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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研究旨在探討音樂活動對自閉症幼兒問題行為之成效研究。本章緒論分為三節,第 一節說明研究背景與動機,第二節說明研究目的與問題,第三節為名詞釋義。

第一節 研究背景與動機

近年來國內積極推廣早期療育,逐漸擴大特殊幼兒服務的對象,同時也重視師資的培 訓,不停地加強教師教學技巧及個別化家庭服務計畫的執行,顯示早期療育正邁向因材施 教,有教無類的教育目標。

根據民國 95 及 96 年度,特教通報網學前階段各特教障別統計年報結果顯示,特殊幼 兒總人數各為 9,612、9,860 人。而在 100 學年度進行特教通報時,特殊幼兒總人數已達

12,151 人(教育部特殊教育通報網,2011),由以上數據顯示台灣新生兒的出生率雖然驟 降,但特殊幼兒人數通報率郤相對地逐年增加,其中有 56.32%的特殊幼兒安置在普通班 接受特教方案(教育部特殊教育通報網,2011)。所以,在課程融合上必須考慮到所有學 生的需求,讓每一位學生有充份的課程參與及接受適當的教學,學習結果都有適當的評 量,從中得到適性教育的目標(吳武典,2005)。

特殊幼兒因本身特殊化的身心發展,障礙類別與程度皆不同,在社會情緒發展上的特 徵或問題也不盡相同﹙傅秀媚,1997﹚。大部份受限於生理或認知能力不佳,普遍又缺乏 抽象概念能力與想像力,加上表達能力欠佳,自制能力不足,使得情感未能做適當的抒發,

想法未能做有效的溝通,以致於和外界接觸時,其互動模式、問題解決能力與一般幼兒相

較之下,呈現顯著性的差異,常具有行為方面的問題,如:情緒起伏不定、難以捉摸,很 少與人互動、小動作頻繁、精力過人的現象,甚至有些出現攻擊、自我傷害,缺乏處理人 際關係的能力,長期表現退縮、不安全感等(傅秀媚,1997;黃榮真、盧台華,2003;張 媛媛,2010; 蔡明富,2003)。因此,特殊幼兒經常伴隨負向行為,使用不當的行為來做 為回應,進而產生行為與情緒困擾,低自我概念與高活動力、易衝動的行為,及不易與他 人和睦相處的情形(李淑靜,2007)。

許多報告都認同,問題行為不但會影響課業學習、技能的習得、人際關係和社會互動,

帶給自己傷害,同時也會影響他人的學習,對其他人造成困擾,甚至引起犯罪行為問題的 發生(林惠芬,2010)。根據 Hasting 和 Brown(2002)的看法,問題行為對照顧者或家長不 僅是壓力來源,對教師或工作人員更是工作上最常感困擾的問題。臧汝芬(2009)指出,

孩子的問題行為是很常見的,平均五個孩子裡,有一位會出現問題行為;平均十個孩子裡,

有一位先天的基因出現問題,如果後天環境也無法配合,孩子可能會出現更嚴重的問題行 為。除此之外,隨著障礙程度的增加,幼兒的問題行為具有延展性,如未在學齡前給予療 育,長大後可能會造成更嚴重的問題且不易處理(蔡昆瀛、陳介宇,2009 ; Matson & Rivet,

2009)。由此可見,問題行為不僅影響到特殊幼兒本身,對家長、照顧者或工作人員更是 最大的困難來源,故此一議題與處理是相當值得重視。

特殊幼兒表達時常受限,特別是自閉症幼兒,無法將聽到的、看到的、和感覺到的刺 激連結在一起,更無法將自己和自身的環境建立起互動關係。因此,運用音樂引領、激發

它,將內心的情緒表達出來(林淑芳,2008)。對於溝通困難的孩子,音樂是一種非口語 語言,提供幼兒說話和結構性社交的機會,藉以表達內心深處難以言喻的情感(李玲玉,

2004)。音樂活動的表達方式,可以增進其社會智能及得到自我肯定,加強自信心及引發 學習動機的教學活動(黃榮真,2006)。所以,對於特殊幼兒而言,音樂可以讓他們在愉 悅的情境中放鬆自我的防衛機制,運用肢體動作、手勢、表情、聲音、樂器、唱歌、各種 音樂活動等多樣化的方式,自然地表達自己的情緒、意念與想法。由此可見,音樂是一種 結合視、聽、觸、動等多感官的教學媒介(李玲玉,2004;林淑芳,2008;黃榮真,2008)。

音樂是情緒及心理所激發使用的語言,是人類表情達意之重要媒介(黃榮真,2008),

是社會公認的節奏與旋律,當大家齊聲唱歌時,提供一種共享的情緒,讓參與者的身心在 唱歌過程中,經歷共同的情緒反應(莊婕筠,2004)。音樂不僅讓緊張的人感到放鬆,悲 傷的人緩和思緒,還可以藉由音樂的幫助,表達超越語言深刻的情感(吳幸如、黃創華,

2006)。西元五世紀前哲學家柏拉圖曾說:「一個人只要能得到適當之音樂教導,...

就能讚美事物之美好,從中得到愉悅,並讓它滋潤心靈,讓自己得以成長得美好。」優美 的音樂不僅能夠陶冶身心,安撫疲憊的心情,還可以提升內在的性靈,是人類的精神糧食。

幼教之父的褔祿貝爾,深信音樂教育對幼兒的影響和價值,在其所倡導的教育內涵中,非 常重視「音樂」的部份,他認為音樂除了可以促進聽覺器官的敏銳度,亦可促進身體動作 的靈敏度;在心理方面,音樂能夠安撫和改變孩子的情緒,甚至是孩子的行為。Mark(2002)

指出音樂成為教育體系之主要因素,除了追求音樂的完美成就外,對智力、情感、社會互

動及肢體的增強也是有目共睹的。所以在幼兒時期,情緒控制能力尚未成熟時,以音樂活 動作為媒介,引起特殊兒童的學習意願,進而改善或發展出「音樂」本身之外的情緒、社 會、肢體與知能等方面的能力(林淑芳,2008)。在此,音樂活動重視孩子學習過程導向,

較不重視最後成果的呈現(楊甘旭,2003),使幼兒有抒發情緒與轉移注意力的管道,幫 助孩子人格正常的發展,以及興趣氣質方面的培養提升。

如何善用音樂活動產生治療與教育效果,是研究者一直深感興趣的一環。研究者從事 特殊教育迄今五年,並在幼稚園擔任英文科任老師長達九年。在每次觀察特殊需求學生中 發現,他們對於知識性與技巧性的學習上,遭受許多困難,但只要將音樂課程運用至各科 的教學情境時,無論是歌唱、律動或敲擊樂器時,深刻感受到學生臉上散發快樂的眼神,

並且沉浸在愉悅的氣氛中。對研究者而言,音樂對學生的重大影響有著更深刻之體會。

除此之外,研究者也從文獻及教學中發現,近幾年來特殊兒童中的自閉兒人數不斷地 增加。目前數字顯示約 100 個兒童中就有一位診斷為泛自閉症(Kauffman,2008),男孩人 數比女孩多,其男女生比例約為四比一(張正芬,2003)。讓研究者想多瞭解這些清秀外 表下的自閉兒,為何郤有著令人無法接近的內心,如同他們是來自外星球的小王子和小公 主般,讓人對其行徑百思不解。因此,想經由音樂活動來引起自閉兒的學習樂趣,進而轉 移其問題行為所帶來的干擾情況。

所謂快樂學習是進步的最佳原動力,讓學生處於喜歡的學習活動中,教學過程更加活 潑、生動、有變化,教學成效自然提昇。因此,促使研究者想將平日教學的音樂課程連貫

起來,並參考音樂治療師,及相關領域專家所設計針對自閉症幼兒的音樂活動,讓實務與 理論互相印驗,除了學習了解有關音樂教學活動對特殊幼兒的功能外,更可提供其他對音 樂教學活動有興趣的老師參考。

第二節 研究目的與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