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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結論與建議

第二節 研究建議

為回應本研究之目的三:依據研究發現提出研究建議,以供政府與實務界參 考。因此,研究者將以第四章研究發現之分析,針對目的三提出研究建議,然而 本研究涉及政府與實務界之範疇,研究者認為不論是政府或實務界,應以兩者角 度綜合提出建議以供參考,故研究者未區分政府與實務界分別之建議。

華山 1914 文創園區的政策發展、經營管理與公民參與,研究者認為可分為 三個層次說明,第一層次為政府與實務界在政策制定、經營運作與參與行為中,

不足且需要強化之部分;第二層次為政府與實務界在政策制定、經營運作與參與 行為中,概念不清楚需要修正之部分;第三層次為政府與實務界在政策制定、經 營運作與參與行為中,缺乏且需要增訂之部分。承上所述的三個層次,研究者試 圖依據研究發現與三個層次,思考政府、經營團隊與參與民眾的政策制定、經營 管理與公民參與,進而提出五項研究建議,第一層次則包含第一項、第二項與第 三項建議;第二層次則包含第四項建議;第三層次則包含第五項建議。

壹、鼓勵政府與經營團隊共創公私協力關係

上一節研究者根據研究結果歸納後,發現華山 1914 文創園區為一個組織屬 性與經營目的混和性經營模式。首先,組織屬性為降低政府支出成本的方式,由 公共服務與公營事業之非營利化,能固守公部門所具有的公共性和公共責任,因 此藝文特區時期以非營利組織經營華山,以勞務方式的採購法進行,然而現今產 業轉型、政策方向明確時,也發現華山確實存在經營困難的問題,必須導入企業 經營的模式和資金資源的投入,為鼓勵民間單位進駐採用促參法進行,政府也意 識到公民參與和公私合作關係的建立的重要性。華山的組織屬性特質具有公部門 的政府,和私部門的企業和基金會,因包含公共建設之公共性,故基金會是符合 企業經營華山的正當性。

再者,經營目的在公共建設中就涉及較複雜的問題,以華山 1914 文創園區 作為未來文化創意產業旗艦地,政府明確推動文化創意產業發展的政策,甚至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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艦中心 BOT 案的工程已開始動工,華山的定位為文化創意扶植藝文活動展演等 空間,在公共性上是非商業性的藝文活動展演以提升民眾生活水準、自我感官等 體驗場域,但是文化創意產業涉及到產業必須要有產值,產值的概念是營利、有 經濟效益的,目前企業經營華山 1914 文創園區不以收益極大化為利益考量,但 是以企業思維而言至少要收支平衡,創造利潤才能帶動產業的發展。到目前為止 研究者認為僅有經營目的華山 1914 文創園區處於一個模糊地帶,以不同思維角 度的方式就會引導出不同的華山,對於華山 1914 文創園區走向文化創意產業的 產業園區,政府與企業的立場是一致,但是對於企業要投注資金成本修繕建物、

開發新工程的立場而言,園區內一定要有創發經濟來源方能支持空間的經營。

然而政府與企業單位立場衝突點在於以促參法規定其收益行為,促參法為提 升公共服務水準,加速社會經濟發展,促進民間參與公共建設的特別法,文建會 與企業評估投資上億的資金約第九年才會開始回收,因此文化相關產業與商業行 為的利潤是完全不同的風險承擔,對台灣而言也是往前進步的努力方向,研究者 肯定政策與經營團隊對文創的推動,但是公益與收益之間仍有很多值得探討的空 間。

貳、應用文化傳承與創新方式成為社會教育基地

第四章研究發現中,研究者從受訪者與問卷受試者中歸納,政府與經營團隊 在推動華山 1914 文創園區過程,以活動方式讓民眾體驗,亦具有文化教育性質 的活動和空間合作,對政府與經營團隊而言文化創意產業園區與教育的目標相差 甚遠,但是作為民眾的生活美學與自我提升又是有的。研究者認為教育的價值並 非是傳統教育習得學術、專業、專長等,如同政府代表的受訪者所說體驗也是種 教育。

一、文化教育有助於空間永續

華山 1914 文創園區的豐富文化歷史背景,研究者認為具有文化傳承的意 義,再者研究者依問卷調查結果中,民眾是否知道華山原為台北舊酒廠、部分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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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為古蹟的結果發現,大部分民眾知道華山為舊酒廠的建物,但是對建物為於市 定古蹟的概念不了解,顯示民眾對政策關注不夠,為什麼民眾會關注不夠,是否 政策宣導不周?經營空間者未有足夠的導覽?研究者認為兩者皆是,文創產業要 發展必續讓民眾關心政策走向才會支持文創,或是給文創發展有更多不同意見,

因為最大的受眾就是民眾,目的群眾和創意本身都是來自於群眾。以及研究者發 現經營團隊進駐後嚴格執行市定古蹟不可塗鴉、破壞原則保存華山 1914 文創園 區的建物,但有一半民眾不知道華山 1914 文創園區部分建物是受文化資產保存 法規定保存的,若民眾在不清楚的情況下的確容易觸犯法規的部分,因此研究者 認為經營團隊讓民眾知道更多關於歷史文化的華山,以讓民眾瞭解建物的歷史和 政策制定為歷史建物的華山。研究者的調查公民意識中,公共事務的態度和公民 責任的態度都是正向的,因此研究者認為若經營團隊能將文化歷史的意義讓民眾 瞭解,基於公民意識正面的態度,民眾也可以是維護園區內的建物保存者,以利 空間永續發展。

為回應上述問題,研究者認為華山 1914 文創園區是可以實現社會教育的場 域,從基本古蹟維護開始每個人都能做到公民責任的部分,透過更多導覽或是資 訊釋出,有助於文化教育的傳承,也是華山 1914 文創園區空間從 1914 年保留至 今的目的,現在的華山 1914 文創園區是傳承歷史文化的場域空間,更是推動文 化創意產業新興藝文內容的新歷史,不論市政府、經營團隊或民眾都在這個場域 空間中創造明天的新歷史,因此研究者認為體驗、活動、參觀等都是教育的方式。

二、創意需要教育創發

民眾是文化創意產業和園區的創意來源,每個人都可能是華山 1914 文創園 區平的中的表演者,民眾在華山 1914 文創園區的角色可以是活動參觀者也可以 是活動表演者,於第四章中研究者以華山小學堂為例,將空間的教育體驗過程重 新排序,小朋友是參觀者:透過空間文化的導覽認識塗鴉的概念;小朋友也是創 作者:依據自身的創意和塗鴉的概念,在園區提供的牆面上彩繪塗鴉,並非只是 隨興圖畫,而是具有塗鴉概念如簽名、宣揚主權等,活動期間小朋友的作品也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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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園區中的裝置藝術,可供其他民眾觀賞。

研究者參與華山小學堂活動開始到結束,將近一年的時間,認為創意不是由 教育所建構的,但是創意需要教育提示或是給予機會認識、體驗。綜合上述,華 山 1914 文創園區可以是社會教育的實現場域,更是傳承歷史文化和創造新歷史 的資產。

參、建立民眾意見回饋的管道

最後研究者針對問卷調查的結果,發現參與華山 1914 文創園區的民眾在態 度上的公民意識、公民參與行為中都是具有正向的態度,然而從公民參與行為中 社區活動與政治活動整體平均較其他三個(資訊交流、社會義工、投票行為)構 面來得低,在差異性分析中,問到「是否知道主管機關」和「是否知道華山部分 建物為古蹟」,僅有上述的社區活動與政治活動有顯著差異,從數據顯活動方面 與政治關注度上有差異,因此說明參與華山 1914 文創園區的民眾近一半1民眾對 於政策關注度不足。但是普遍民眾皆能提供政府、經營團隊等實際建議(附錄九、

十),因此研究者認為民眾具有正向的公民意識和正向的參與行為,政策關注度 不足的民眾在參與行為中社區活動與政治活動較少關心。

然而在開放式作答中民眾的意見非常多元化,但是研究者設計是否曾經向經 營團隊提供實質建議,大部分的人都沒有提供建議過,因此研究者認為民眾具有 多元意見表達的意識,但實際上參與程度不足,一方面可能是沒有管道,一方面 是經營者對於民眾的參與關心度較少,因此研究者建議經營團隊,可提供多方面 的意見回饋,以鼓勵的方式徵得民眾的意見,有不同聲音的回饋以供華山 1914 文創園區努力改善得更好,讓民眾滿意的機會。

肆、商業行為應與公益使命連結

文建會為顧及華山 1914 文創園區為藝文推動的公益性性質,因而以主體設

1 是否知道主管機關之民眾知道:48 人,不知道:51 人;是否為市定古蹟之民眾知道:49 人;

不知道:51 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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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與附屬設施面積之比例七三原則限制企業經營的收益,以七三原則釋放給經營 者,以三成設施的營收去支撐文化創意產業園區的成本、營運。文化產業園區是 以文創產業帶動創意人才,以助於經濟效益的產值,且促參法的精神在於經營園 區的經營團隊具公益(公共建設)與產業經濟效益(創意產業)的目的,然而在 圖 4-5 中組織屬性與經營目的一圖中,台灣文創發展股份有限公司與財團法人台

施與附屬設施面積之比例七三原則限制企業經營的收益,以七三原則釋放給經營 者,以三成設施的營收去支撐文化創意產業園區的成本、營運。文化產業園區是 以文創產業帶動創意人才,以助於經濟效益的產值,且促參法的精神在於經營園 區的經營團隊具公益(公共建設)與產業經濟效益(創意產業)的目的,然而在 圖 4-5 中組織屬性與經營目的一圖中,台灣文創發展股份有限公司與財團法人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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