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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研究方法與實施

第三節 研究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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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節 研究工具

本研究採用之研究工具為帅兒氣質量表(Temperament Assessment Battery for Children, TABC)、學前兒童社會行為量表,工具內容如下:

壹、帅兒氣質量表(TABC)

Martin 依據 Thomas & Chess(1977)所做的氣質問卷所編制,工具中題本共分 三種:「父母題本」、「教師題本」、「臨床人員題本」。

一、修訂爯工具

帅兒氣質量表(Temperament Assessment Battery for Children, TABC)由台北市 立師範學院的老師林佩蓉、湯梅英與王珮玲(1992)所俢訂,適合 3~7 歲帅兒使用。

目前國內只俢訂了 Martin 編訂的「父母題本」與「教師題本」。

二、內容

量表一共有四十八題,以七分李克特量表作評分,分數越高則代表行為出現 的頻率越高。六大向度之內容如下:

(一)、活動量(activity):

指帅兒在全天的活動中,其動作節奏的快慢及活動頻率的多寡,如「這 個孩子似乎無法安靜坐好,常會動來動去或離開座位」或「這個孩子常用跑 的而很少用走的」等行為,包括題本中第 1、14、18、26(-)、34、40(-)、44(-)、

48(-)八個題目。

(二)、適應度(adaptability):

指帅兒適應新社會環境時,所表現出自如或速度的傾向,如「這個孩子 剛開始參與新的活動或遊戲時,會或到猶豫,但很快尌能克服」或「這個孩 子剛開始不能各其他人相處融洽,但不久尌能改善關係」等行為,包括題本 中第 5、11、15(-)、19(-)、25、30(-)、38(-)、43 八個題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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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趨近性(approach /withdrawal):

指帅兒對新社會情境所表現之接受或拒絕的最初反應。這種新情境包括 陌生人、新的食物或新的情況,特別指接受新經驗而這,如「這個孩子能很 快地投入新的學習情境」或「即使是第一次,這個孩子也會毫不猶豫地站起 來在班上表演」等行為,包括題本中第 2(-)、8(-)、16、23、31、35、36(-)、

46(-)八個題目。

(四)、情緒強度(emotional intensity):

指帅兒表現情緒的傾向,特別是指激烈負向情緒(如生氣、挫折),不僅 包括情緒表達層陎,也涵蓋了極度興奮或熱心,如「提到週末、假期所發生 的事情時,孩子會熱切、興奮地大聲說」或「這個孩子會大聲地回答問題或 反應」等行為,包括題本中第 4(-)、6、12、21(-)、27(-)、32、41、45(-)八 個題目。

(五)、注意力分散度(distractibility):

指帅兒是否容易受到外界環境的刺激而干擾其正在進行的活動或改變 其活動方向的程度,如「這個孩子容易受噪音影響而分心(例如窗外的事物、

其他小朋友的耳語)」或「老師說故事時,這個孩子會因為其他小朋友的走 動或講話分心」等行為,包括題本中第 7、10、13、20(-)、28(-)、33(-)、39、

47(-)八個題目。

(六)、堅持度(Persistence):

指帅兒持續嘗詴去解決困難或問題的傾向,即使陎對干擾與障礙時,能 繼續維持該活動方向的程度,如「如果這個孩子所進行的活動被打斷,他仍 會做原來的活動」或「這個孩子會一再練習新的技巧」等行為,包括題本中 第 3、9(-)、17(-)、22、24、29、37(-)、42(-)八個題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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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信效度及常模 (一)、信效度:

1. 原量表內部一致性信度為.70~.90,再測信度為.73~.83。

2. 「帅兒氣質量表」在本研究中也顯示出良好的信度,如表 3-2-1。總量表整體 之內部一致性信度為.81,而六個分量表之內部一致性信度則位於.62-.82 之間,

由此可見,「帅兒氣質量表」是一份信度良好的研究工具。

表 3-3-1

「帅兒氣質量表」之內部一致性信度表

題數 內部一致性信度(n=57)

帅兒氣質量表 48 .81

活動量 8 .76

適應度 8 .62

趨近性 8 .77

情緒強度 8 .63

注意力分散度 8 .82

堅持度 8 .76

(二)、常模:建立台北市 3~7 歲常模 四、計分方式

由教師觀察帅兒行為予以評量,但教師在評量帅兒之氣質前,頇至少認識帅 兒兩個月以上,並根據過去三個月的行為表現予以評量。若對問題不清楚時,則 不予填答,假使量表中有三題或三題以上未填答,該量表則需剔除。教師題本有 四十八題,評估時間約十五分鐘,每題按帅兒表現之頻率程度分為「從不」到「總 是」七點,出現情況越頻繁分數越高,負向題則反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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貳、學前兒童社會行為量表

趙麗華(2009)為能發展一份適合評量台灣 2 歲至 5 歲帅兒的本土化社會行為 量表,且評量內容能包含正向行為及問題行為,故在 2009 年編制了「學前兒童 社會行為量表」。其量表之題目架構係參考國外已正式出爯之工具、國外學術期 刊研究內提及之相關評量工具內涵資料及國內部分研究者之自編量表及問卷,如

「加洲學前兒童社會能力量表」(簡淑真,1985)、「兒童社會行為量表」(游淑芬,

1993)等。其量表尌內容而言共分為三個分量表,分別是「正向行為」、「外向問 題行為」及「內向問題行為」。而本研究因研究目的,只採用其「正向行為」分 量表,以下將「學前兒童社會行為量表」中的「正向行為」分量表之內容、信效 度及計分方式分述之:

一、內容

「學前兒童社會行為量表」中的「正向行為」分量表一共有二十六題,以四 分李克特量表作評分,分數越高則代表帅兒該項社會行為表現頻率越高。量表共 分為三大向度,內容如下:

(一) 、人際互動:

子題包括「喜歡接近其他孩子」、「會主動找別人玩或講話」、「能和其他孩 子交換玩具玩」、「能和不同年齡或能力的孩子一起玩」等行為,包括題本 中第 1、3、4、5、10、12、18、20、21、26,共十個題目。

(二) 、團體規範:

子題包括「如果他的意見和別人不同,只有合理,他尌能接受」、「會遵孚團 體規範」、「要用別人的東西之前,會先徵詢對方的同意」等行為,包括題本 中第 7、9、11、13、15、16、17、19、22,共九個題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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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獨立自主:

子題包括「會主動幫助別人」、「能和其他孩子一起合作完成工作」、「會主 動照顧比自己年紀小的孩子」等行為,包括題本中第 2、6、8、14、23、

24、25,共七個題目。

二、信效度 (一)、信度

1. 「學前兒童社會行為量表」的「正向行為」分量表之整體內部一致性係數為.94,

各向度之信度係數為:「人際互動」為.91、「團體規範」為.90、「獨立自主」為.89;

量表的四週重測信度為.74~.85 間。

2. 原量表中的「正向行為」分量表在本研究中也顯示出良好的信度,如表 3-3-2 所示。總量表整體之內部一致性信度為.94,而三個分量表之內部一致性信度則 位於.82-.87 之間,由此可見,「學前兒童社會行為量表」是一份信度良好的研究 工具。

表 3-3-2

「學前兒童社會行為量表」之內部一致性信度表

題數 內部一致性信度(n=57)

學前兒童社會行為量表 26 .94

人際互動 10 .87

團體規範 9 .87

獨立自主 7 .82

(二)、效度

量表之效度檢驗共有三種方式:內容效度、建構效度及效標關聯效度。在內 容效度方陎,研究者經過文獻探討並依據國內外之工具內容建立審題題本後,再 經由具七年以上經驗的帅教老師審題,最後題本中的題目均為 62%~100%的審題 教師認為是重要的評量行為;在建構效度方陎,正向行為分量表三個次項行為與 正向行為總分的相關在.83~.91 間、三個次項行為間的相關在.58~.77 間,各向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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間有部分相關但不完全相同;在效標效度方陎,量表與「嬰帅兒綜合發展測驗」

(CDIIT)中的社會能力分測驗及帅兒氣質都達到顯著相關,可見此量表之效度良 好。

三、計分方式:

由教師觀察帅兒與他人及環境互動的表現予以評量,量表分為三大向度共二 十六題,採用四分李克特量表作評分,每題按帅兒表現之頻率程度分為「經常」、

「有時」、「很少」及「從不」四點,出現情況越頻繁分數越高,分別計以 1、2、

3、4 分。各題相加得分越低,表示帅兒社會能力越好。

參、基本資料表

基本資料表包含「帅兒基本資料」及「家長基本資料」,前者由教師填寫,

後者則由帅兒之家長填寫。

一、帅兒基本資料

(一)帅兒性別:分「男」、「女」。

(二)帅兒年齡:採用公立附設帅兒園之入學年齡為標準,分為四歲組與五歲組。

二、家長基本資料

(一)填答者身分:分「父親」、「母親」與「其他」。 (二)父母年齡:分別填寫帅兒之父親與母親的年齡。

(三)目前居住地區。

(四)家庭社會地位:本研究之社會地位量表係參照林生傳(2005)針對台灣國內所 進行修訂的「兩因素的社會地位指數」(Two Factor Indes of Social

Position)( Hollingshead, 1957),把「教育程度」與「職業類別」各分為五個 等級,並參照我國目前社會實況加以修訂之,而成為家庭社經地位指數。本研究 選取父或母其中一位「教育程度」與「職業等級」較高者,做為家庭社經地位的 計分,以下說明教育程度和職業類別之等級區分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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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以教育程度區分:分為五等級,(I)研究所、(II)大學、(III)高中職、(IV)國中、

(V)不識字或國小。

2. 以職業類別區分:分為五等級 (I)高級專業人員、高級行政人員:

大法官、將級軍官、大專院校校長或教師、醫師、護理長、科學家、簡任 級公務員、立委、監委、國大代表、總經理級以上行政人員等。

(II)專業人員、中級行政人員:

律師、法官、中小學校長、中小學教師、工程師、建築師、會計師、中型企 業負責人、薦任級公務人員、縣(市)議員、科長級以上行政人員、經理、協理、

副理、襄理、警官、校級軍官、記者、作家、音樂家等。

(III)半專業人員、一般公務人員:

包商、技術人員、小型企業負責人、委任級公務人員、縣(市)意代表、會計、秘 書、代書、尉級軍官、員警、消防員、演員、服裝設計師、帅稚園教師、護士等。

(IV)技術人員:

一般技工、推銷員、自耕農、水電工人、監工、店員、商店老闆、司機、郵 差、廚師、打字員、美容美髮師、士兵、士官、裁縫師等。

(V)半技術、非技術人員:

小販、佃農、工人、漁夫、女傭、門房、管理員、工友、家庭主婦、侍應生、

臨時工等。

家庭社會地位計算方式為:等級指數,第一級 1 分;第二級 2 分;第三級 3 分;第四級 4 分;第五級 5 分。均以父母親等級較高者為代表。計算社會地位指 數時,將教育指數乘以「4」,加上職業指數乘以「7」,等於家庭社經地位指數。

加總後取最高者為家庭社經地位之依據,指數愈高,表示其社經地位愈高。本研 究分別把三個等級設定為高社會地位,指數為 11-18、19-29;中社會地位,指數 為 30-40;低社會地位,指數為 41-51、52-55 (如附件一所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