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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研究設計

第一節 研究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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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研究設計

本章分為兩節說明本研究之研究方法、研究架構與研究限制。

第一節 研究方法

本研究採取社會科學的質性研究法,並透過「深度訪談法」來進行資料的收集與 分析。「訪談」是指研究者「尋訪」研究參與者,並且與其進行「交談」的一種活動。

藉由這種「交談」的過程,可以瞭解到受訪者是如何使用自己的語言、她/他們所認 為的重要問題是什麼、看待問題的角度、想法以及對問題所作的解釋為何(陳向明,

2002)。訪談的同時也在創造一種情境,讓研究者可以透過口語雙向溝通的過程,輔

以聆聽與觀察,共同建構出社會現象的本質與行動的意義,進而透過詮釋過程,將被 研究的現象與行動還原再現。研究者與被研究者之間,透過雙向的互動過程,收集有 關口語及非口語的訊息,以深入理解研究的現象(潘淑滿,2003)。

本研究欲探討相較於家庭式托育或經濟市場提供的保母、私立托嬰中心的托育服 務,新北市公辦民營的公共托育服務,對於女性在家庭、就業及生育上所產生的影響,

及這些影響對其產生何種意義。女性在尋找、使用托育服務的歷程中,可能面對許多 育兒與就業的問題與衝突,女性生育後對於家庭照顧、就業與生活上經歷了許多變 化,而公共托育服務在這段歷程中扮演何種角色?其對女性生活產生什麼影響、價值 與意義?這些生命歷程中的個人經驗、感受與想法,以及態度、行為的轉變的原因,

無法以量化研究的方式取得與進行詮釋,應以質性研究方法較能深入探討。

故本研究採取社會科學研究法之質性研究方法,並希望以「深度訪談法」了解使 用新北市公共托育中心托育嬰幼兒的女性,其使用公共托育服務的經驗、感受與想 法,以及托育服務對其兒童照顧、生育意願、家庭生活、就業情況等所產生的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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並探討這些影響背後所代表的意義及對女性的意涵。以下將分別從研究參與者、訪談 步驟及資料分析方式,說明本研究之訪談法的進行方式。

壹、研究參與者

進行質性研究時,研究參與者的選取是依照研究者的判斷,選取最能夠為本研究 帶來極大資訊的樣本。故,本研究採取立意抽樣(purposive sampling)與滾雪球抽樣

(snowball sampling)的方式,來選取適合受訪的新北市公共托育中心的女性家長作 為研究參與者。

此外,研究者採取半結構性訪談,希望在概略的訪談走向下,採取較開放的態度 讓受訪者自在地敘說自己的托育經驗與想法,讓研究者與受訪者對於想要探討的問題 可以做充分的討論與表達,希望藉此可以獲得更多真實的意見與重要的訊息。因此,

研究者先設計一份訪談大綱(interview guide),作為訪談的依據,如附錄二。此外,

在半結構訪談下,再依照訪談過程與研究內容作調整,使訪談內容更能達成研究目 的,並補充次級資料的不足。

研究過程中,研究者透過親朋好友介紹、親自拜訪公托中心行政人員、利用社群 網路等方式傳達尋求研究參與者的需求,並透過受訪者轉介其他公托家長等方式,尋 找使用新北市公共托育服務的女性家長作為本研究的參與者。最後,本研究共訪談了 十位使用新北市公共托育服務之女性家長,主要來自 7 家不同公共托育中心(由 5 家 不同的業者經營)。研究參與者相關資料摘要,如表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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貳、訪談程序

訪談前,研究者會先向受訪者做簡單的自我介紹,並說明本研究的研究目的、研 究方法及受訪者的相關權利。同時,強調研究者會遵守相關研究倫理規範,對於受訪 者提供的資訊,將在匿名的方式下呈現在本論文中,不會洩漏受訪者的個人資料,請 她們放心地說出真實的托育經驗與想法。當研究參與者都了解並同意接受訪談後,研 究者與受訪者會簽署訪談同意書,如附錄三,再開始進行訪談。

由於本研究採取半結構性訪談,研究者將根據訪談大綱所擬定的問題進行訪談,

在概略的訪談架構下,讓受訪者自在地暢談自己對於公共托育的經驗與想法。同時,

研究者亦專注地傾聽受訪者所表達的內容,不輕易打斷其發言,希望讓自己成為一個 聽故事的人,仔細觀察受訪者的言語與肢體表達,並從中探究、了解受訪者想要表達 的重要訊息。惟當受訪者所陳述的內容脫離訪談綱要太遠時,研究者亦要技巧性的將 訪談走向拉回,讓訪談可以在不偏離主題的情況下,自由自在地進行。

而為了後續資料分析的正確性與完整性,進行訪談時,研究者會在徵得受訪者的 同意下進行錄音。在訪談結束後,研究者會將訪談的內容轉譯為逐字稿,在文句中附 註說明受訪者當時的語氣與說話方式,儘可能地讓訪談內容呈現出原來受訪時的情境 與樣貌。

參、資料分析方式

在蒐集資料的過程中,蒐集和分析的工作持續進行。進行資料分析時,研究者比 較及歸納訪談逐字稿,建立初步的編碼類目,經與指導教授討論後,再次仔細檢視研 究資料的內容,重新整理和修訂編碼類目,資料收集完成後,進行資料編碼的總分析,

從跨個案中進行交叉比對,找出主題與重要概念以及其關聯性,形成研究結果裡的主 要類目, 並針對類別間的概念加以比較,觀察是否關聯到更大的分析架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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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訪談資料的引用上,研究參與者的話皆以「標楷體」呈現,並標明出處。例如

(A2-5-11)之 A 代表受訪者之代號,2 代表訪談次數(如僅訪談一次者,則不註明此 碼),5 代表該段逐字稿內容的頁數,11 代表該段逐字稿內容的起始行數。若同一主 題之引言分別出現不同頁數時,將分別標示出處,例如(A2-1-12、A-16-25)。另外,

引文中「…」代表研究者在不偏離語意情況下所作的刪除,「()」則為幫助閱讀者所 做的補註或為受訪者的表情與肢體動作。此外,研究者將會在引文的重要概念下加粗 體,以幫助讀者理解整段話的大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