量父親是否會運用其結果控 制權來導正兒童,如果兒童回答每次都是,代表父親會經常運用及結果控制 權中的獎懲權力來影響兒童,如果這四題總分愈高,顯示兒童感受到父親用 獎懲方式控制他們的行為的控制力愈強。同理,五個分項權力加總後,親子 權力總分分數愈高,代表兒童所知覺到父親的親權愈大,親子關係愈穩固,
父親控制兒童的力量愈大,愈不容易受到其他因素所影響而改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