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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研究方法

第三節 研究工具

本研究所採用的研究工具有:個案基本資料和音樂評量表(如附錄二)、家庭生活環境調 查表(如附錄三)、音樂活動回饋問卷(如附錄四)、連續時間記錄表(如附錄五)、修訂中 華適應行為量表-幼兒園版、音樂教學活動設計(如附錄六)。茲分別說明如下:

一、 個案基本資料和音樂評量表

為了針對研究個案問題行為並有效實施音樂活動,除了需要瞭解個案身心特徵外,更需 要把握其學習方式。因此,研究者根據個案在學前特幼班已建立的資料加以整理,分別列舉 出個案基本資料和音樂行為二個部分,期待能掌握其學習狀況,並以此基本資料,了解研究 對象之概況(詳見附錄二)。

二、 家庭生活環境調查表

本表的內容主要包括家庭成員的基本資料,家庭組成、父母婚姻關係、主要照顧者、居 住環境、經濟關係、家庭氣氛、家庭主要使用語言、家中是否有其他特殊個案、家長對個案 的教養態度、家長對個案的瞭解與期待、個案的溝通方式、個案的主要休閒活動、最喜愛的 家人、會幫忙做的家事和增強物等(詳見附錄三)。透過本調查表,可以協助研究者了解個 案在家中生活情況及其家庭狀況,使研究者更能釐清個案問題行為之所在,及編擬連續時間 記錄表和編選音樂活動設計之參考。

三、 音樂活動回饋問卷

個案在接受客觀評量後,可能遺漏日常生活中改變的主觀訊息,因此設計針對音樂活動 教學過程和內容等項目,讓教師及家長自由陳述意見及感想,以質的描述方式,來了解個案 在參與音樂活動後的行為表現情形(詳見附錄四)。

五、 連續時間記錄表

針對個案的目標行為特質,參照行為資料蒐集與記錄,設計連續時間記錄表,以記錄個 案行為發生。觀察每次音樂活動的學習情形。其程序為:(1)每次在進行音樂活動時,觀察 個案學習情形。(2)每三分鐘為一時距,一節三十分鐘,共分十個時距。當目標行為發生時,

「v」表觀察員認為是;「x」表觀察員認為不是(詳見附錄五)。 六、修訂中華適應行為量表-幼兒園版

本量表為徐享良等人(2007)修訂的量表,全量表內容分為四部分,十三大領域。本研 究採用量表第二部分--學校,分為四大領域,包括溝通能力、實用知識、獨立自主、安全衛 生,計 46 題,其功用在評量並描述受試者生活與適應上的偏差行為。本量表第二部分的重 測信度介於.94 至.99 之間,評分者間信度介於.86 至.96 之間。本量表的效度,與修訂文蘭 適應行為量表相關,十三個領域得分平均數均有漸增的趨勢。

七、音樂教學活動設計

研究者的實驗教學過程,係根據個案的行為特質,並參考「音樂評量表」、「修訂中華 適應行為量表-幼兒園版」、兒童音樂治療(張乃文,2004)、特殊需求學生音樂教學活動(黃

榮真、2008)等文獻取得相關內容,將「連續時間記錄表」中的每項行為目標,設計不同的 音樂活動(附錄六),以了解個案行為目標的改變。其上課流程的實施步驟如圖 3-2:

暖身歌曲

(由問候歌、點名歌引導幼兒準備好心情來進行課程)

次要活動

(以音樂活動方式帶入主要活動)

主要活動

(配合每次主要活動目標)

次要活動

(作為結束前的準備)

再見歌

(讓幼兒建立音樂活動結束)

圖 3-2 音樂活動課程實施步驟 八、觀察員

本研究聘請本校兩位特幼教師擔任觀察員。參與實驗的觀察員在執行介入階段前,需先參 加 30 分鐘的狀況觀察訓練,訓練期間教導的介入技巧如下:(1)熟悉問題行為的界定。(2)

預錄一段個案活動,讓觀察者練習填寫「連續時間記錄表」(附錄五)。(3)每星期五定期聚會 論。

九、家長訪談

研究者將在音樂教學活動進行間對家長訪談,了解個案問題行為轉變過程。並於活動結束 後對家長訪談追踨個案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