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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結論與建議

第二節 研究建議

綜合本研究的結果,茲提出下列建議以供實務工作者與相關行政單位參考:

ㄧ、對實務工作者的建議

(一)提供創新及多元化的服務,並協助發展遲緩兒童家庭連結非正式資源 1. 辦理親職講座

本研究結果發現發展遲緩兒童家庭較多為低社經地位、收入不高家庭、教育 程度不高,多為弱勢家庭,較不易取得相關資訊、問題解決能力較薄弱,實務工 作者可鼓勵發展遲緩兒童家長參與相關講座或活動,如家庭親職、抒發壓力、如 何照顧孩子的相關知識及技巧等,無形中家長也會提升自己的學習的動機及意 願,並用樂觀的態度去面對孩子及家庭,也能掌控自己生活中的事物,這會讓發

展遲緩兒童家長增加個人層面的增強權能感受。

2. 結合當地社區資源進行宣導活動

除了講座之外,實務工作者可結合當地社區資源進行宣導活動,亦可運用家 庭所處之社區資源進行服務提供,使家庭得以瞭解掌握社區資源,並延續資源的 使用,增加家庭與其所處社區之連結。實務工作者可連結當地的圖書館、幼稚園 舉辦相關宣導活動,實務工作者在圖書館辦活動,家長可與其他家長有互動機 會,家長在接受早期療育服務後,仍可到圖書館去借書或參加活動,延續圖書館

的資源使用及人際交流。另外,當幼稚園招生時,與幼稚園合辦招生及早期療育

宣傳活動,藉此活動讓家長可了解幼稚園的學習環境並達早期療育宣導之功效。

3. 以村(里)為單位,把愛送到每個角落

亦可透過村(里)長、鄰長及社區民眾組成愛心媽媽團隊,定時探訪發展遲 緩兒童家庭,由社區民眾主動來關心這些弱勢家庭,減少與社區的隔閡,且實務 工作者可以透過村(里)長、鄰長更加了解發展遲緩家庭及有外籍配偶家庭的狀

況,發揮遠親不如近鄰的非正式資源,來創造無限可能。

4. 對本國籍母親及外籍配偶宣導活動應並重

本研究結果發現外籍母親增強權能感受高於本國籍母親,原因可能為現今個 管員將外籍配偶做為重點服務對象,相對會積極評估外籍配偶對早期療育的認知 狀況。但對於本國籍母親是否了解早期療育相關議題仍須加強,專業人員應對本 國籍母親及外籍配偶宣導活動並重。針對本國籍母親,專業人員更應去了解是否 能理解專業人員所說的內容,如對發展遲緩兒童的認知、早期療育的相關資訊 等,來進行相關的宣導活動,除了宣導活動的進行外,也需要去了解本國籍母親 的執行能力。另外,在外籍配偶宣導活動可在國小外籍配偶識字班,進行相關宣 導或安排相關課程。至醫院定期檢查身體時,由醫療人員宣導早期療育之「早期 發現、早期治療」的觀念,也鼓勵母親在照顧孩子過程中,若有照顧等問題,能 透過醫療院所協助評估及諮詢。

5. 培養早期療育種子媽媽(爸爸)

可培養照顧發展遲緩兒童成功經驗之家長成為早期療育種子媽媽(爸爸),

透過家長團體的交流,以「過來人」的經驗來鼓勵其他發展遲緩兒童家長,當早 期療育種子媽媽(爸爸)與其他發展遲緩兒童家長在互動過程中,較容易吐露出 自己的內心感受及需求,而種子媽媽(爸爸)可提供自己本身的經驗談,減少發 展遲緩兒童家長在療育過程中的挫折感、無力感的感受,並給予正向的態度去面 對事情、並提供照顧孩子的知識及技巧,透過早期療育種子媽媽(爸爸)亦能提 升發展遲緩兒童家長的權能感受。

(二)專業人員應與家庭建立夥伴關係,以實踐以家庭為中心的信念

從研究結果得知,本研究中的發展遲緩兒童家庭多為如低社經地位、教育程 度多為高中(職)畢業之家庭,且在增強權能之人際層面中的雖感受最佳,但其 中得分最低的則是家長對於不合理的對待,仍不敢表明立場,這暗喻發展遲緩兒 童家長也許是尊重專業人員,或許也是對專業權威仍有些恐懼、質疑。專業人員 在提供服務時,應去除專業權威的迷思,應以「家庭為中心」服務方式,依照家 庭的特質及需求,如教育程度及社經地位不同,所關注面向以及其所需迫切連結 者亦不同,因此,面對每一個不同特質之家長,盡量少說專業術語,以家長能聽 得懂的語言來溝通,並且在執行療育活動時,能讓家長進入治療室共同學習療育

技巧,而非實務工作者自己單獨與孩子進行療育活動,應站在家長的角度去引導 家長,時常評估家長是否聽懂專業人員的話語?並試著去了解在家執行療育活動 是否遇到困難?如何解決及改善?完成度如何?家中是否有相關資源?早期療 育專業人員應該肯定並且重視父母所扮演的重要角色,並且多傾聽、多瞭解家庭 的需求。過程中專業人員宜與家長建立夥伴關係,讓雙方在信任的、互敬的、溝 通良好的、平權及專業的服務過程中,共同合作滿足幼兒及家庭需求。

(三)提供家庭喘息服務,減輕家庭照顧的壓力

本研究結果發現,發展遲緩兒童家庭有六成的家庭為單薪家庭、多數家庭的 家庭收入並不高。且在個人層面的增強權能感受量表中發現,為家長在經濟分 配、娛樂、療育等各個面向安排上為最低分。由此可知,大多數發展遲緩兒童家 庭有經濟上的壓力且無法安排日常生活事件,以致照顧孩子過程中,面臨許多困 難時易導致家庭中的個人情緒失序、家庭關係緊張、家人支持功能降低等現象,

必須承受多方面的壓力。發展遲緩兒童家庭的父母親,若能有他人或養護機構能 提供短期照護的機能,以協助發展遲緩兒童的家庭,使得父母親或家人獲得喘息 的機會。故實務工作者可適當提供喘息服務的訊息給發展遲緩兒童的家庭來使 用,讓家長有喘息的空間及時間,則可改善發展遲緩兒童之家長之挫折感、無力 感等負向經驗,過程中再依自己的想法及意念採取行動,從過程中產生自我能

量,進而增加家庭使用早期療育服務的意願,亦能提升家長之增強權能感受。

二、對相關行政機關的建議

(一)加強早期療育重要性之相關宣導

本研究結果發現發展遲緩兒童之家長在增強權能感受之社會政治層面得分 較低。增強權能之最終層次,為採取社會行動以反抗優勢群體的壓迫,故政府應 加強早期療育之宣導。而早期療育的服務精神:早期發現、早期診斷、早期介入,

將障礙降到最低,故相關行政機關應該加強宣導早期療育的重要性,可使用報章 雜誌、電視影音等大眾傳播之管道,讓社會大眾認識發展遲緩兒童、破除「大雞 慢啼」的迷思,以達初級預防之功效。也希望透過政府的力量,宣導對特殊需求 幼兒家庭之關懷,推動早期療育服務社區化,並結合社區醫療系統,讓早期療育 之支持與服務深入生活。發展早期療育之社區支援體系,孩子可以就近接受療 育,家長可以就近工作並就近照顧孩子,並得到職場的工作保障與支持,維持家 庭經濟狀況,達到雙贏效果。

(二)設立早期療育服務專線,增加社會大眾通報之意願與便利性

因本研究結果發現社會政治層面中最低,除了加強宣導之外,也要灌輸大家 要將疑似發展遲緩兒童家庭的通報,這也是社會大眾的責任。目前眾所皆知「113」

為婦幼保護專線,這是大家耳熟能響,若政府能設立早期療育社會服務專線,當

民眾遇到有關早期療育的相關問題,或是通報有發展遲緩兒童家庭,可利用早期療育 社會服務電話來尋求服務及協助,專線系統可將電話轉接到所在位置當地的發展遲緩

兒童個案管理中心,由專業的工作人員提供各項線上諮詢服務。如此一來,降低了社 會大眾背誦各縣市兒童發展通報轉介中心電話的不便,一個容易記憶的服務專 線,將能提高社會大眾通報的意願。

(三)提供發展遲緩兒童弱勢家庭相關經濟補助及協助

從本研究結果發現,發展遲緩兒童家庭若家庭收入在增強權能感受上是有顯 著差異,家庭收入較高,則增強權能感受較好。目前在各縣市所補助的費用也不 盡相同,且交通費及療育補助費是一季才申請一次,而在補助費用由政府撥款下 來時,是必須等上數個月時間,在這段空窗期,家長必須先墊繳,若對家庭經濟 較有困難的個案,無非是一大壓力,這也會造成家長在療育過程中的無力感。若 能依照家庭經濟狀況不同,能調整發送補助費用時間,或依照家庭經濟收入的不 同,優先給予較低收入的家庭補助費用。現階段政府依據遲緩相關証明以及障礙 程度提供療育費用與教育補助,但對於疑似發展遲緩兒童家庭,若遇到家庭經濟 困難而不能接受療育活動,則會錯過療育的黃金階段,雖是公平考量卻也忽略個 案需求之差異。因此,相關行政單位可以設定經濟補助的證明之外,應設定一套

社工員訪視的客觀評估資料,可參考訪視發展遲緩兒童家庭環境的狀況,這也可 增加提高療育補助與福利服務之彈性,把錢花在最需要的地方,是政府提供早期

社工員訪視的客觀評估資料,可參考訪視發展遲緩兒童家庭環境的狀況,這也可 增加提高療育補助與福利服務之彈性,把錢花在最需要的地方,是政府提供早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