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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結論與建議

第一節 研究結論

本研究核心議題在探討文化培力(政府)、文化經濟(經營團隊)以及文化 創意(民眾)三者在華山 1914 文創園區中的關係,研究者將本研究之結果以圖 5-1 表示。

圖 5-1 華山 1914 文創園區的社會生產 資料來源:研究者自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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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研究探討政府、民間經營團隊與民眾在華山之公私協力的關係,空間能賦 予教育相關的性質,以及公民參與的群眾特性,研究者依據夏鑄九(1994:38)

公共空間之社會生產一圖作為綜合分析之架構。

夏鑄九(1994)提出之理論模型,空間包含公共領域、真實的公共空間與公 共空間等三部份,公共領域為既定權力下的關係,由政治過程中界定;真實的公 共空間為都市計畫或政府造就出來的真實公共設施與公共服務;公共空間為生活 的空間,形成社會的基礎,從空間中得以重構自我。因此,研究者認為上述理論 模型適用於華山 1914 文創園區中,華山 1914 文創園區不僅是一個實質的公共空 間,對一個閒置空間再利用發展至文化產業園區的概念而言是一個總體性的社會 生產,其中,公共領域的空間由政府以政治的力量界定而成,因此政府在公共領 域中與華山的關係具空間擁有權利;真實的公共空間透過促參法交由民間經營團 隊經營公共設施和提供扶植藝文相關服務;公共空間是生活的空間,生活與參與 的人有關,參與民眾以公共空間的社會性意義實現自我。

研究者以圖 5-1 詮釋本研究之整體發現,並由三個不同角色的對應關係,最 後以整體的華山 1914 文創園區空間性意義的概念總結。

壹、文化培力與文化經濟的關係

一、公私協力夥伴關係:履約管理與非正式協商

華山 1914 文創園區由政府與經營團隊建立夥伴關係,政府推動文化產業發 展政策,華山 1914 文創園區為推動文創政策的旗艦基地,透過履約管理與非正 式性協商,公私部門間以資源的整合,才能對有限的資源提供最經濟及最有效率 的應用,以及提供參與華山 1914 文創園區之民眾整體的服務,以達到政府推動 文創政策的目標。政府與經營團隊的夥伴關係為履約管理,協商等限度皆以促參 法與合約為主,當合約所不及時會有履約爭議委員會協商,文建會為經營團隊之 主管機關,年度會有績效評估委員會檢視經營團隊一年的績效,因此政府與經營 團隊以履約管理之權責維持彼此關係的正當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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履約管理為正式協商的部分,基於主管機關要以監督者的身份檢視經營團隊 的績效,然而經營團隊之績效亦會影響政府本身,因此文建會會以中介者的立場 協助經營團隊與其他公部門協商。公共空間具有共享性、不可排他性,因此空間 資源亦為政府與經營團隊非正式協商的部分。

二、促參法的結構關係:台灣文創發展聯盟、台灣文創發展股份有限公司與台灣 文創發展基金會

華山 1914 文創園區中涉及三個促參案,ROT、OT 和 BOT,本研究主要探 究華山 ROT 案之經營團隊與政府的關係。研究發現促參法的結構性質依圖 4-2 可完整說明,經由政府公開招標使民間參與投入公共建設,企業以資金募集方式 成立異業聯盟,得標之後成立專案公司實際參與公共事務,以企業經營與資源分 配之方式,自負盈虧之風險經營閒置空間,因經營藝華山 1914 文創園區所需修 繕古蹟建物等成本、營運成本、人力成本等未能收支平衡,固有自償性不足以三 養七的辦法。再者,因華山 1914 文創園區為公共建設以公益性扶植藝文產業為 目的,因此為符合經營團隊之正當性,經營團隊依合約承諾政府成立財團法人台 灣發展基金會,每年撥出百分之十回饋基金會,作為藝文扶植之利用,基金會具 有資源連結、對外募款合法性和自辦藝文活動展演的功能。

貳、文化經濟與文化創意的關係 一、經營規劃:空間定位特殊性

華山 1914 文創園區為閒置空間再利用,以政策力量制定推動文化創意發 展,不可忽略再利用是以舊酒廠空間結合新興文藝的新舊共榮,因此經營團隊在 空間中的整體規劃必須注重整體歷史氛圍和活動吸引,上述兩點是參與民眾認為 閒置空間可避免再閒置的主要條件,空間有特殊性在資源依賴中的替代程度低,

目前華山 1914 文創園區已有歷史文化的特殊性,亦有文創政策旗艦地的政策特 殊性,然而民眾認為經營團隊應運這些特殊性再作更有效的規劃。

二、群眾特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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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研究以問卷調查發現多數民眾為學生身分,且多數具有大學學歷,民眾通 常與朋友一起來華山參觀展演活動。然而民眾在參與過程中對於政策發展與經營 規劃並不清楚,顯示政府政策宣傳不足,而經營團隊空間規劃仍須加強,但是民 眾表達出華山 1914 文創園區的推動是給予正面肯定。

參與華山 1914 文創園區的民眾,其公民意識與公民參與行為皆為正向,在 背景變相之差異性分析的公民意識中,公共事務的態度年齡變項有顯著差異;公 民參與性為中,性別有顯著差異。在意見調查中公民參與行為中,是否知道華山 部分建物與是否知道主管機關,在社區活動與政治活動構面有顯著差異。上述分 析意即對政策關注度高的民眾具有關心社區活動和政治性議題的之動能力。

參、文化創意與文化培力的關係 一、文化體驗

政府推動文化創意產業目的,以產業概念扶植藝文團體,讓民中參與提升品 味、美學生活等自我層面價值。因此,政府與經營團隊合作為以活動方式帶動文 化體驗的無感體驗,以供民眾具有知性、娛樂之休閒空間,民眾不僅是觀賞表演 的被動者,亦有機會成為主動性的表演者,華山 1914 文創園區為連結資源和藝 文的平台,民眾皆可成為文化創意的來源。

二、文化教育

富有歷史和文化背景的空間,華山 1914 文創園區以與教育相關之活動連結 空間與教育,就文創產業特質而言,政府推動文創產業目的是讓所有民眾的生 活、品味、態度提升,都是終身教育與美學教育的一部份。

肆、華山 1914 文創園區空間性的社會生產 一、從閒置空間轉變至文化產業園區

華山 1914 文創園區原為台北舊酒廠,因結構性變遷成為閒置空間,十年來 華山 1914 文創園區由廢墟、特區經營模式至今天的文創產業園區,具有政治、

社會與經濟三重底線(triple bottom line)的概念,政治意義為文創政策的推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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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欲扶植文創發展,建立台灣創意人才的平台;社會意義為華山 1914 文創園 區具有歷史文化的價值,民眾體驗場域中的藝術文化,同時民眾也是社會性的生 產者,場域中的互動與回饋產生文化創意;經濟意義為文創產業園區的經濟價 值,透過民眾文化消費,提供整體文創產業的經濟效益。

二、雙向道的互動模式

過去政府「從上而下」的模式提供制式的服務,隨著時代變遷輔以「從下而 上」模式,成為今天在華山 1914 文創園區中的雙向道(two-way traffic)(Kooiman, 1993:4-5)互動模式。不僅是主管機關文建會對民間經營團隊的關係、經營團隊 對參與民中的關係以及文建會對參與民眾的關係,都是一條雙向道的互動模式,

雖有上與下的階層關係,現今強調互動協商的合作模式,民眾可以提供意見給政 府和經營團隊,經營團隊和政府除了履約關係之外亦為空間資源的合作,而政府 必須透過 B-C-B 以瞭解產業測試基礎及園區經營存續基礎,因此三者是以雙向 道的互動模式在華山 1914 文創園區中產生作用。

三、混合性的經營模式

綜合訪談者內容與文獻後,研究者將組織屬性與經營目的分析後,歸納出圖 4-5,說明華山 1914 文創園區為混合性的組織屬性與經營目的。組織屬性公有的 部份有政府單位文建會,私有部份包含台灣文創發展股份有限公司與財團法人台 灣文創發展基金會,華山 1914 文創園區的產權為政府所有,因此推動文創發展 以公益性藝文扶植之目的為主,經營目的公益和利潤,研究者以促參案合約中主 體設施與附屬設施之比例,以七比三為原則,七成主體設施以藝文展演活動為 主,三成附屬設施可供餐廳、商店等營業經營。釐清華山 1914 文創園區的組織 屬性與經營目的後,發現涉及四個象限之中,因此說明華山 1914 文創園區為一 混合性的經營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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