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結果
第二節 雙變項分析
本節旨在根據變項之性質,利用不同統計方法進行探討,以了解 醫師特質在不同醫院權屬、醫院層級、科別、職等間的差異,以及醫 師特質及所屬醫院特質及其醫療糾紛支持機制對醫師主動告知及致 歉醫療錯誤意願之影響程度。
醫師特質的變項包括:「性別」、「信仰」、「科別」、「職等」、「個 人臨床年資」、「平均每日直接照護住院病患時間」、「平均每週從事高 風險醫療行為時間」、「主動告知醫療錯誤之相關經驗」等。主動告知 醫療錯誤相關經驗的變項包括:「曾經發生醫療錯誤的經驗」、「曾經 向病人主動告知醫療錯誤的經驗」、「主動告知對醫病關係的衝擊經 驗」、「曾因醫療錯誤而主動向病人致歉的經驗」、「曾經發生醫療訴訟 的經驗」等。
有關醫師所屬醫院醫療糾紛支持機制包括:「醫院權屬」、「醫院 層級」、「院內病人安全事件通報獎勵」、「前一年院內平均每床病人安 全事件通報案件數」、「前一院內平均病人安全事件醫師通報所佔比 例」、「院內有無提供醫師投保醫療糾紛保險選擇」、「投保醫療糾紛保 險之保費醫師負擔比例」、「醫療糾紛賠償金額醫師負擔比例」、「院內 有無專責單位主動協助醫師處理醫療糾紛」、「院內有無處理醫療糾紛 的固定模式」、「院內有無輔導機制提供發生醫療錯誤」或「醫療糾紛 後之情緒支持」、「院內有無成立院內醫療糾紛責任判定小組」、「院內 有無為醫事人員成立非保險的醫療糾紛賠償基金」等方面。上述變項 中,因所有醫師所屬醫院皆設有專責單位主動協助醫師處理醫療糾 紛、處理醫療糾紛的固定模式、院內醫療糾紛責任判定小組,故分析 表格中不予呈現。
在醫師主動告知及致歉意願方面,則依醫療錯誤的嚴重程度再分
為:「主動告知輕微醫療錯誤的意願」、「主動告知嚴重醫療錯誤的意 願」、「致歉輕微醫療錯誤的意願」、「致歉嚴重醫療錯誤的意願」四部 分來探討,分析結果詳述如下。
一、 醫師特質之差異分析
為了解醫師特質在不同醫院權屬、醫院層級、科別、職等間的差 異,本研究利用卡方檢定分析醫師性別、信仰、科別、職等、主動告 知醫療錯誤相關經驗在不同醫院權屬、醫院層級、醫師科別、醫師職 等間之差異,假如期望值小於5 的細格(cell)超過全部細格的 20%,
則以費雪氏精確檢定(Fisher's exact test)分析。分析不同醫院層級間 醫師基本特性的差異,則是使用單因子變異數分析(One-way
ANOVA),達顯著水準之變項,再以 Scheffe 事後檢定法進行多重比 較。分析醫師個人臨床年資、平均每日直接照護住院病患時間、平均 每週從事高風險醫療行為時間等連續變項之平均值的差異,則是使用 獨立樣本t 檢定。結果詳述如下:
1.醫師特質在醫院權屬間之差異分析(見表 4-6)
457 位醫師中,公立醫院及非公立醫院之醫師,皆以男性、無信 仰者為多,有信仰者則以非公立醫院為多(p <0.05),醫師個人臨床年 資分別為8.9 年、9.7 年,平均每日直接照護病患時間為 4.0、4.2 小 時,平均每週從事高風險醫療行為時間為11.2 小時、11.4 小時。
在主動告知醫療錯誤的相關經驗上,大部分的醫師都有醫療錯誤 的經驗(88.2%、86.3%),其中,87.6%、90.5%的醫師曾經發生輕微醫 療錯誤、21%、12.7%曾經發生嚴重的醫療錯誤,且曾經發生嚴重醫 療錯誤之醫師,以公立醫院醫師為多(p <0.05);70.2%、67.6%曾經主 動告知,其中,71.3%、77.7%表示告知並無對醫病關係產生負面的 衝擊;57.6%、53.9%有致歉醫療錯誤的經驗,且以致歉輕微錯誤佔
多數;僅有12.6%、19.2%有醫療訴訟之經驗。
(N=238,52.1%)
非公立 (N=219,47.9%)
檢定值
No (%) No (%) 醫師基本特性
男性 193 (81.1) 184 (84.0) 0.68
有信仰 92 (38.7) 108 (49.3) 5.27*
Mean(S.D) Mean(S.D)
個人臨床年資(年) 8.9(7.8)年 9.7(7.2)年 0.12
註:*:p<0.05 **:p<0.01 ***:p<0.001
註:檢定方法為卡方檢定(使用於類別變項)及獨立樣本 t 檢定(使用於連續變項)
2.醫師特質在醫院層級間之差異分析(見表 4-7)
457 位醫師中,任職於醫學中心之醫師有 343 位(75.1%),區域醫 院醫師80 位(17.5%),地區醫院醫師 34 位(7.4%),皆以男性為多。醫 師平均個人臨床年資分別為:醫學中心 8.2 年、區域醫院 12.5 年、地 區醫院12.7 年,任職地區醫院及區域醫院之醫師的平均個人臨床年 資皆高於任職於醫學中心之醫師 (p <0.001)。醫師平均每日直接照護 病患時間依序為:醫學中心4.4 時、區域醫院 3.1 時、地區醫院 3.4 時,任職醫學中心之醫師的平均每日直接照護住院病患時間明顯較任 職於區域醫院的醫師長(p <0.003)。醫師平均每週從事高風險醫療行 為時間分別為:醫學中心 11.9 時、區域醫院 9.7 時、地區醫院 3.4 時。
在醫師主動告知醫療錯誤相關經驗上,有醫療錯誤經驗之醫師比 例為:醫學中心86.3%、區域醫院 91.3%、地區醫院 88.3%,皆以輕 微醫療錯誤佔多數;曾經主動告知之醫師比例按醫院層級分別依序 為:醫學中心66.5%、區域醫院 75%、79.4%,皆以輕微醫療錯誤佔 多數;其中,表示告知並無對醫病關係產生負面衝擊之醫師比例依序 為:72.8%、78.3%、77.8%;有致歉醫療錯誤的經驗支醫師比例依序 為:53.1%、63.8%、64.7%,皆以致歉輕微錯誤佔多數;有醫療訴訟 之經驗之醫師比例依序為:14.6%、15%、29.4%。
上述醫師特質中,除了「個人臨床年資」、「平均每日直接照護住 院病患時間」二個變項有達顯著差異外,其他變項在醫院層級間並無 顯著差異。
表4-7 醫師特質在醫院層級間之差異分析
Mean(S.D) Mean(S.D) Mean(S.D)
個人臨床年資(年) 8.2(7.2)年 12.5(7.5)年 12.7(7.7)年 15.08***
平均每日直接照護住院
註:*:p<0.05 **:p<0.01 ***:p<0.001
註:檢定方法為卡方檢定(使用於類別變項)及 One-way ANOVA 單因子變異數分 析法(使用於連續變項)
註:個人臨床年資(年):(區域醫院>醫學中心)***,(地區醫院>醫學中心)***
註:平均每日直接照護住院病患時間:(醫學中心>區域醫院)**
3.醫師特質在科別間之差異分析(見表 4-8)
457 位醫師中,內科體系醫師有 218 位,佔 47.7%、外科體系醫 師206 位,佔 45.1%。不管是內科或外科體系之醫師,醫師特質皆是 以男性、無宗教信仰者為多,個人臨床年資以外科體系醫師10 年,
較內科體系醫師8.6 年高。在平均每日直接照護住院病患時間上,內 科醫師6.3 小時高於外科醫師 2.5 小時(p <0.000);在平均每週從事高 風險醫療行為時間上,則是外科19.1 小時高於內科 4.0 小時(p
<0.000)。
有關醫師主動告知醫療錯誤之經驗,曾經發生醫療錯誤之醫師比 例分別為:內科醫師 194 位(89%)、外科醫師 176 位(85.4%),且以輕 微醫療錯誤佔多數。其中,154 位(79%)內科醫師及 138 位(78%)外科 醫師曾經主動告知醫療錯誤,且以告知輕微醫療錯誤佔多數;所有曾 經告知經驗者中,77.3%內科醫師、68.8%外科醫師表示告知對醫病 關係並無負面衝擊。有致歉醫療錯誤的經驗之醫師比例則分別為:內 科醫師124 位(56.9%)、外科醫師 112 位(54.4%)。有醫療訴訟經驗之 醫師,以43 位(20.9%)外科醫師,顯著高於 22 位(10.1%)內科醫師。
上述醫師特質中,除了「平均每日直接照護住院病患時間」、「平 均每週從事高風險醫療行為時間」及「醫療訴訟經驗」三個變項有達 顯著差異外,其他變項在醫師科別間並無顯著差異。
表4-8 醫師特質在科別間之差異分析 科別(N=424)
研究變項 內科
(N=218,51.4%)
外科 (N=206,48.6%)
檢定值
No (%) No (%) 醫師基本特性
男性 177 (81.2) 177 (85.9) 1.72
有信仰 93 (42.7) 98 (47.6) 1.03
Mean(S.D) Mean(S.D)
個人臨床年資(年) 8.6(7.3)年 10.0(7.2)年 62.39
4.0(5.8)時 18.9(13.2)時 245.21***
No (%) No (%)
註:*:p<0.05 **:p<0.01 ***:p<0.001
註:檢定方法為卡方檢定(使用於類別變項)及獨立樣本 t 檢定(使用於連續變項)
4.醫師特質在職等間之差異分析
457 位醫師中,261 位(57.1%)為主治醫師,196 位(42.9%)為住院 醫師。主治醫師及住院醫師皆以男性為居多,有信仰之醫師,以主治 醫師較住院醫師多(p <0.04)。主治醫師之平均個人臨床年資 14.3 年較 住院醫師2.6 年長、平均每日直接照護住院病患時間 2.8 時,則較住 院醫師5.8 時短(p <0.000)。平均每週從事高風險醫療行為的時間分別 為:主治醫師10.5 小時、住院醫師 12.3 小時。
有關主動告知醫療錯誤經驗,238 位(91.2%)主治醫師有醫療錯誤 經驗,顯著高於住院醫師(161 位,82.1%)( p <0.01),不管是發生輕微 或是嚴重醫療錯誤的經驗,主治醫師皆多於住院醫師(p <0.01)。在告 知及致歉錯誤的經驗方面,主治醫師中,196 位(75.1%)曾經告知,168 位(64.4%)曾經致歉,住院醫師中,119 位(60.7%)曾經告知,87 位(44.4%) 曾經致歉;曾經告知醫療錯誤的醫師中,74.5%主治醫師、73.9%住 院醫師表示告知對醫病關係並無負面衝擊。
整體來說,主治醫師的告知及致歉經驗皆顯著高於住院醫師(p
<0.001),若以醫療錯誤的嚴重程度來區分,告知及致歉輕微醫療錯誤 之經驗,是以住院醫師(99.2%、97.7%)所佔比例高於主治醫師
(97.4%、95.8%)( p <0.01),告知及致歉嚴重醫療錯誤則以主治醫師所 佔比例較高(p <0.001)。有醫療訴訟經驗者亦以主治醫師所佔比例 23%顯著高於住院醫師比例 6% (p <0.001)。
上述醫師特質中,除了「平均每週從事高風險醫療行為時間」及
「告知對醫病關係的衝擊經驗」二個變項無顯著差異外,其他變項在 醫師職等間皆有顯著差異。
表4-9 醫師特質在職等間之差異分析 職等(N=457)
研究變項 主治
(N=261,57.1%)
住院 (N=196,42.9%)
檢定值
No (%) No (%) 醫師基本特性
男性 236 (90.4) 141 (71.9) 26.48***
有信仰 125 (47.9) 75 (38.3) 4.22*
Mean(S.D) Mean(S.D)
個人臨床年資(年) 14.3(6.3)年 2.6(1.9)年 -28.32***
註:*:p<0.05 **:p<0.01 ***:p<0.001
註:檢定方法為卡方檢定(使用於類別變項)及獨立樣本 t 檢定(使用於連續變項)
二、 醫師特質與醫師主動告知及致歉意願之關係
本研究以邏輯斯迴歸分析進行醫師特質變項對醫師主動告知及 致歉醫療錯誤意願的分類預測,並計算變項間的勝算比(odd ratio)以 了解其關聯強度(結果如表 4-10、表 4-11、表 4-12),以下詳述之。
1.醫師特質與醫師主動告知輕微醫療錯誤意願之關係
在投入的十二個「醫師特質」自變項中,只有「科別」、「平均每 日直接照護住院病患時間」、「平均每週從事高風險時間」、「曾經主動 告知醫療錯誤的經驗」、「主動告知對醫病關係的衝擊經驗」、「曾因醫 療錯誤主動向病人致歉的經驗」六個變項之檢定值達顯著,其餘六個 自變項均未達0.05 顯著水準,因而醫師的「科別」、「平均每日直接 照護住院病患時間」、「平均每週從事高風險時間」、「曾經主動告知醫 療錯誤的經驗」、「主動告知對醫病關係的衝擊經驗」、「曾因醫療錯誤 主動向病人致歉的經驗」六個變項可以是預測與解釋醫師是否會主動 告知輕微醫療錯誤的重要預測變項。
上述達顯著水準之變項的勝算比分別是:「科別」0.42(外科)、
0.30(其他科);「平均每日直接照護住院病患時間」1.13;「平均每週 從事高風險時間」0.98;「曾經主動告知醫療錯誤的經驗」3.09;「主 動告知對醫病關係的衝擊經驗」3.93;「曾因醫療錯誤主動向病人致
0.30(其他科);「平均每日直接照護住院病患時間」1.13;「平均每週 從事高風險時間」0.98;「曾經主動告知醫療錯誤的經驗」3.09;「主 動告知對醫病關係的衝擊經驗」3.93;「曾因醫療錯誤主動向病人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