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聽障參賽選手在參與動機上的差異情形

第四章 結果與討論

第三節 聽障參賽選手在參與動機上的差異情形

本節旨在探討聽障參賽選手個人變項(年齡、性別、學歷、參賽 次數、婚姻狀況、耳損程度)在參與動機上的差異。為了瞭解其差異 情形,以聽障參賽選手個人變項為自變項,以參與動機為依變項,進 行獨立樣本t 檢定、單因子變異數分析、雪費事後比較法,以瞭解不同 的年齡、性別、學歷、參賽次數、婚姻狀況、耳損程度在聽障參賽選 手參與動機上的差異情形。

以下針對受試參賽選手在「參與動機」量表及性別、學歷、參賽次 數、婚姻狀況、耳損程度等各分量表上的得分情形進行獨立樣本t 檢定;

不同年齡的聽障參賽選手在參與動機的情形以單因子變異數分析、若有 顯著則進行雪費事後比較法,藉以瞭解差異情形。

一、不同年齡的聽障參賽選手在參與動機上的差異分析

表 4-10 呈現參賽選手在四個分量表以及整體量表上的整體平均 數、單題平均數以及標準差,藉以瞭解不同年齡參賽選手在「參與 動機」及各因素層面上的差異情形。

表 4-10 不同年齡參賽選手在「參與動機」及各因素層面上的差異分析

M 109.00 114.54 113.55 107.29 組內 110797.59 267

整體參與 動機總分

SD 21.34 19.68 20.55 19.72 總和 113172.56 270 1.91

為接近,而且普遍高於「未滿20歲」和「40歲以上」等兩組,推論 其原因,聽障參賽選手在20歲至39歲之間的選手在身體、心理上皆 達到成熟的地步,對團體生活、人際關係有正面以及全面上的認知,

在投入一般社會運作中對社群交往上有比較強烈的需求,這種情形 反應在運動參與上也有相同的情形,在投入運動時能夠拓展其社交 層面及範圍、增進生活領域、開發人際關係,藉由競技的過程,養 成榮辱精神、勝敗不驕不餒的運動家風度、在共同遵循的規範下,

合理的競爭與努力。然而,在健康適能、興趣學習、心理利益的三 個因素面上及整體參與動機上,其整體F值均未達.05的顯著水準。即 顯示出不同年齡的聽障參賽選手在「健康適能」、「興趣學習」、「心 理利益」以及整體參與動機上的平均數,未具有顯著差異。本研究 結果與吳政謀(2004)、洪輝宗(2004)及林曉怡(2005)的研究有 一致的發現,不同年級選手在整體運動參與動機上及各分項因素層 面(健康適能、成就需求及技術需求)上並無顯著差異。推究其原 因,可能是不同年齡參賽選手都很清楚自己參與運動比賽原因與動 機,所以並不會因為不同年齡而影響其參與的動機。

二、不同性別的聽障參賽選手在參與動機上的差異分析

表 4-11 呈現參賽選手在四個分量表以及整體量表上的整體平均 數以及標準差,藉以瞭解不同性別參賽選手在「參與動機」及各因 素層面上的差異情形。

表 4-11 不同性別參賽選手在「參與動機」的差異分析摘要表 言並未具有顯著差異。Harris(1981)在針對411位男女所作的研究中 發現,和男性相較,女性參與運動更為了健康、控制體重和好看的外 表。另外Mathes 及 Battista(1985)在一項以男女大學生為研究對象 中發現,女大學生參加體育活動的最重要原因是為了健康和強身,而

關的政府單位看到聽障者發光發熱的一面而給予重視。所以並不會

第一是在學的聽障參賽選手因不同的學程之間有不同的課程綱要、

從表 4-13 的摘要結果可知,不同參賽次數參賽選手的健康適 能、社交需求、興趣學習、心理利益以及整體參與動機上的平均得 分情形均達統計上的顯著水準。然而,結果顯示三次以下與四次以 上之間,就整體參與動機而言具有顯著差異,在各分項構面t 值表上 皆以負數呈現,顯示參賽次數越多則運動參與動機越高,與程祈斌

(2007)、林曉怡(2005)的研究發現,加入團隊年資的長短與運 動參與動機並無關係有不一樣的結果。推論其原因,聽障人士能

從表4-14的摘要結果可知,不同婚姻狀況參賽選手的健康適

能、社交需求、興趣學習、心理利益以及整體參與動機上的平均得分 情形均未達統計上的顯著水準。然而,結果顯示中度以下與重度以上 之間,就整體參與動機而言並未具有顯著差異。推究其原因,不管 是哪種耳損程度的參賽選手對聾人文化都有認同,以至將自己歸類 在其範圍內,並不會因為不同耳損程度而影響其參與的動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