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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緒論

第五節 研究方法與步驟

令」所規範的教育事務為主,包括學校教育決策與校務計畫、課程計畫、教學 與評量、訓輔與管教、班級經營、家長組織等六大面向之教育事務。操作型定 義是指在「教育人員與家長對家長參與學校教育事務知覺與實際執行情形調查 問卷」之得分程度而言,分數愈高,則表示教育人員與家長對家長參與學校教 育事務知覺及實際執行程度愈高。並且比較教育人員與家長對家長參與學校教 育事務知覺與執行情形之差異情形。

四、家長:指台中縣國民小學各校班級學生之父母親、養父母親或法定監護人。

第五節 研究方法與步驟

為達成上述研究目的,本研究擬先進行文獻探究分析,再用問卷調查法進行實 証研究。有關方法茲略述如下:

壹、研究方法

本研究採問卷調查法,以研究者自編之「國民小學教育人員及家長,對家長參 與學校教育活動知覺及執行情形之比較」調查問卷為工具,進行研究,並將問卷寄 發台中縣各國民小學校長、主任、教師及家長,進行問卷調查,藉以了解台中縣國 民小學家長參與學校教育之現況,並藉由統計分析方法探討不同背景變項下,比較 教育人員與家長,參與學校教育之知覺及實際執行程度上的差異情形。

貳、研究步驟

本研究步驟程序如下:

一、確定研究主題,進行文獻分析

運用網際網路與閱讀文獻,確定研究主題,並研擬研究計畫,搜尋相關資料,

進行文獻分析與探討,以作為研究的立論基礎。

二、編製研究問卷與進行專家意見諮詢

依據搜尋之文獻資料,草擬研究問卷,並請專家與實務工作者針對研究問卷,

提供修改意見,隨後由研究者做修正後,選取樣本,進行預試。

三、預試問卷的資料處理與進行正式問卷施測

預試的問卷經資料的處理與統計,以考驗其信度與效度,正式問卷發給台中縣 167所國民小學的家長會幹部、家長、各校教師會代表、主任代表、校長等研 究變項,以瞭解台中縣國民小學對家長參與學校教育事務之差異。

四、調查結果分析與討論

問卷回收後,先篩選出無效問卷,以SPSS for Windows12.0版統計套裝軟體進 行分析統計及討論。

五、論文撰寫與印製

完成上述程序後,依據研究結果,提出結論與建議,並進行論文撰寫與印製。

第六節 研究範圍與限制

壹、研究範圍

一、就研究範圍而言

本研究以「家長參與教育相關法令」所規範的內容為主軸,瞭解家長參與學校 教育事務現況及分析學校教育人員與家長對家長參與學校教育事務的教育知覺及 實際執行程度的差異情況,本研究以台中縣 167 所國民小學曾任家長會幹部及未任 幹部家長、級任教師代表、教師兼各處主任代表、校長各一人為調查對象。

二、就研究內容而言

本研究採用文獻分析及問卷調查法兩方面進行研究。採文獻分析來了解家長參 與學校教育事務的學理及相關研究,參與內容以及其意義與原則,與學校校務發展

的關係。問卷調查法以自編之「台中縣國民小學教育人員與學童家長對家長參與學 校教育事務知覺及執行情形調查問卷」為工具,進行調查研究,藉以了解台中縣學 校教育人員與家長對於「家長參與學校教育事務相關法令」所提出的校務發展計 畫、課程規劃、教學計劃、教學內容、教學方法、教學評量、輔導與管教、班級經 營、家長組織等相關教育問題看法為主,瞭解教育人員與家長對家長參與學校教育 事務知覺態度情形及實際執行程度為何。

貳、研究限制

一、在研究推論方面

本研究僅以台中縣國民校學為研究對象,若研究結果要推論全國時,則需藉著 進一步的研究才能確認。

二、在研究樣本方面

本研究樣本範圍侷限在台中縣國民小學的家長會幹部、家長代表、教師會代 表、主任、校長,針對各樣本做分析,若家長會幹部與校長在填答時可能會產生符 合家長期望的效應,而使研究結果可能有少許測量誤差存在。

三、在研究方法方面

本研究主要採用問卷調查法,受試者填答時,可能受到個人主觀意識或填答當 時情緒,而影響填答內容。

四、在研究者方面

受限於研究者之語文能力,數位落差,引用之國外資料為英文資料甚少,對國 外家長參與之現況的介紹,較難有深入的探討,此為本研究之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