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聽障參賽選手在社會支持與參與動機的現況分析

第四章 結果與討論

第一節 聽障參賽選手在社會支持與參與動機的現況分析

本節先以次數分配方式呈現研究樣本在基本資料各分項上的次數 分配情形,並以表4-1 加以摘要呈現。其次,採描述統計方式針對聽障 參賽選手在社會支持與參與動機等各分量表上的得分情形進行分析,

藉以了解2008 年全國身心障礙國民運動會聽障參賽選手在社會支持與 參與動機方面上現況情形,並以表4-2 與 4-3 加以摘要:

一、聽障參賽選手個人基本資料的次數分配現況

表 4-1 針對受試參賽選手在年齡、性別、學歷、參賽次數、婚 姻狀況以及耳損情形等分項上的次數分配情形,進行摘要呈現,正 式受試參賽選手共計 271 位。

表 4-1 參賽選手個人基本資料的次數分配摘要表(N=271)

名 稱 類 別 人 數 百分比(%)

未滿 20 歲 70 25.8 20-29 歲 71 26.2 30-39 歲 75 27.7 年 齡

40 歲以上 55 20.3

男 202 74.5

性 別

女 69 25.5

高中(職)以下 162 59.8

專科 37 13.7

大學 65 24.0

學 歷

研究所以上 7 2.6

一次 63 23.2

二~三次 88 32.5

參賽次數

四次以上 120 44.3

未婚 167 61.6

已婚 98 36.2

婚姻狀況

其他 6 2.2

輕度 22 8.1

中度 40 14.8

耳損程度

重度 209 77.1

表 4-1 呈現出聽障參賽選手在個人基本資料的次數分配現況。

首先,在年齡分項上,四組人數比例差異性不大。在性別分項上,

男性佔 74.5%,遠超過女性許多,跟本研究現況符合。在學歷的次 數分配上,高中(職)以下佔 59.8%,其餘三組次數比例偏低,若

採ANOVA 進行各組差異性比較,恐違反變異數同質性(homogeneity of variable)的基本假定(林清山,2005)。故在後續的資料處理上,

直接將後面三組於以合併,合併後定名為專科以上,人數 109 位,

次數比例 40.2%。在參賽次數的次數分配上,參賽四次以上佔 44.3

%,其餘兩組次數比例偏低,基於上述處理原則,直接將其餘兩組 於以合併,合併後定名為有三次以下,人數151 位,次數比例 55.7%。

婚姻狀況以未婚者佔 61.6%為多數,其餘兩組次數比例偏低,基於 上述處理原則,直接將後面兩組於以合併,合併後定名為有婚姻經 驗,人數104 位,次數比例 38.4%。耳損程度以重度為多數,佔 77.1

%,其餘兩組次數比例偏低,基於上述處理原則,直接將後面兩組 於以合併,合併後定名為中度以下,人數 62 位,次數比例 22.9%。

二、聽障參賽選手社會支持與參與動機的現況分析

以下針對聽障受試參賽選手在「社會支持」與「參與動機」量 表及各分量表上的得分情形進行描述性統計分析,藉以瞭解參賽選 手在社會支持與參與動機的現況情形:

(一)聽障參賽選手社會支持的現況

表4-2 呈現聽障參賽選手在五個分量表以及整體量表上的整體 平均數、單題平均數以及標準差,藉以瞭解聽障參賽選手在社會支 持上的現況情形。

表 4-2 聽障聽障參賽選手社會支持各構面的得分情形摘要表

向 度 題數 人數 單題平均數 標準差 整體平均數 家人支持 4 271 3.42 4.027 13.67 教練支持 4 271 3.92 4.338 15.67 同儕支持 4 271 3.60 4.013 14.40 訊息性支持 4 271 3.59 3.946 14.36 工具性支持 4 271 3.17 3.975 12.69 社會支持總量表 20 271 3.54 15.587 70.79 由表4-2得知,聽障參賽選手社會支持的整體單題平均得分為 3.54,標準差為15.587;在各分量表部份,家人支持平均得分為 3.42,教練支持平均得分為3.92,同儕支持平均得分為3.60,訊息 性支持平均得分為3.59,工具性支持平均得分為3.17,如果單題平 均數得分大於3分,則表示填答情形趨於正向。在社會支持的五個 構面因素中,以教練支持平均數較高,與本研究的結果相同有許碧 章(2006)在「社會需求」因素中「參加手球團隊是由於同學、朋 友的建議與鼓勵」、「參加手球團隊是由於老師的建議與鼓勵」、

「參加手球團隊是因為可以和同學在一起」等三題的得分較高,也 就是參加手球隊多是因同學師長的建議與鼓勵及與同學在一起參 加球隊的心理。推論原因可能是,聽障參賽選手在運動團隊中,聽 障選手主要的社會支持是以「教練支持」的得分情形最高,也就是 在日常生活中朝夕相處,生活、學習、訓練均屬最親近的教練給予 選手鼓勵、幫忙及在特殊需求上能獲得滿足,是「社會支持」中對 團隊選手影響最大的。然而,在聽障參賽選手主要社會支持是以「工 具性支持」的得分情形最低。推論原因可能是,身心障礙者在現今 社會中仍屬於弱勢族群不被重視,不論是訓練經費編列、場地、設

備、器材、獎金的提供、補助皆不及聽人,因此在「工具性支持」

的得分最低。

(二)聽障參賽選手參與動機的現況

表4-3 呈現參賽選手在四個分量表以及整體量表上的整體平均 數、單題平均數以及標準差,藉以瞭解參賽選手在參與動機上的現 況情形。

表 4-3 聽障參賽選手參與動機各構面的得分情形摘要表

向 度 題數 人數 單題平均數 標準差 整體平均數 健康適能 7 271 4.20 5.82 29.41 社交需求 8 271 3.66 7.30 29.24 興趣學習 5 271 4.13 4.26 20.66 心理利益 8 271 4.01 6.85 32.06 參與動機總量表 28 271 3.98 20.47 111.36 由表4-3得知,聽障參賽選手參與動機的整體單題平均得分為 3.98,標準差為20.47;在各分量表部份,健康適能平均得分為4.20,

社交需求平均得分為3.66,興趣學習平均得分為4.17,心理利益平 均得分為4.01,如果單題平均數得分大於3分,則表示填答情形趨於 正向。

在參與動機的四個構面因素中,以健康適能平均數較高,本 研究結果與許惠英(2004)、蒲逸生(2005)、林曉怡(2005)、吳 政謀(2005)、黃文宗(2006)及許碧章(2006)等研究結果相符,

研究結果顯示聽障參賽選手是因為想讓自己的身體更加健康及提 昇自己的體能,因而在健康適能這個構面上的得分較高,推論原 因可能是,與近年來各級政府推廣體適能教學有關,大家也逐漸 瞭解「適當的運動」對身體健康的重要性。參加運動團隊的練習,

可提升體適能及促進身體的發展。而社交需求平均為最低,與張 小芬(2000)的研究,聽覺障礙者有比較多的情緒和行為問題,

並且其社交能力與需求不如聽人有相同的發現。歸納相關文獻資 料與一些研究發現,這個研究結果可能與聽障參賽選手運動能力 與社會發展較正常人慢,以至於若與正常聽覺學生為研究對象所 發現的結果相較的下,在社交需求構面上,會有時間與程度上的 差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