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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校教育人員與家長,對家長參與學校教育事務知覺及實際執行

第四章 調查結果之分析與討論

第五節 學校教育人員與家長,對家長參與學校教育事務知覺及實際執行

本節主要在比較教育人員和家長,對家長參與學校教育事務知覺及實際執行程 度的差異情形,並進行分析與結果討論。分別進行 t 考驗,若 t 值達到顯著水準,

並分析各向度間的差異情形,並據以回答待答問題五。

壹、學校教育人員與家長,對家長參與學校教育事務知覺差異比較

有關國民小學教育人員與家長,對家長參與學校教育知覺差異情形,分析結 果如表 4-45。

表 4-45 國民小學教育人員與家長對家長參與學校教育事務知覺情形比較 層面 結果 人數 平均數 標準差 t值

校務計畫 家長 283 2.23 .79 11.19**

教育人員 431 3.28 .65

課程計畫 家長 283 2.44 .73 7.07**

教育人員 431 3.39 .63

訓輔與管教 家長 283 2.51 .77 8.53**

教育人員 431 3.38 .64

班級經營 家長 283 2.49 .83 9.99**

教育人員 431 3.46 .67

教學與評量 家長 283 2.66 .75 24.66***

教育人員 431 3.49 .56

家長組織 家長 283 2.86 .83 165.92***

教育人員 431 3.74 .42

知覺量表總平均 家長 283 2.52 .68 24.68***

教育人員 431 3.45 .51

**P<.01 ***P<.001

以獨立樣本 t 檢定的統計方法,進行教育人員與家長,對家長參與學校教育活動 知覺差異比較,如表 4-45 所示。從資料中可以發現,對「家長參與學校教育」的知 覺在不同變項「教育人員與家長」之差異。

在「校務計畫層面」的知覺差異、家長平均數為 2.23、標準差為.79。教育 人務計畫層面」的知覺程度,只有教育人員超過理論平均數(M=2.5),其 t 值達統 計上的顯著水準(t=374.46,p=.000)。顯示家長與教育人員在「校務計畫層面」知 覺情形,差異最大。

在「課程計畫層面」的知覺差異、家長平均數為 2.43、標準差為.73。教育 人員平均數為 3.38,標準差為 2.43。依據調查結果分析:以參與知覺程度而言,

在「課程計畫層面」的知覺程度,只有教育人員超過理論平均數(M=2.5),其 t 值 達統計上的顯著水準(t=341.00,p=.000)。顯示家長與教育人員在「校務計畫層面」

知覺情形,差異最大。

在「訓輔與管教層面」的知覺差異、家長平均數為 2.51、標準差為.77。教育 人員平均數為 3.38,標準差為.64。依據調查結果分析:以參與知覺程度而言,在

「訓輔與管教層面」的知覺程度,均超過理論平均數(M=2.5),其 t 值達統計上的 顯著水準(t=127.41,p=.000)。顯示家長與教育人員在「訓輔與管教層面」知覺情 形,差異最大。

在「班級經營層面」的知覺差異、家長平均數為 2.49、標準差為.83。教育人 員平均數為 3.45,標準差為.67。依據調查結果分析:以參與知覺程度而言,在「班 級經營層面」的知覺程度,只有教育人員超過理論平均數(M=2.5),其 t 值達統計 上的顯著水準(t=292.89,p=.000)。顯示家長與教育人員在「班級經營層面」知覺 情形,差異最大。

在「教學與評量層面」的知覺差異、家長平均數為 2.66、標準差為.75。教育 人員平均數為 3.49,標準差為.56。依據調查結果分析:以參與知覺程度而言,在

「教學與評量層面」的知覺程度,均超過理論平均數(M=2.5),其 t 值達統計上的 顯著水準(t=117.99,p=.000)。顯示家長與教育人員在「教學與評量層面」知覺情 形,差異最大。

在「家長組織層面」的知覺差異、家長平均數為 2.85、標準差為.83。教育人 員平均數為 3.73,標準差為.42。依據調查結果分析:以參與知覺程度而言,在「家 長組織層面」的知覺程度,均超過理論平均數(M=2.5),其值未達統計上的顯著水 準(t=345.86,p=.000)。顯示家長與教育人員在「家長組織」知覺情形,差異最大。

由研究結果得知,教育人員與家長,對家長參與學校教育事務知覺程度不同,

家長知覺比教育人員保守,可能認為對參與學校六大面向中,都屬於教育專業的層 面,家長只適合在各項會議中當一個聽眾,是參與者,訊息接受者與協助者角色而 已,本研究結果與陳良益(1996)的看法一致。

貳、學校教育人員與家長,對家長參與學校教育事務實際執行差異比較

有關國民小學教育人員與家長,對家長參與學校教育事務實際執行差異情形,

分析結果如表 4-46。

表 4-46 國民小學教育人員與家長對家長參與學校教育事務執行情形比較 層面 結果 人數 平均數 標準差 t值 校務計畫 家長 283 1.81 .73 10.26**

教育人員 431 2.61 .61 課程計畫 家長 283 2.13 .64 .01 教育人員 431 2.66 .62

訓輔與管教 家長 283 2.25 .70 2.96 教育人員 431 2.89 .63

班級經營 家長 283 2.11 .79 1.69 教育人員 431 2.74 .71

教學與評量 家長 283 2.25 .73 5.69**

教育人員 431 2.86 .63

家長組織 家長 283 2.47 .84 59.86***

教育人員 431 3.36 .57

執行量表總平均 家長 283 2.15 .61 9.08**

教育人員 431 2.85 .51

**P<.01 ***P<.001

以獨立樣本t檢定的統計方法,進行教育人員與家長,對家長參與學校教育事 務實際執行差異比較,如表 4-46 所示。從資料中可以發現,對「家長參與學校教 育」的實際執行程度,在不同變項「教育人員與家長」之差異。

在「校務計畫層面」的實際執行差異、家長平均數為 1.80、標準差為.73。教 育人員平均數為 2.60,標準差為.61。依據調查結果分析:以參與實際執行程度而 言,在「校務計畫層面」的實際執行程度,只有教育人員超過理論平均數(M=2.5),

其 t 值達統計上的顯著水準(t=10.26,p=.000)。顯示家長與教育人員在「校務計 畫層面」實際執行,差異最大。

在「課程計畫層面」的實際執行差異、家長平均數為 2.13、標準差為.63。

教育人員平均數為 2.65,標準差為.62。依據調查結果分析:以參與實際執行程 度而言,在「課程計畫層面」的實際執行程度,只有教育人員超過理論平均數 (M=2.5),其 t 值達統計上的顯著水準(t=.01,p=.000)。顯示家長與教育人員在

「課程計畫層面」實際執行,差異最大。

在「訓輔與管教層面」的實際執行差異、家長平均數為 2.25、標準差為.70。

教育人員平均數為 2.89,標準差為.62。依據調查結果分析:以參與實際執行程 度而言,在「訓輔與管教層面」的實際執行程度,只有教育人員超過理論平均數 (M=2.5),其t值達統計上的顯著水準(t=2.96,p=.000)。顯示家長與教育人員在

「訓輔與管教層面」實際執行,差異最大。

在「班級經營層面」的實際執行差異、家長平均數為 2.11、標準差為.79。

教育人員平均數為 2.73,標準差為.71。依據調查結果分析:以參與實際執行程 度而言,在「班級經營層面」的實際執行程度,只有教育人員超過理論平均數 (M=2.5),其t值達統計上的顯著水準(t=1.69,p=.000)。顯示家長與教育人員在

「班級經營層面」實際執行,差異最大。

在「教學與評量層面」的實際執行差異、家長平均數為 2.24、標準差為.72。

教育人員平均數為 2.85,標準差為.63。依據調查結果分析:以參與實際執行程 度而言,在「教學與評量層面」的實際執行程度,只有教育人員超過理論平均數 (M=2.5),其t值未達統計上的顯著水準(t=5.69,p=.000)。顯示家長與教育人員 在「教學與評量層面」實際執行,差異最大。

在「家長組織層面」的實際執行差異、家長平均數為 2.47、標準差為.84。

教育人員平均數為 3.36,標準差為.57。依據調查結果分析:以參與實際執行程 度而言,在「家長組織層面」的實際執行程度,只有教育人員超過理論平均數 (M=2.5),其 t 值達統計上的顯著水準(t=59.86,p=.000)。顯示家長與教育人員 在「家長組織層面」實際執行,差異最大。

在「總量表」的實際執行差異、家長平均數為 2.15、標準差為.60。教育人 員平均數為 2.85,標準差為.51。依據調查結果分析:以參與實際執行程度而言,

在「總量表」的實際執行程度,均超過理論平均數(M=2.5),其t值達統計上顯著 水準(t=9.08,p=.000)。顯示家長與教育人員在總量表實際執行,差異最大。

由研究結果可知,有感於教育改革的影響,教育的觀念隨時代演進,教育人 員與家長對家長參與學校教育,已漸漸認同。由傳統的模式,如參加親職教育、擔 任學校義工、捐資興學、親師溝通、參加班親會的參與,擴充到參加校務會議。參 與「行政決定」、「教師教學」、「學生輔導」、「親職教育」侯世昌(2002);參與「教 學與課程」、「教務行政」、「訓導與輔導」、「公共關係」陳良益(1996),職之,教育 人員與家長對家長參與學校事務實際執行關係,若能達成共識,彼此合作,教育事 業的發展,指日可待。

第五章 結論與建議

本章旨在依據綜合研究結果,歸納出研究結論,最後提出建議以完成本研究。

本章分為兩節:第一節根據文獻探討及研究發現提出結論;第二節根據研究結論提 出具體建議,供教育行政機關、學校、教育人員及家長參考,並提出進一步研究的 建議。

第一節 結論

綜合第四章研究結果的分析、討論,歸納主要研究發現如次。

壹、家長對家長參與學校教育事務的知覺程度高於實際執行程度

國民小學家長對參與學校教育事務的知覺量表總平均 2.52,實際執行量表總 平均達 2.15,兩者差異達顯著水準。對知覺與實際執行比較上,知覺程度高於實際 執行程度。在各向度方面,以對「家長組織」的知覺程度平均數 2.86 最高,顯示 家長對於參與家長組織,更能瞭解學校與班級經營現況。

貳、家長的背景因素在家長參與學校教育事務的知覺與實際執行程度方面

一、是否為家長會幹部的家長對學校教育的參與知覺程度與實際執行情形:

(ㄧ)台中縣國民小學家長曾擔任家長會幹部者比未擔任家長會幹部者,對參與 學校教育事務知覺程度皆高

(二)台中縣國民小學家長曾擔任家長會幹部者比未擔任家長會幹部者,對參與 學校教育事務實際執行程度皆高

(三)本研究顯示,曾擔任家長會幹部比未擔任家長會幹部,對參與學校教育知 覺及實際職型程度皆高。曾擔任家長會幹部的人對參與「家長組織」、「教 學與評量」、「訓輔與管教」的知覺與執行程度不一。對「校務計畫」的知 覺及執行情形較低;未擔任家長會幹部,對「教學與評量」、「家長組織」、

「班級經營」的知覺與執行情形較高。對「校務計畫」的知覺及執行情形 較低。

二、不同職業的家長對學校教育事務的參與知覺程度有所區別,其實際執行情 形有顯著差異

本研究顯示,家長對學校教育事務的參與,在「校務計畫」、「課程計畫」、

「訓輔與管教」、「班級經營」、「教學與評量」、「家長組織」等六大面向中,因 不同教育程度的家長而有所不同。

家長是商人職業者對參與學校「校務計畫」知覺高於其餘職業家長。家 長是教育人員者,對參與學校「課程計畫」、「班級經營」、「教學與評量」等

家長是商人職業者對參與學校「校務計畫」知覺高於其餘職業家長。家 長是教育人員者,對參與學校「課程計畫」、「班級經營」、「教學與評量」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