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沒有找到結果。

第三章 研究方法與架構

第二節 研究方法

一、歷史研究法(historical research)

所謂歷史研究係指有系統的蒐集及客觀的評鑑與過去發生之事件有關的資料,以 考驗那些事件的因、果或趨勢,俾提出準確的描述與解釋,進而有助於解釋現況以及 預測未來的一種歷程(王文科,1998)。

一般歷史研究可分為四個步驟:界定研究問題;蒐集與評鑑資料;綜合資料、分 析、解釋以及形成結論(Gay,1987)。Standford(1995)則將歷史著作的發展過程在 邏輯秩序上分為:選擇主題、篩選證據、研讀資料、建構模式和出版(劉世安,2001)。

姜義華(1992)認為歷史事實之還原必須經歷既有區別又相聯繫的兩大部分:分別為 史料的蒐集、辨析與抉擇;史實編次與整列的工作。其中第一部分史料的蒐集、辨析 與抉擇包含蒐集史料、累積史料、重新發現新史料、調查和採訪蒐集口碑史料;第二 部分史實編次與整列則是結合時間線索、空間範圍進行歷史事實的編次和整列。同時 遵循系統性、完整性之原則,歷史過程須具備系統性之起因、經過、結果等主要因素,

以達成歷史事實之完整性。

由此,歷史研究之具體步驟,研究者大致可歸納為選取研究範圍、界定研究問題、

蒐集史料、篩選史料、研讀史料、考證史料、解析史料、整合史料、建構史料,最後 進行書寫編彙得出一接近客觀事實之歷史過程。並將以上研究步驟,劃分為三大階 段:一)範疇界定、(二)資料蒐集與評估、(三)資料詮釋與建構(圖3-2)。

範疇界定的內涵中包含研究範圍選取以及研究問題界定。在這個階段中,透過時 間斷面、空間範疇的選定、亦或歷史事件的選擇,形成研究問題與目標,提供研究適 當之方向;也有助於後續蒐集、材料選擇等研究工作之執行。在資料蒐集與評估的階 段中,於適切的歷史時空範圍中進行有計畫的蒐集;篩選與研究問題具相關性的史 料。歷史資料是史家藉以了解歷史事實的客觀根據,因此需要經過研讀和通過大量的 比較,審慎的檢驗史料的源流和正確性,做出判斷和取捨。在這個過程之中,可能會 經由發掘的史料中發現或發展出新的問題和新的資料,則應持續蒐集或調查新的史 料,俾使資料更適切且充足以回應到研究之主題。

發現 或 調查 史料

研究範圍選定

歷史過程 研究問題界定

研讀史料 蒐集史料

篩選史料

考證史料

解析史料

整合史料

建構史料

˙一手資料、二手資料 

˙文字資料、非文字資料

˙歷史文獻、文書、檔案

˙口述歷史、口說、記憶

˙遺址、遺物、文物

˙非物質歷史遺跡如:

語言、風俗、制度等 範疇界定資料蒐集與評估資料詮釋與建構 ˙時間觀

˙空間觀

˙系統性

˙完整性

˙邏輯、演繹、歸納

˙劃定時間、地域或事件

˙形成假設與問題

圖3-2、歷史研究法研究流程圖(本研究整理繪製)

歷史資料通常可分為一手資料和二手資料,或區分為文字資料和非文字資料。按照資 料的性質,大體上可以分成四大類:(一)歷史文獻、文書、檔案及其他文字資料;

(二)各種口述歷史,包含各種回憶、口碑、傳說;(三)各種遺址、遺物,包括古 代各類石器、陶器、瓷器、金屬器物、字畫與其他文物;(四)各種非物質歷史遺跡,

包括語言、風俗、習慣、制度、規範、倫理、道德、宗教、歌謠、成語及其他傳統(姜 義華,1992)。

第三個階段為資料詮釋與建構,歷史載記之內容即是往昔的建構。史家透過時間 軸線紀錄、排比重要的歷史事件,掌握歷史活動區域中的事件脈絡走向,時空之間的 歷史便獲得整合(劉世安,2001)。同時藉由史家透過邏輯思考將歷史事件、人物、

關鍵因素、思想、政策制度等資料進行演繹和歸納分析,解剖其中的因果關係、探究 變遷因素,做出妥當之歷史解釋;並經由敘述詳實且連貫的描寫歷史事件之發展,復 原及重現具系統性和趨於完整性之歷史過程。以上歷史研究步驟即史家就其資料經由 閱讀、方法程序、思維模式、深加探索了解、組織整合等過程,進而做出歷史的詮釋 和建構,使眾多資料被賦予意義。

歷史,是透過歷史資料將歷史事實呈現出來,經由詮釋者的解讀和認知,傳達而 成我們所認識的歷史。其中,歷史資料反映事實;而歷史事實是資料的來源,扮演中 介轉化角色的便是詮釋者。歷史涉及詮釋、影響、意義等層面的問題,研究者在進行 歷史的解釋過程之中,皆具備個人之切入之思維角度與立場觀點,故非所有歷史解釋 皆能站在純粹客觀之立足點,因此須保持開放之心胸隨時接受相異之論點,以虛心求 知的態度,覺知並追求更進一步的真相。

葉高樹(2009)認為:歷史研究簡義來說,包含兩個重點,一為時間、一為周 圍的事件,探討在研究範疇的空間中如何交互影響(文件 20090924/訪談)。因此,

本研究透過時間軸線,重組歷史時間中在雪霸國家公園範疇中,發生的台灣櫻花鉤吻 鮭環境教育事件,以瞭解其發展過程。同時,回應前文所提歷史研究法之定義,歷史 無論是對過往歷史的發掘,亦或對現實社會的解析,皆是對於人類社會一個良好的借 鏡和引導。本研究亦冀望透過歷史研究法探究雪霸國家公園推動台灣櫻花鉤吻鮭環境 教育之歷程,引發環境關懷,並做為一環境行動實踐之參考。

二、個案研究(case study)

個案研究是質性研究的一個研究策略。個案研究法廣義來說,即針對選定之個案 採取各種方法,縝密蒐集有效之完整資料,對受研究之事實或事件進行檢視與深入分 析後,獲得結論的研究歷程。目標為針對個案現狀進行解釋,或描述探索足以影響變 遷及成長諸因素的互動情形。因此個案研究應屬於縱貫式的研究途徑,揭示某期間的 發展現象(王文科,1998)。

個案研究即是對特定現象的檢視(examination),例如一個計畫、一個事件、一 個人、一個機構、或者一個社會團體(Merriam,1988)。在分析單位上,可能以一個 人單位,但也可能是某一事件、有組織的單位、或實在體,如做決定、計畫、執行過 程、以及組織變遷等。因此,「個案」所代表的應是一項事實,或一組事件,它提供 一個問題或一連串的問題,以供研究者思考,並嘗試去解決它的一份資料,故個案可 被視為是一能引發思考、判斷和正確行動的工具(陳姿伶,2003)。

個案研究乃是多重資料來源重組的一段過去或正發生的歷史,它可以包括直接觀 察、系統的訪談、政府與私人收藏的檔案資料(Leonard Barton,1990;引自陳姿伶,

2003)。Yin(1994)針對研究問題形式、對研究主題控制以及對即時事件關注三種 層面進行比較區分:認為個案研究相對於歷史研究而言,更注重即時事件之了解,但 歷史研究與個案研究相同,通常透過如何(How)和為什麼(Why)來形成研究之問 題,且研究者對於研究主題不加以控制。簡言之,個案研究與歷史研究都仰賴眾多資 料的分析與歸納,由整體的觀點和脈絡來解釋與描述現象或事件;與歷史研究法同時 包含了整體、描述、歸納、詮釋、啟發等特點。

因此,進行個案研究時,普遍需要歷史研究中蒐集資料技巧之輔助;但同時個案 研究也具備傳統歷史研究法所欠缺的觀察和系統訪談之兩種資料取得方式。故本研究 採取歷史研究法和個案研究法進行搭配使用,即藉由兩種研究方法之共通和諧性和資 料蒐集方式之互補性,使本研究之執行更為完善。個案研究講求釐清個案中特定的真 實情境脈絡,瞭解其中的獨特性與複雜性,進而達成整體而全面的瞭解,此點與歷史 研究之目標

互相吻合;而資料蒐集方式互為補全,使研究資料來源更為多元完整,亦補強對 現時資料的關注,對於資料之篩選和考證,提供比較與檢核之用。

一般來說,個案研究蒐集資料來源主要有六大類:分別為文件、檔案紀錄、訪談、

直接觀察、參與觀察、和人工製品(Yin,1994;王文科,1998;陳姿伶,2003)。

(一)文件(documentations)

要了解一個現象,必須了解它的歷史、社會以及環境的脈絡,文件有助於研究者 了解這些情境脈絡,並為其他資料來源提供佐證或補充之用,同時驗證觀察與訪談得 來的資訊,亦是文件最重要之功用。文件的種類有:信函、備忘錄、公報、會議記錄、

事件報告、行政文件如計畫書、進度報告與其它內部文件、大眾媒體之報紙、簡報等。

(二)檔案記錄(archival records)

包括個人日常記錄、組織記錄、服務紀錄、調查報告資料、地方圖表、地圖等。

與文件的性質類似,研究者須謹慎確認檔案資料產生時之狀況及其正確性。

(三)訪談(interviews)

訪談是個案研究最重要的基本資訊來源之一。個案研究的訪談,通常採開放式進 行,即研究者可向被研究者發問,亦可要求被研究者提出自己的觀點;研究者也可採 用較結構性問題向被研究者發問,猶如正式調查一般。

(四)直接觀察(direct observation)

實地拜訪個案研究的場所時,就創造了直接觀察之機會。直接觀察「場所」之現 象或情境。又分正式觀察與非正式觀察,前者的會產生觀察報告,可用在研究報告中;

後者則是取得一些研究所要運用的資訊。

(五)參與觀察(participant observation)

研究者不只是被動的觀察者,而是直接親自參與正接受研究之事件中扮演角色。

(六)人工製品(physical artifact)

實體的或是文化的人工的製品可以讓人了解文化的內涵、技術、發明、藝術等,

實體的或是文化的人工的製品可以讓人了解文化的內涵、技術、發明、藝術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