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研究設計與實施
第一節 研究方法
以下就本研究所使用之:參與觀察法、深度訪談法、焦點團體訪談法 和文件分析法四種方法分別探討。
壹、參與觀察法
參與觀察的目的在於,藉由觀察生活中實際的和理論的事實,所啟發 之概念和通論,來瞭解某個現象的觀點、看法或解釋(黃瑞琴,1996)。
因此研究者在研究進行中,為探討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的實施情形,蒐集 真實情況資料,實地瞭解個案在家中的課程進行,參與觀察個案的實際上 課情形,以瞭解家長與學童之互動、課程實施內容、授課方式等等。研究 者進行觀察的場合主要為家庭中,觀察時並做觀察紀錄及畫下觀察現場,
在其下課休息時間並與其家長、學生聊天,做非正式的訪談,當次結束觀 察後即整理觀察紀錄表,以瞭解課程實施過程中,實際的教學方式、親子 互動、同儕互動、上課歷程、評量方式等等。
貳、深度訪談法
潘淑滿(2003)提及:「質性研究的訪談是一種有目的的談話過程,
研究者(訪問者)透過談話過程,進一步了解受訪者對問題或事件的認知、
看法、感受與意見」。本研究訪談對象包括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個案學生 和家長。訪談地點依對象、情境不同而有差異,為配合受訪者時間,與學 生、家長之訪談地點為其家中,而在研究過程中依當時實際情況需要進行 正式訪談與非正式訪談。
一、正式訪談
研究者於研究期間,針對本研究欲探討之相關問題擬定訪談大綱,與 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學生及家長進行正式訪談,過程中採取錄音方式及筆 記,以訪談對象的時間及地點為主,約好訪談地點進行正式訪談,主要地 點為個案家庭中,當次訪談結束後即根據錄音帶內容轉錄成訪談逐字稿,
以玆進一步分析。
二、非正式訪談
研究者在進行研究的初期,為與受訪者建立友善的關係,經常運用非 正式訪談來蒐集資料,例如在非正式訪談時前往拜訪的交談中,以及於參 與觀察時,針對研究者不明白的部分進行瞭解,或當受訪學生年紀太小,
無法順利進行正式訪談時,均可以非正式訪談方式進行。
參、焦點團體訪談法
焦點團體訪談是一種「團體」訪問的質性研究方法,與深入訪談法的 差異為多了團體成員之間的互動及討論,研究者扮演中介者的角色,團體 間互動討論的內容即為主要蒐集的資料(胡幼慧,1996)。研究者為蒐集 資料比較三個個案家庭的不同,並激發受訪者對於研究議題更廣泛的反應 討論,因此將三個個案家庭組成一焦點團體進行訪問,由專家學者(本論 文指導教授)擔任主持人,運用非結構式問題訪談大綱來引導受訪者討 論,並於事前取得受訪者同意進行全程錄音,結束訪談後,轉錄錄音內容 以進行資料分析。
肆、文件分析法
在本研究中,為檢驗和增強其他資料來源的證據,並作為訪談的參照 資料,研究者進行文件資料的蒐集與分析。其中包括:申請書、教學計劃、
日課表、學習評量檔案、學童作品、成績單、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相關法 令及相關資料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