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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研究方法

第三節 研究工具

本節分別就問卷編製過程、問卷內容、問卷填答與計分方式、預 試實施過程以及預試資料分析等五個部分,分別加以敘述之:

一、問卷編製過程

本研究是針對2008年全國身心障礙國民運動會的全體聽障參賽 選手在社會支持與參與動機上的現況進行分析。本研究所使用的調 查問卷是研究者根據研究目的並參考國內外相關文獻所自行編製的

「聽障參賽選手社會支持與參與動機調查問卷」。研究工具的編製 是在確定研究主題之後,經國內外相關文獻的蒐集與歸納分析,參 考過去相關研究所編製的研究工具,並配合研究目的而擬定出問卷 的基本架構,且透過與幾位專家、學者的實際晤談,進行調查問卷 試題內容的初步定焦與佈題工作。

研究問卷初稿完成編製之後,隨即透過專家學者檢核意見的整 合與歸納,進行問卷試題內容的修正與調整,以編製完成研究的預 試問卷。預試問卷藉由預試的實施,進行項目分析及信度分析等統 計分析工作。預試分析完成之後,再根據研究架構進行問卷內容的 最後調整與修正,並協請指導教授檢視研究問卷的周延性與適切性。

二、問卷內容

本研究所使用的研究工具「聽障參賽選手社會支持與參與動機 調查問卷」在內容取向上共計分成「個人基本資料」、「社會支持」

及「運動會參與動機」等三個部份,問卷內容部份茲分別加以描述 如下。

(一)個人基本資料部份

聽障選手基本資料部份共計分成性別、年齡、學歷、聽障程

度、對單項運動技能的自我評價、參與全國運動會次數、婚姻狀 況等七個變項分述如下:

1.年齡:分未滿 20 歲、20-29 歲、30-39 歲、40歲以上四類。

2.性別:分男、女兩類。

3.學歷:分高中(職)以下、專科、大學、研究所以上四類。

4.單項運動技能:高,較優於一般隊員、普通,與一般隊員差不 多、低,略遜於一般隊員三類。

5.參與全國運動會次數:一次、二~三次、四次以上三類。

6.婚姻狀況:分未婚、已婚、其他(含離婚、分居、配偶死亡等)

三類。

7.優耳損傷程度:輕度、中度、重度三類。

(二)社會支持量表

本研究在「社會支持」量表中,將社會支持區分成家人情緒性 支持、教師(教練)情緒性支持、同儕情緒性支持、訊息性支持及 工具性支持等五個分量表。並分別根據文獻資料與研究目的發展這 五項的社會支持量表試題。社會支持問卷的編製過程中參考洪秀珍

(2000)、林佳蓉(2001)、洪玲茹(2002)、翁碧慧(2001)、

謝菊英(2001)、徐靜芳(2002)、許泰彰(2000)、李英蘭(2005)、

呂奎延(2005)、陳芮淇(2001)的研究所發展的研究工具。研究 預試問卷中,分別針對家人情緒性支持、教師(教練)情緒性支持、

同儕情緒性支持、訊息性支持及工具性支持量表部份,各編製4個 題目,總計20題。針對家人情緒性支持、教師(教練)情緒性支持、

同儕情緒性支持、訊息性支持及工具性支持等社會支持變項分述如 下:

1.家人情緒性支持:給予或表示自尊、愛、關懷、同情、瞭解、

肯定、傾聽、安慰、鼓勵等來增加被支持者面對問題時的能 力。

2.教練情緒性支持:給予或表示自尊、愛、關懷、同情、瞭解、

肯定、傾聽、安慰、鼓勵等來增加被支持者面對問題時的能 力。

3.同儕情緒性支持:給予或表示自尊、愛、關懷、同情、瞭解、

肯定、傾聽、安慰、鼓勵等來增加被支持者面對問題時的能 力。

4.訊息性支持:給予忠告、建議、提示、指導或其他可求助的訊 息,來幫助被支持者分辨、瞭解問題進而解決問題。

5.工具性支持:提供實際行動、物質或其他直接的協助、降低被 支持者的負荷。

(三)運動會參與動機量表

本研究在「運動會參與動機」量表部份的試題內容部份主要參 考蒲逸生(2004)的「參與動機量表」,總量表Cronbach α係數.89,

顯示該量表具有良好的信度,累積解釋變異量為63.12%顯示該量表 具有良好的效度。研究預試問卷總計編製32題,在「運動會參與動 機」量表中將參與動機區分成健康適能、社交需求、刺激逃避、興 趣學習及心理利益等五個分量表,並根據文獻資料與研究目的發展 這五項的參與動機量表試題。

三、問卷填答與計分方式

以下分別針對研究問卷的填答方式以及計分方式加以陳述說 明:

(一)問卷填答方式

本研究問卷採用Likert式五點量表方式加以編製,問卷中各量

表的題目均有五個反應選項,填答者可依其對於題目陳述的理解 並根據自己的實際現況,從「完全符合」到「完全不符合」進行 填答。

(二)問卷計分方式

問卷計分方面,主要依據受試聽障選手的實際填答情形,從 完全符合至完全不符合分別給予5分至1分。受試聽障選手的填答 總和分數越高者,代表其在各量表中整體反應情形越趨於正向;

反之,填答總和分數越低者,則表示其在各量表中整體反應情形 趨向於反向。

四、預試實施過程

調查問卷編製完成之後,隨即進行預試(pilot study)的工作,

並將預試所獲得的資料進行項目分析、因素分析以及信度分析等統 計分析的程序,藉以確保研究工具的適切性。Gorsuch針對研究工具 的預試分析,建議預試的受試人數至少要為問卷題數的5倍,且人數 最好不要低於100人(引自王文科,1980)。以下預試單位與預試對 象的選取,分別進行陳述與說明:

問卷中以參與動機量表的題數最多,共計32題,參照上述對於 預試樣本人數的相關規準,本研究預試樣本人數應以160位為宜。但 因母群總數只有381人,本研究分別自母群體所轄的七個縣市,採用 立意抽樣(purposive sampling)分別自上述七個地區選出施測單位,

以作為本研究的預試實施單位。預試單位完成選取之後,則以該單 位聽障選手作為預試主要實施對象。

本研究於2008年3月3日寄發研究預試問卷,共計寄發107份,並 於2008年4月7日完成預試問卷回收的工作,預試單位以及相關資料 詳見表3-6。

表 3-2 預試單位、人數、回收份數及有效預試問卷摘要表

縣市別 預試單位(寄發/回收份數)寄發/回收份數 無效問卷數 有效問卷數 嘉義縣 聲暉聽障協會(10/0) 2/2 0 2 嘉義市 聲暉協進會(10/0) 9/7 1 6 台南縣 聲暉協進會(10/0) 1/1 0 1 台南市 聲暉協進會(10/0) 37/24 2 22 高雄縣 聲暉聯合會高雄縣辦事

處(10/10) 15/15 1 14 高雄市 聲暉協會(10/0) 31/26 2 24 屏東縣 聲暉協進會(10/9) 12/12 0 12

整體 107/87 6 81

由表可知預試共計寄發107份預試問卷,總計回收87份問卷,預 試問卷整體回收率為81.30%。而針對問卷的有效率的部分,總計剔 除6份無效問卷(其中包含填答不完整以及填答意見完全一致者),

有效預試問卷總數共計81份,預試問卷有效率為75.70%。

五、預試資料分析

預試問卷完成回收之後,茲將預試回收的81份有效問卷依據預 試對象實際填答情形逐一登錄,並利用SPSS 11.0 for windows進行研 究工具的項目分析與信度分析。而研究工具的效度部分,則採用專 家效度方式進行確認與呈現。以下針對研究工具的預試資料分析,

分成三個部分加以說明。

(一)項目分析與結果呈現 1.項目分析方法

邱皓政(1989)指出項目分析的目的在於分析問卷試題內 容的適切性,其分析方法計有遺漏值檢驗、項目描述統計檢驗、

極端組比較法、相關分析法以及因素分析法等。

在項目分析的方法選用上,同時採用描述統計檢驗法、極 端組比較法以及相關分析法等三種方式,期能對問卷試題內容的 部份,提供較完整的適切性分析。

○1 描述統計檢驗法

邱皓政(1989)指出描述統計檢驗法旨在利用研究量表 中各題目的描述統計量,藉以診斷題目的優劣。例如可採用平 均數評估法,各題目的平均分數應趨於中間值,過於極端的平 均數代表偏態或不良的試題,無法用以反應題目的集中趨勢。

以本研究所設計的研究量表為例,因採用Likert式五點量表方 式進行試題的編製,故單題平均分數應為3分,故若進行平均 數評估,可將各題平均數過低或過高的題目列為考慮刪除的試 題。

○2 極端組法

王保進(1993)指出極端組法旨在求出問卷中各題目的 臨界比(critical ratio),即依預試受試聽障選手在問卷量表中 的總分先予以排序,並將之區分成高分組(問卷總分前27%

的受試者)以及低分組(問卷總分後27%的受試者),並分 別針對高分組與低分組在各題平均數進行t考驗,即計算出各 題的t值,此t值即為上述的臨界比(t考驗的結果詳見附錄四)。

若某一試題t考驗的結果,其t達顯著者,即表示該題目足以有 效鑑別高分組與低分組的得分情形,則該題目應予以保留。

○3 相關分析法

相關分析法旨在逐題計算受試聽障選手在每一個題目上 的得分與問卷量表總分之間的關聯情形,並採用皮爾遜積差

相關係數加以計算。若問卷題目與量表總分之間的積差相關 係數達顯著,即顯示該題目與量表總分之間具有關聯性,則 該題目應予以保留。

在積差相關係數部份以.30作為刪除或保留的依據,即量 表中某一題目若與量表總分之間的積差相關係數在.30以上,

且達.01的顯著水準時,則該題項應予以保留。

採用上述三種方式進行試題的項目分析後,並採取整體 評估的方式作為量表試題刪除或保留的參照依據。若某一試 題能符合上述三種檢驗規準,則該一試題予以保留。反之,

若某一試題同時違反上述三種檢驗規準,則該一試題予以刪 除。若有某一試題違反一至兩項檢驗規準,則進一步進行試 題內容適切性的評斷,並依據評斷的結果進行試題的修正或

若某一試題同時違反上述三種檢驗規準,則該一試題予以刪 除。若有某一試題違反一至兩項檢驗規準,則進一步進行試 題內容適切性的評斷,並依據評斷的結果進行試題的修正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