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沒有找到結果。

立 政 治 大 學

N a tio na

l C h engchi U ni ve rs it y

1

第一章 緒論

第一節 研究背景

在後工業社會中,經濟產業以服務業為導向,家庭結構傾向雙薪核心家庭,再加 上女性教育程度提高,不論在經濟考量或個人發展上,婦女投入職場工作已是不可避 免的趨勢。隨著女性勞動參與的情況逐漸提高,兒童托育的需求也開始增加,而婦女 所面對的家庭照顧與就業的衝突,亦更加明顯。政府如何協助女性在家庭與就業上取 得平衡,使女性就業與生育不再是兩難,是非常重要的議題。

傳統社會文化的性別角色期待,將女性視為家庭照顧者的角色,特別是兒童的照 顧與教育問題,往往被視為女性的責任。加上父權意識型態及資本主義的經濟發展,

更是型塑及強化了女性的照顧者角色,以及家庭與就業上的性別化分工(陳景寧,

1996;呂寶靜、陳景寧,1997)。此外,社會國家如將家庭照顧責任視為私領域,而 非公領域的範疇,在家庭政策或勞動政策的設計上,就容易缺乏性別的觀點(王舒芸,

2012;黃琬玲,2009)。在此種情況下,我國不僅缺乏完善的家庭照顧支持體系,職 場文化對於育兒女性也相當不友善,因而女性的婚育特性經常變成一種就業阻礙與性 別歧視。

在傳統的母職意識型態與「男主外,女主內」的性別刻板印象下,女性所面對的 家庭與工作的衝突遠較男性嚴重,且家庭因素對女性勞動參與的干擾特別明顯。研究 指出,在婚前有就業經驗的婦女,約有半數會先後於結婚及生育階段退出勞動市場(簡 文吟、薛承泰,1996;簡文吟,1997)。而二度就業婦女的復職時機也與家庭階段有 關,其往往是子女照顧責任減輕時才得以重返職場(簡文吟1997;行政院主計總處,

2014b)。可見,臺灣婦女進出勞動市場的情況明顯受到家庭制度與性別角色的影響。

‧ 國

立 政 治 大 學

N a tio na

l C h engchi U ni ve rs it y

2

在欠缺家庭、社會支持系統的情況下,許多女性為了就業發展而選擇延後婚育,或不 婚、不育,來避免家庭與就業的衝突。我國女性勞動參與率雖逐年提高,但生育率卻 逐年下降,顯示女性在現有的環境與資源中,難以兼顧就業與育兒之情況。由於生育 率下降不利國家未來社會與經濟發展,各國政府紛紛推出相關育兒政策,以作為提高 生育率以及平衡家庭與工作的工具。然而,相較於先進國家不僅有豐富的育兒津貼、

有薪親職假與健全的托育服務等兒童照顧政策,我國推出的育兒政策多數為一次性的 現金給付,如生育津貼、托育補助或稅賦優惠減免等,對於提高生育率的效果並不明 顯(林妏蓁等人,2012;陳信木,2012),更無法有效解決女性所面對的家庭照顧與 工作所形成的衝突。而且一次性的現金給付,在社會資源有限的情況下,恐造成資源 錯置或排擠其他社福支出之情事(監察院,2011)。

對於家長來說,生兒育女所需的成本遠大於一次性或短期性的現金給付,且照顧 子女所需的時間、空間與相關服務都不是少數津貼就能解決。家長更關心的是子女的 托育與教養問題。讓父母享有親職假,特別是完善的幼兒照顧、托育服務,反而更能 影響生育意願(陳信木,2012)。在我國女性勞動參與率逐年增加,而生育率卻屢創 新低的情況下,國家如何建構一個友善的育兒環境,並提供可及性高且品質優良的兒 童托育服務,是平衡女性家庭與工作的重要議題。

近年來婦女團體、經濟合作暨發展組織(Organization for Economic Co-operation and Development,簡稱OECD)及聯合國教科文組織(United Nations Education Scientific and Cultural Organization,簡稱UNESCO) 等都極力倡導各國政府採行公共托育政 策。希望藉由托育服務的公共化,保障兒童接受適當的照顧、提升女性勞動參與機會、

促進家庭與就業的平衡,並促進性別平等以及提升生育率(邱志鵬,2012)。而新北 市從2012年起設置「新北市公共托育中心」,以公私協力的方式,提供市民合理價格 並具品質之托育服務,希望藉此支持父母兼顧育兒與就業,減輕家庭的兒童照顧負 擔,營造友善公共托育環境並提升生育率。因此,本研究希望探討新北市政府所推出

‧ 國

立 政 治 大 學

N a tio na

l C h engchi U ni ve rs it y

3

的公共托育服務對女性在家庭照顧與就業影響,藉以了解公共托育服務對於女性家庭 與工作平衡上的效果。

第二節 研究動機

在後工業的社會下,女性勞動參與率逐漸提高,女性往往必須面臨家庭與工作,

蠟燭兩頭燒的困境。女性的就業選擇在家庭因素的干擾下,國家能否提供更友善的家 庭照顧資源與社會支持系統,使就業女性能兼顧家庭與工作,並且維持良好的生活品 質,是值得深入探究的議題。目前國內探討女性就業、家庭照顧責任與兒童托育議題 三者間之研究取向,大約可以分為以下幾個面向:

壹、 探討各國托育政策與制度的比較(余多年,1999;邱貴玲,2003;雷蓓蓓,

2004;黃曉薇,2009;傅立葉,2010;內政部,2012;黃志隆,2013a;劉 毓秀,2011;劉毓秀,2012;鄧蔭萍,2014;邱志鵬,2012),以及國家角 色與托育政策制定的分析(王淑英、孫嫚薇,2003;張壹鳳,2005;王舒 芸,2007;王舒芸,2012;黃曉薇,2009;黃志隆,2012;黃志隆,2013b;

鄭清霞,2007)。此類研究多半從社會福利或社會學的角度來討論兒童照 顧及托育政策對家庭照顧責任、兒童福利及女性福利的影響,並從社會文 化和國家角色對於該政策提出批判或建議。

貳、 探討托育方案的經營管理情況與實施成效(王哲源,2006;許棃雲,2005;

洪翠枝;2013;黃銹婷,2013;李鳳娥,2013;李雅雯,2014;傅立葉、

王兆慶,2011)、托育服務現況與發展(馮燕;2009;陳姣伶,2009)、家 長的托育需求與期望(古君智,1993;陳若琳、涂妙如,2012)、托育服 務的品質(曾昀翎,2013;謝靜滿,2013;王青萍,2009),及影響家庭 使用托育服務的決策因素(涂妙如,2003;陳姣伶,2008;廖珈琪,2008)

等。此類研究係從兒童托育服務的供給與需求作討論,分析國內托育資源

‧ 國

立 政 治 大 學

N a tio na

l C h engchi U ni ve rs it y

4

的發展與問題,研究結果多作為兒童照顧及托育政策參考背景或立論依 據。然而,其內容大多以「兒童」為主體,將托育服務視為家庭政策或幼 兒教育與發展的範疇,鮮少以「女性」為主體深入剖析、探討托育政策與 女性就業、家庭照顧與工作平衡的關係。

參、 部分研究則選擇與就業家長有關之親職假(陳惠銛,2004;李玟慧,2006;

許婷雯,2006;焦興鎧,2010),或生育津貼(林妏蓁等人,2013)、家庭 稅賦減免(顏淑韻、鄭清霞,2014)等現金給付,或企業托兒服務(康傑 弘,2011;高慧靜,2008)、彈性工時、部分工時(黃琬玲,2009;劉梅 君,2008)等工作與家庭平衡措施(李佳俐,2004;吳雅惠,2008;易永 嘉,2008;黃煥榮,2009;劉毓秀、王兆慶,2010;林郁淇,2013)進行 討論,分析該類措施對於生育率、女性勞動參與及家庭照顧責任的影響。

部分研究認為發放生育津貼、兒童津貼等現金給付或家庭稅賦減免的方 式,對於提高生育率,或平衡女性家庭照顧責任與工作情況,效果並不明 顯(林妏蓁等人,2012;陳信木,2012),更無法解決臺灣托育環境的結 構性問題(王淑英、賴幸媛,1997;劉毓秀、王兆慶,2010;邱志鵬,2012)。 對於促進女性在家庭與工作上的平衡,研究大多建議企業或國家應提供對 女性友善的職場環境、促進性別平等,並且增加平價、優質與便利的托育 服務,以提高社會或國家對家庭育兒的支持資源(吳美連、賈文靜、呂純 純,1997;呂寶靜、陳景寧,1997;王麗容,1999;劉梅君,2008;廖珈 琪,2008;黃琬玲,2009;邱志鵬,2012;陳信木,2012;鄧蔭萍,2014)。

近幾年,因雙薪家庭的托育需求增加,以及少子女化議題的延燒,國家開始重 視公共托育政策。而國內對於公共托育服務的研究,多為家長的托育需求與滿意度調 查(黃銹婷,2013;陳若琳、涂妙如,2012)、托育運作模式及服務品質的探討(洪 翠枝,2013;曾昀翎,2013;謝靜滿,2013;李鳳娥,2013;李雅雯,2014)。此類研

‧ 國

立 政 治 大 學

N a tio na

l C h engchi U ni ve rs it y

5

究內容偏向公共托育政策管理與政策評估,鮮少深入探討公共托育服務對女性在家 庭、生育與就業上的影響。此外,上述研究取向多為量化的調查研究,無法深入探討 女性使用公共托育服務過程中,其個人、家庭或就業生活所產生的變化,以及這些變 化對於女性所產生的意義與價值。因此,本研究希望藉由質性研究,以深度訪談的方 式,了解使用新北市公共托育服務之女性家長的托育經驗,並探討公共托育服務對其 家庭與就業的影響,藉以深入了解或補充學術理論的內容。此外,希望透過研究了解 公共托育政策在支持或促進女性就業、工作與家庭平衡方面所面臨的處境與問題,藉 此提供政策後續改善之建議或方法。

第三節 研究目的

近幾年,各直轄市、縣市政府除了增加生育補助外,亦開始關注或推動公共托育 服務措施。新北市建立多所公共托育中心,提供就業家庭托育服務。本研究希望探究 新北市政府的公共托育服務,相較於家庭的非正式托育服務、經濟市場所提供的私人 托育服務,其對於女性在家庭與就業的影響,並針對公共托育政策,提出反思與建議。

研究目的如下:

一、 瞭解公共托育服務對女性在家庭照顧的影響,如家庭育兒經濟負擔、嬰幼兒照顧 情況、家庭關係、親職責任與家務分工、生育情形的變化等。

二、 瞭解使用公共托育服務對女性的就業參與情況、職涯發展規劃、家庭與工作平衡 的影響。

三、 對於公共托育服務,提出政策上的反思與建議。

‧ 國

立 政 治 大 學

N a tio na

l C h engchi U ni ve rs it y

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