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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研究方法

第三節 研究工具

為了能夠確實對研究主題進行探討,本研究在選用研究工具的過程,除了回顧 過去相關文獻之外,也與指導教授進行討論。本節將針對本研究所使用的研究工具 進行介紹,包括以下三個部份:第一部份的「基本資料」是用以瞭解參與研究的帅 兒以及其家長的基本資料。第二部分的「早期療育家長自覺親職技巧調查問卷」是 用以探討國內接受早期療育服務家長的親職能力。第三部分的「親職壓力量表簡式 版」則是用以探討國內接受早期療育服務家長的親職壓力。

壹、 基本資料

一、 帅兒基本資料

帅兒基本資料是由家長進行填寫,內容包括主要照顧者是哪位家庭成員(父母、

祖父母或其他)、年齡、性別、出生時情況(母親懷孕週數、帅兒出生體重、生產方式)、

使用語言、帅兒的診斷項目、目前接受之早療相關服務項目(醫療、社會福利、教育)。

二、 家長基本資料

家長基本資料,包括其為帅兒的父親或母親、年齡、教育程度、婚姻狀態、國 籍、家庭結構、帅兒是否有其他手足、陪伴帅兒接受療育的頻率、帅兒接受早療服 務的時間。

貳、 早期療育家長自覺親職技巧調查問卷

早期療育家長自覺親職技巧調查問卷是孫世恆等人於 2011 年所發展,問卷的主 要目的是希望瞭解目前在國內早期療育的實務工作場域中,接受早期療育服務之家 長其親職能力現況,以及其親職能力是否會因為接受早期療育服務而有所轉變。本 問卷第一版共計 32 題,在經由問卷發放、回收、統計分析並且招集專家進行會議後,

已將題項內容做部分修改,形成「早期療育家長自覺親職技巧調查問卷」第二版,

本研究所使用的版本即為該問卷之第二版。「早期療育家長自覺親職技巧調查問卷」

第二版共計 22 題,分屬「瞭解兒童的診斷與發展」、「提供兒童合適的照顧」、「尋求 適當的療育資源」、「對於養育兒童的自信心」四個面向。問卷的適用對象為育有 0-6 歲、領有發展遲緩診斷證明或身心障礙手冊兒童,且其孩子與家庭目前正在各縣市 之早期療育個案管理中心接受服務的家長,因此能夠適用於本研究之研究對象。

一、 問卷填答與計分方式

本問卷為四分制,其中有 18 個題項的填答與計分方式是:「非常不清楚」為 1 分、「不清楚」為 2 分、「清楚」為 3 分、「非常清楚」為 4 分;另外,有 4 個題項則 因為填答內容與頻率有關,因此填答與計分方式是:「不曾」為 1 分、「很少」為 2 分、「偶爾」為 3 分、「經常」為 4 分。

二、 問卷之信效度

本問卷在分析信效度所使用的資料是來自臺北市、新北市、新竹縣、苗栗縣、

臺中市、彰化縣、南投縣、嘉義縣、嘉義市、花蓮縣共十個縣市之個案管理中心,

由家長自填且皆有完整填寫的 236 份問卷。

首先,在信度部分是採用內部一致性的信度分析來考驗問卷信度,結果顯示問 卷整體內部一致性 Crobach α =0 .884,表示內部一致性良好。效度部分則以探索性 因素分析來檢驗其建構效度,且在分析時限定為四個因素,結果顯示四個因素的解 釋變異量達 58.38%,而此四個因素即為問卷中的面向,包括「瞭解兒童的診斷與發 展」、「提供兒童合適的照顧」、「尋求適當的療育資源」以及「對於養育兒童的自信 心」。

參、 親職壓力量表簡式版

親職壓力量表簡式版(PSI/SF)是 Abidin 於 1995 年所發展,其主要目的是評估在 親子互動系統中,家長扮演親職角色時所感受到的壓力。本量表共有 36 個題項,分 屬於三個分量表之中,其中「父母困擾」分量表有 12 題、「親子失功能互動」分量 表有 12 題、「困難兒童」分量表有 12 題。本量表適用於 12 歲以下兒童的父母,因

此能夠適用於本研究 0-6 歲兒童的家長。

目前該量表在台灣已有許素芳教授等人(2008)將其翻譯成中文,且翁毓秀教授也 在 2010 年對該量表進行修訂並出版。由於本研究在翁毓秀教授於國內出版該量表之 前即開始進行,因此本研究所使用的親職壓力量表簡式版(PSI/SF)為許素芳教授等人 (2008)所翻譯的版本,但考量到翁毓秀教授(2010)的「親職壓力量表簡式版指導手冊」

目前已有臺灣部份地區的常模,因此本研究最後在進行資料分析時,也會參考其指 導手冊的內容來進行分析。

一、 量表填答與計分方式

本量表與親職壓力量表(PSI)同樣是以 Likert scale 的五點分量表來填答與計分,

其中填答項目為「極同意」、「同意」、「不肯定」、「不同意」以及「極不同意」,而計 分方式依序為 5 分、4 分、3 分、2 分以及 1 分。而題號 1、2、3、7、8、9 與 11 等 題之總分為防禦回答,當總分小於 12 時則頇特別注意。

二、 量表之常模與信效度

依據翁毓秀(2010)的「親職壓力量表簡式版指導手冊」,其在修訂時分別收集了 國內 0-6 歲以及 7-12 歲兒童其主要照顧者的常模樣本來進行分析,其中 0-6 歲兒童 的主要照顧者樣本是依據年齡比例抽樣自戶政資料及各地衛生所;而 7-12 歲兒童的 主要照顧者樣本則是抽樣自臺中地區的國民小學,其中包括都會區以及較偏遠的山 區。從上述兩個年齡層兒童之主要照顧者所取得的有效樣本共有 959 份,而指導手 冊中也提到,由於家中通常是母親為主要照顧者,因此量表在施測時是由母親進行 填答。

在信度分析部分,本量表依上述樣本,以內部一致性的信度分析來考驗量表信 度,發現各分量表之內部一致性係數介於 0.856-0.908 之間,整體量表係數達到 0.947,顯示本量表之各分量表所測量的內容有高度的一致性。而在量表的效度部 分,則是採用因素分析做內容與建構效度,經由因素分析之主軸萃取法與轉軸法,

以測量量表的指標效度,並於進行因素分析的過程中刪除因素負荷量小於 0.3 的題 項。分析結果顯示 36 個題項未有因素負荷量小於 0.3 的題目,因此並未刪除原來版 本的任何題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