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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緒論

第二節 研究目的

要性,分述如下。

第一節 問題背景

在賽會期間能冠上「奧林匹克運動會」(International Olympic Committee)(以下簡稱奧運)之名,懸掛國際奧會的五環旗之國際運 動賽會,包括奧運(Olympic Games)、聽障奧運(Deaflympic Games)、

殘障奧運(Paralympic Games)與特殊奧運(Special Olympics)等四項 賽會。我國能爭取到2009年第21屆聽障奧運實為國人的榮耀,這是台 灣第一次舉辦的世界級運動會,也是聽障奧運創辦85年來第一次在亞 洲舉行。這份運動賽會帶給全國人民的榮耀,就像是一顆凝聚光能的 紫水晶,可匯集八方現代文明的光能,折射出真、善、美的亮麗七彩 光芒(程紹同,2004 )。聽障奧林匹克運動會(Deaflympics)的前身 是世界聾人運動會(Deaf World Games )。

第1屆世界聾人運動會於1924年在法國巴黎舉行,為全球最早舉辦 的身心障礙類運動會。當時僅有來自歐洲各地的9國145位聽障運動員 參賽,隨後,參賽的國家和人數不斷增加,到了2005年澳洲墨爾本第 20屆時,已達97國3660名運動員參賽了。其競技水準也不斷提升,男 子百米短跑的聽障世界紀錄10秒21、400米45秒29等等皆優於中華臺北 聽人(聽人)的全國紀錄。世界聾人運動會自1924年肇始之後,一直 只有每4年舉行一次的夏季運動會。到了1949年第1屆冬季運動會終於

在奧地利Seefeld舉行,當時共有5國33人參賽。2007年將於美國鹽湖城 舉行第16屆冬季聽障奧運會。2001年5月,國際奧林匹克委員會(IOC)

有鑒於在ICSD主導之下的世界聾人運動會辦得極具規模且具有聾人文 化的特色,決議同意更名為聽障奧林匹克運動會(Deaflympics),並 自當年7月義大利羅馬第19屆起實施。全球聽障體壇的每一份子看到聽 障體育獲得IOC的肯定都振奮莫名。

2009年第21屆夏季聽障奧林匹克運動會共有18個競賽項目,包 括:田徑、羽球、籃球、保齡球、自由車、足球、手球、定向運動、

射擊、游泳、桌球、網球、排球、水球、角力、空手道、柔道及跆拳 道。國際聽障體育總會(International Committee of Sports for the Deaf, ICSD) 於1924年創始於法國巴黎,僅較國際奧林匹克委員會(IOC)

的成立晩28年,是全球最早出現的國際性身心障礙類體育總會。

聽障奧會由10位執行委員組成行政中樞,包括主席1名、副主席1 名、執行委員8名(其中4名為歐洲、亞太聽障體育聯盟主席,得列為 當然委員,不需經過大會選舉,其餘6人均由ICSD會員國於4年1度的大 會中選出,任期4年,連選得連任)。

ICSD獲得IOC的承認,IOC並每年提供若干經費補助,使ICSD能 全力推展世界聽障的體育活動。目前ICSD統領歐洲、亞太、泛美與非 洲4大區域聾人體育聯盟,會員國總數達94國。

目前我國除了積極籌辦2009聽障奧運外,在參賽選手方面乃制定 了參加 2009年台北第21屆聽障奧林匹克運動會儲備選手培訓實施計 劃書(中華民國聽障者體育運動協會新聞室 2005)身為地主國正以最 大資源投入選手的培訓工作。

2004 年「康健雜誌」表示國人有運動習慣的人口佔了 13.14%。根 據內政部統計處2007 年 2 月 13 日調查資料,國內至 2006 年底領有身

心障礙手冊者達 98 萬 1 千人,其中聽覺機能障礙者占 10.6%,約有 103946 人,依據以上推算,聽障者有運動習慣的人口約有 11.019 人,

這些少數弱勢族群的運動參與動機如何?而社會上又是否給予支持都 是值得我們去關心的。

另外由我國聽障田徑紀錄中(中華民國聽障者體育運動協會網 站,2007)可以看出聽障者運動能力與成績表現不如聽人優異,我們 也發現在我國聽障田徑紀錄上,聽人與聽障兩者的差異更大,顯示出 我國內對聽障者從事專項運動訓練的努力上是不如國外的,以致我國 聽障運動選手的成績水平與聽障奧運奪牌成績,還有一段差距與耕耘 的空間。訓練運動選手的成功與否,除了設備與場地、代表的選材方 式、老師教練的選擇、資源經費的來源等因素之外,對於選手的參與 動機和社會支持也是另一值得研究的重要問題。

動機是引起個體活動,維持已引起的活動,並導使該一活動朝向 某一目標的內在歷程(張春興,1994)。因此,了解並培養選手的學習 動機,顯然是培養聽障運動選手上的重要課題;而社會支持則可以幫 助個體在心理上抵制不協調的外在訊息,強化並維持動機,社會支持 的力量越大,抵制外來不良影響的力量也越大,成為行為背後的促動 力;反之,缺乏社會支持,其影響不僅僅會在現實環境受阻,也容易 導致個體適應困難,引發學習情意和態度的改變。

如何提高聽覺障礙者參與運動訓練的動機及社會支持因素,以提 供更多的支援,來提高聽覺障礙者參與運動訓練的機會,提升專項運 動水準及聽覺障礙者的運動風氣。長久以來運動選手的參與動機一直 是心理學研究中經常被探討的重要議題,例如:孫扶志(1996)的研 究發現,個體的學習動機才是增進學習表現的關鍵。單繩武(1994)

也指出「動機」是學習的原動力。有了學習動機,發自內心需要,而

後精進不已,學習的進步較快,學習的成績也較佳,沒有動機的學習,

勉強行之,自必敷衍了事,難收時效。黃高賢(2003)的研究也認為 運動員之所以能忍受長時間從事激烈運動訓練及參與競賽,最主要的 原因是具有強烈的動機。另外Stipek(1993)提出「動機」是維持運動 員持續從事運動的主要動力,當一個人的學習是基於內在理由時,其 學習的效果最好的論述。瞭解了選手的參與動機可幫助訓練活動持續 進行,動機若能被適度激發,就容易促成學習成效,也較能持久。此 外,筆者認為影響一項運動推廣的因素有很多方面,像是政府的政策、

推展的方式、場地、設施、家長觀念與選手本身表現等,這些都可能 是導致該項運動無法受到廣大群眾青睞的原因。然而,如果能從選手 本身的參與動機瞭解起,知道有哪些因素會影響選手持續參與競技訓 練?以及吸引選手追求的目標是什麼?讓推廣單位可以設計出吸引更 多聽覺障礙者參與的活動,這樣對聽覺障礙者參與運動的意願及運動 能力提昇,必定有所助益。

此外,環境方面的社會支持對運動行為也佔有舉足輕重的影響。

Carron(1996)等人指出社會支持如家庭支持、重要他人、教練、團隊 凝聚力等對於運動的行為、認知與情感上有著輕度到中度的正面影 響。蒲逸生(2004)亦指出社會支持可以幫助個體在心理上抵制不協 調的外在訊息,強化並維持動機,社會支持的力量越大,抵制外來不 良影響的力量也越大,成為行為背後的促動力。反之,如缺乏社會支 持,在實際環境中受阻,容易導致個體適應困難,引發學習情意和態 度的改變。

家父年輕時期曾是一位運動愛好者,更是一位運動建將,舉凡民 俗體育、田賽、徑賽、球類運動、游泳等皆難不倒他;但自歷經 1958 年震攝中外的 823 金門砲戰後造成參役父親聽覺損傷的缺陷後,家父

好像變成另一個人,既沒有自信,也不愛與人群接觸,更不再熱衷運 動之參與;基於上述問題背景以及對父親和聽障者的關心,所以萌生 本研究「2008 年全國身心障礙國民運動會聽障參賽選手參與動機及社 會支持的研究」,同時希望能有拋磚引玉的作用,可以引起更多研究 者的注意,一起為加速推廣聽覺障礙者參與的活動而努力,並提高聽 覺障礙者參與運動的意願及運動能力提昇,必定有所助益,更幫助台 灣聽覺障礙選手早日在國際舞台上取得佳績。

第二節 研究目的

基於上述的問題背景,歸納出本研究的目的如下:

一、瞭解2008 年全國身心障礙國民運動會聽障參賽選手在社會支持與 參與動機上的現況。

二、探討不同背景變項的2008 年全國身心障礙國民運動會聽障參賽選 手在社會支持上的情形。

三、探討不同背景變項的2008 年全國身心障礙國民運動會聽障參賽選 手在參與動機上的情形。

四、探討不同社會支持類型的2008 年全國身心障礙國民運動會聽障參 賽選手在參與動機上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