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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節 研究建議

綜合前述英國與我國針對聽障社群提供的近用服務狀況,本研究於此提出四 點具迫切性,而且在施行上有一定可能性之建議,以供參考:

一、政府應朝 5%手語近用服務政策規劃

根據公視透露,明瞭政府目前有意願重視並主張身障者之傳播權益,預計將 以「專案撥款」方式,要求公共廣電服務以及無線電視台先行著手推出近用服務

。對此,研究者倡議(1) 政府應將補助對象擴散至有線電視頻道業者,在既有 的公視聽障節目「聽聽看」和「手語新聞」之外,增加來自其他商營電視台製作 的聽障節目,以促成彼此良性競爭,提供聽障愈來愈好的服務內容。避免公共廣 電服務在失去競爭態勢的節目規劃與安排,再加上一直未有其他相同的競逐管道 給予刺激,經長年累月的結果下對現況易流於安逸,節目製播難求進步。(2) 並 建議我國政府仿照英國 Ofcom 法令要求其廣電業者須在其頻道的節目年度總時 數中,提撥 5%以上比例的手語服務內容。關於這點可遂請 NCC 比照 Ofcom 之 作法,另參酌台灣媒介環境情形,針對我國業者的近用供給能力劃分成三個等級 義務範疇,規定逐年達成固定之近用百分比,其中應將公視列為「第一等級」以 做為其他業者參考之火車頭對象,以增加「手語專門」節目。而類型方面,則可 參考趙雅麗教授於 2009 年針對聽障所做的節目近用調查,了解哪些節目類型有 迫切增加手語服務之必要,先行著手。(3) 至於字幕近用服務方面,在我國電 視節目完善供應背景下,政府應朝「即時字幕」和「表情字幕」推動,規劃方式 同上所述。倘若各方資源允許配合,則政府成立同原民台、客家台般的「身障專 屬頻道」,或許才是徹底解決各種近用問題的長遠之計。

二、公視應架設「身障近用平台網」網站

藉由深度訪談的過程,研究者發現公視近用服務有從聽障社群擴大至身心障 礙類別之趨勢,然而進一步觀察了解其僅著重於節目製播面向,而網路平台的發 展也以無線電視頻道節目宣傳為主,似乎未如英國 BBC 透過網路媒介具有的小 眾特性,提供身障者參與社會、獲取資訊的重要近用管道,藉此好好經營發揮公 共服務之精神。因此研究者認為除參照公視內部提議,從「聽聽看」與「手語新 聞」兩個官方節目網站先行著手提供聽障網路近用服務外,研究者進一步建議公 視相關單位應盡早針對日益增加的身障網路使用者,設計一個專屬的「身障近用 平台網」,可能是遵照我國既有的「無障礙網頁空間」規範,亦或參考英國 BBC

“My Web My Way”、“Ouch”等做法,並詢問相關社團組織之意見籌設。提 供一個可羅列各類障別的資訊平台,不僅讓他們彼此交流、尋求慰藉、詢找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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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用途外,進而在該平台教導身障如何透過電腦以使用公視網路平台的各項資源

,或者連帶近用其他網站資訊,才是公共廣電服務於數位匯流時代,與時俱進擴 大轉型定位為「公共傳播服務」或「公共媒體服務」的目標價值,才能致力實現 提供弱勢或身心障礙者近用的服務的精神意涵。

三、政府與公視應重視數位電視軟、硬體服務應用

我國預計於二、三年之後將正式關閉類比訊號朝向數位電視新紀元邁進,屆 時數位電視平台各式各樣的服務應用,僅需透過一只遙控器即可大幅改善民眾之 生活品質。然而依照外國先進國家之經驗,廣電業者提供的軟體服務愈多,其遙 控器相對應的按鍵數量也就隨著增加,所以經常造成使用者操作上的困擾,進而 構成部份大眾接取數位電視之重大阻礙,他們通常被稱為「弱勢消費者」,而身 障類別即被歸於其中。因此英國和歐盟國家政府便倡導數位電視的接收設備設計 應以「簡單以利使用」為出發考量,降低使用者可能在近用服務上面臨的不便,

比方針對聽障提供的字幕和手語服務,就一致以“S”、“SL”顯示於遙控器上

,或者近用服務的提供盡量以掛於顯眼處、一目了然的地方為主,而非讓有需求 使用者得進入層層選單中才可獲取等建議。故研究者基於上述討論事宜,針對政 府和公視提出一些建言,以供參酌。

首先在政府方面。目前處於數位電視發展中的台灣,應以前車之鑑,留心有 關軟、硬體設施內容可能招致聽障進用上之阻礙。故此政府需研擬一套共同的近 用規格與規範,以利業者遵循,普世準則應朝簡易、友善、易懂面向設計。例如

,有許多相關應用皆由外國導入國內,因而中文化介面和呈現也是另一需考量之 重點。倘若關於聽障近用需求確實存在,但力量推行不足以強大要求市場機制有 所回饋,研究者參考公視相關單位之意見,建議政府應介入以專款專案方式與某 家電視機上盒廠商合作,推出「聽障專屬機上盒」,將聽障在字幕和手語方面等 需求通通收納其中,並研議以部份補助亦或全額免費方式增進聽障購買機上盒之 動機,而該方案是研究者認為數位電視平台供應聽障近用服務最理想之做法。

再來於公視。其應站在協助政府宣導、推行數位電視的第一線角色,在政府 特設立的「近用服務專案款」提撥的經費前提下,以主動積極的態度依據公共電 視法第十條「電視學術、技術及節目之研究、推廣。」之規定,行前導之姿針對 國內聽障有需求反應之相關近用服務,例如「隱藏式字幕」、「隱藏式手語」和「子 母分割畫面」等技術自國外引進,並和電視機上盒廠商合作測試,解決類比電視 所遇之困難,以及藉此縮減費用支出。假若公視無相關資訊背景,也應開始著手 加強研讀與了解,以實現「公共媒體服務」於數位電視平台可增進聽障之公共價 值與使命面向努力進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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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調查聽障社群對近用服務之實際需求

前述已針對推動聽障社群近用服務成功的「鐵三角定律」中的「政府政策推 動方向」與「電視台經費抑注多寡」兩項要素提出些許討論與建議,然而最終近 用服務推行是否必要,最後一根稻草則仰賴「市場相關反應需求」,其為最關鍵 之要素。因此,後續相關的聽障研究,第一,可以朝了解他們在近用服務,比方 在字幕、手語的基本近用需要外,是否有其他服務能夠著手加強提供;第二,關 注科技層面的供給,例如「隱藏式手語」、「子母畫面」可應用於增進手語近用服 務的內容技術,調查他們的接納程度、希盼和顧慮等相關議題,明瞭聽障社群使 用近用服務的需求想法,並透過此方式以提供相關單位籌劃之方向,進而真正滿 足聽障所望;最後,因為許多新興的近用服務內容,得依賴數位接應設備配合,

才有辦法將功能顯現出來,以讓需求使用者得到該項服務,假若是藉由機上盒之 方式提供近用服務,也需有類比電視的輔助,因此關於聽障擁有相關電視設備之 情形,是另一可以深入探詢的部份。此外,也可針對聽障社群之「媒介素養」做 一調查,了解其對於新傳播媒介的認知、理解的深度與廣度,進而對此下藥以宣 導和推動相關措施,協助其迎向無障礙、無歧視的數位包容社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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