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節 研究背景與動機
隨著民眾教育、生活水準、及權利意識的提高,醫病關係已由傳 統以醫師是從的不平等觀念漸漸有了改變。當民眾在接受醫療照護 時,對醫療品質的重視與期待越來越高,若醫療機構與醫療人員沒有 提供滿足病患的醫療服務,必會使得醫療糾紛的發生增加(江怡如,
2001)。
從衛生署醫事審議委員會自民國76 年 4 月至 89 年 12 月受理委 託鑑定案件的數量來看,醫療糾紛或醫療疏失的案例有日益增多的趨 勢,從76 年的 147 件,84 年及 85 年的 198 及 238 件,88 年及 89 年 的332 及 383 件,93 年 434 件,95 年 471 件,顯示國內醫療糾紛有 快速成長的現象(楊哲彥,2004)。國內曾有研究調查南部某醫學中心 於1991 年至 2006 年所發生共計 41 件的醫療糾紛訴訟案件的資料顯 示,醫院醫療糾紛訴訟案有持續上升之趨勢(陳麗琴,2006)。
醫療糾紛的快速成長,於今尤烈,探究其原因有:醫療需求的不 斷增加、民眾不切實際的醫療預後期待、醫療技術的進步、醫療服務 企業化的經營趨勢、社會型態的變遷、病人權益意識的高漲、醫院處 理糾紛的逃避態度、及醫病關係的改變(姚嘉昌,2001;陳忠五,2004;
陳春山,1984)。
引起醫療訴訟之原因,據陳麗琴(2006)研究結果顯示,醫療糾紛 訴訟案主要發生於內科系及外科系,訴訟案案家提告原因是以不滿醫 療過程或結果最多(85.4%),其次為溝通不良(31.7%),服務態度不佳 (7.3%);訴訟發生原因則是以對醫療過程或結果不滿意(佔 68.3%)、
治療相關(佔 17.1%)及態度問題(佔 17.1%)為主。盧昭文(2000)研究結 果則顯示醫師認為醫療糾紛發生的主要因素為:醫師的處置不當加上
醫師的態度或溝通問題引發病家不滿;病人對治療結果的不滿意;醫 療上的不確定性。而醫療糾紛訴訟結果與病人出院結果、醫病雙方之 溝通不良和醫療過失及未落實醫療糾紛處理模式有顯著相關(陳麗 琴,2006)。
針對醫療糾紛事件之因應,目前國內在知情同意(informed consent)已實踐良好,但在處理不良事件上尚無遵循依據及清楚共識 (邱淑媞,2007);外國則推行主動告知(disclosure)政策因應之。然而,
全面性的主動告知(full disclosure)政策是否會造成更多訴訟興起?美 國Lexington 榮民醫學中心與密西根大學醫療體系的實際經驗都發 現:全面推動主動告知政策後,不僅可有效降低訴訟支出及比率、有 助於改善醫病關係與增進彼此信任,且將成為影響醫病雙方關係的重 要因素(Clinton & Obama, 2006; Fischer et al., 2006)。目前許多國家皆 明訂醫師有主動告知醫療錯誤之倫理義務,美國更列入醫院評鑑基準 中(邱淑媞,2007)。
幾乎所有病患(98%)都希望醫師在發生醫療錯誤後承認錯誤及致 歉(即使是沒有造成任何危險的傷害) (Witman, Park, & Hardin,
1996)。但醫師擔心致歉可能引起訴訟(Gallagher, Waterman, Ebers, Fraser, & Levinson, 2003; Straumanis, 2007)。根據國外研究指出,在主 動告知的過程中或是主動告知後,用即時的方法以及好的溝通技巧,
病人以及他們的家屬至少較不會試圖採取法律行動(Straumanis, 2007)。
研究指出,若發生中度醫療錯誤(moderate medical errors),病患 未被告知醫師有錯(或者病患由其他管道發現錯誤),則病患會傾向對 醫師提出告訴,並達統計上之顯著;而發生嚴重醫療錯誤(serious medical errors)之情形亦同(Witman et al., 1996)。雖然當臨床上面對的
是病人或家屬尚不知情的情況,但主動告知是否可能造成因知情反而 引發額外的訴訟風險?主動告知醫療錯誤所減少的訴訟會不會高於 額外所引發的訴訟風險?這些問題皆無法從假設性的研究中獲知真 相(邱淑媞,2007)。回顧國外以病人、家屬或民眾為對象所作的調查 或研究,亦未發現有證據顯示主動告知醫療錯誤會增加醫療糾紛或訴 訟,相反的,在大多數的假設狀況下,有被主動告知時,病人想要訴 諸法律的比率會比由病人或家屬自行發現醫療錯誤者來的低,而且病 人信賴度、病人情緒、醫病關係與醫院形象所受到的傷害也會比較小 (Cleopas et al., 2006; Mazor et al., 2006; Mazor et al., 2004; Witman et al., 1996);採取法律行動的病人或家屬亦認為,醫師若能在發生醫療 錯誤後採取某些補救措施,許多訴訟應是可以避免的(Vincent, Young,
& Phillips, 1994)。
在台灣當前的醫療生態及醫院總額預算制度的實施,已造成 醫院的營運壓力大增,如今高能見度的醫療傷害事件又引發醫療 責任風險的日漸增加,如此對醫院財務的直接衝擊,使醫院經營 管理者面臨嚴苛的考驗,而針對層出不窮的醫療糾紛案件,發展 出一套有效的因應策略,是當今醫務管理者刻不容緩的議題。國 外已有部分地區開始推行主動告知醫療錯誤的政策,實施後發現 有不錯的成效:不僅可降低病患提訟機率,亦可促進良好的醫病 關係。相較於國外,國內醫療制度屬於封閉型態,而醫師行為又會 受到醫療環境的影響,國內是否適合推動主動告知醫療錯誤政策,
相關學術研究仍尚付闕如,因此本研究欲探討國內醫師對於醫療錯誤 處理的經驗及意願之概況,並分析其影響因素,以提供未來相關政策 之參考。
第二節 研究目的
一、 調查目前醫院醫療糾紛支持機制的現況,醫師發生醫療錯誤及醫 療糾紛的相關經驗,以及未來醫師如面對個人所造成的醫療錯誤 時,主動告知及致歉的意願。
二、 分析醫師特質對醫師主動告知醫療錯誤及致歉之意願的影響。
三、 分析醫師所屬醫院特質及醫療糾紛支持機制對醫師主動告知醫 療錯誤及致歉之意願的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