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沒有找到結果。

第三章 研究設計與方法

第三節 研究工具

一、問卷內容的擬定

本研究係採用結構式自填問卷進行調查,問卷是依據本研究的研 究架構、臨床醫師及病安專家之諮詢結果及文獻歸納後,自行設計發 展而成(附錄),內容分為:

1.醫師特質:

包括醫師個人基本特性及主動告知醫療錯誤之相關經驗兩部 分,共12 題。第一部份共 7 題,包括:性別、信仰、科別、職等,

採勾選方式填答,個人臨床年資、平均每日直接照護住院病患時間、

平均每週從事高風險醫療行為時間則由填寫問卷者自行計算後填 答,「個人臨床年資」是指自住院醫師算起的年資;「平均每日直接照 護住院病患時間」是指醫師平均每日直接在病房中照護病患的時間;

「平均每週從事高風險醫療行為時間」則是指醫師平均每週進行手 術、麻醉、侵入性治療、侵入性檢查等高風險醫療行為的時間。第二 部份則包括:是否曾經發生醫療錯誤及醫療訴訟、是否曾經主動向病 人告知因個人所造成的醫療錯誤、是否曾因個人所造成的醫療錯誤而 主動向病人致歉,以及告知後對醫病關係的衝擊之個人經驗等5 題,

採勾選方式填答。

2.醫師所屬醫院特質及醫療糾紛支持機制:

本研究是採用張修維(1999)對醫療爭議案件處理機制的定義:係 指針對醫療爭議案件所設計的方案、活動及流程等。並經過臨床醫師 及醫院主管人員之訪談及歸納其他相關文獻後,作為本研究測量醫院 醫療糾紛支持機制的要素,內容包括:醫院權屬及層級、院內對於病 人安全事件的通報獎勵、前一年(民 96 年)病人安全事件的總通報案 件數及總通報案件數中醫師通報所佔比例,院內有無提供醫療糾紛保

險之選擇、院內醫師負擔保費及賠償金額的比例,院內有無專責單位 主動協助醫師處理糾紛、院內有無處理醫療糾紛的固定模式、院內有 無輔導機制提供發生醫療錯誤或醫療糾紛後之情緒支持、院內有無成 立院內醫療糾紛責任判定小組、院內有無為醫事人員成立非保險的醫 療糾紛賠償基金等13 題,採勾選方式填答。

3.主動告知醫療錯誤及致歉之意願量表:

依據臨床醫師之訪談結果及歸納其他相關文獻後,發展出「主動 告知醫療錯誤及致歉之意願量表」,是指醫師對於未來如面對因我個 人造成的醫療錯誤時,是否會主動告知及致歉之願意意向。包含主動 告知及致歉兩部分各2 題共 4 題,量表採 Likert 氏量表四分法:4 分

「一定會」、3 分「可能會」、2 分「可能不會」、1 分「一定不會」方 式由受訪者以勾選方式填答,得分越高表示越傾向主動告知及致歉。

針對問卷內容中醫療錯誤之定義,本研究根據文獻內容給予以下 定義:醫療錯誤(medical error)為達成治療目的而發生特定或是已完成 的錯誤醫療行為,分為三種等級,分別為嚴重醫療錯誤(serious medical error)、輕微醫療錯誤(minor medical error)及跡近錯失(near miss)。嚴 重醫療錯誤:錯誤造成永久傷害(甚至死亡)或短暫的生命威脅傷害,

輕微醫療錯誤:錯誤造成傷害但不會永久且不會造成生命威脅,跡近 錯失:錯誤本來要發生,但因為運氣好或及時的介入而未發生。

二、效度(Validity)

本研究問卷採內容效度(content validity)測定,經由五位具有與研 究主題相關經驗的專家,包括醫學倫理專家 1 位、品質管理專家 1 位、

醫療管理專家1 位、臨床專家 2 位,對問卷所檢測之目的做有系統檢 查,且根據問卷內容的相關性及措辭清晰程度進行評分,評分方式採 Likert 氏量表四分法,2 分為非常適切/非常明確、1 分為適切/明確、

0 分為無意見、-1 分為不適切/不明確、-2 分為非常不適切/非常不明 確,做專家內容效度評鑑標準,評分結果以各題總平均0 分作為是否 刪除之標準,經專家評定結果,本研究之量表各題總平均皆有達0 分 以上,內容效度指數(Content Validity Index;CVI)平均值為 0.89( >

0.8),達統計上之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