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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研究途徑:國際政治經濟學

第三節 本章小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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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節 本章小結

美中臺三角關係的發展對於臺灣的國家安全、經濟發展、對外關係、乃 至於國內政治都具有決定性的影響。東亞、亞太的和平與安全與世界局勢在 後冷戰時期是否能維持穩定亦與此等議題息息相關。臺灣自然是研究此等議 題最適宜的場所,因為此處有充分的資訊,豐富的研究資源和強烈的研究動 機。然而,就是因為美中臺三角關係發展對於臺灣的重要性和迫切性,使得 學術界對於此等議題的分析偏重於重大事件的分析和決策的建議,學術與理 論性的探討反而相對較少。

缺乏理論研究無論在政策面或是學術面都會帶來嚴重的後果。就政策面 而言,在面對瞬息萬變的美中臺三角關係時,固然學術界對於政府與社會大 眾應該提供具體的政策建議,然而任何一種政策建議的後設基礎都賦有特定 的理論假設,此等理論假設的價值卻鮮少有人加以剖析與驗證。在整理以及 分析美中臺三角關係各種紛雜的現象時,研究者尤其需要一套理論的解釋架 構,否則難以歸納出任何規律,對於未來前景更無法加以釐清變數並進而預 測。分析者專注於眼前的變化或危機時,往往無法產生宏觀與整體的視野,

因此不免侷促於解決當前的問題,而無法做長期的規劃。提出政策建議、解 釋美中臺三角關係與應付當前危機都是學術界可以提供具體貢獻的地方,然 而若無理論指引,沒有一樣工作可以順利達成。

就學術面而言,對於影響國家命運至關重要的美中臺三角關係自然應該 要有活躍的理論性討論,然而長期以來臺灣學術界的研究重點經常置於短期 的個案分析上。此等不僅影響到研究的深度,也減少臺灣學者所可能在國際 學術界所產生的影響。

很明顯地,國際社會如何看待美中臺三角關係對於臺灣的安全和發展具 有重大的影響。在這裡,臺灣學者其實具有很大的比較優勢,可以透過國際 學術討論充分展現自我對於美中臺三角關係的詮釋視野。不過,國際學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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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論要求度高,臺灣學者的優勢若不能配合理論的發展和詮釋,將無法真正 實現。因此加強此等主題的理論研究具有重大的學術以及國際意義。

正因前述的政策面與學術面的意義,本論文進一步援引國際政治經濟學 的兩大典範途徑進行美中臺三角關係發展的研究。現實主義與自由主義對於 政治與經濟、國家與市場、財富與權力自是有迥異的視野,然而它們都是分 析美中臺三角關係的重要工具。霸權穩定論是國際政治經濟學現實主義者的 重要論述,其不僅是一種學術理論,所蘊含的政策意義更指引著現今霸權者 美國的對外作為。霸權穩定論所描繪的大國行為規律以及預測,亦成為觀察 美中臺三角關係發展的重要指標。新功能主義則是立足歐洲整合經驗的主流 理論,其不僅是一種國際政治經濟學的自由主義學理,所蘊含的實踐意義更 一度被視為官方哲學。學派所描繪的國家行為規律及啟示,亦成為觀察海峽 兩岸關係發展以及相似經驗國家互動的重要指標。

霸權穩定論(hegemonic stability theory)是由自由派國際經濟學者金德爾伯 格(Charles P. Kindlleberger)首創,復經吉爾平(Robert Gilpin)加以擴充,後 者更成為該派的知名大家。爾後,該派發展更經新自由制度主義(neoliberal institutionalism)知名學者基歐漢(Robert Keohane)予以修正。基此,霸權穩定 論的演化(evolution),在理論上,已涉及現實主義與自由主義之綜合(synthesis)。1 對於美國而言,霸權穩定論不僅是一種學術,理論所蘊含的政策意義,更是 益委員會」(The Commission on America’s National Interests)的「美國國家利益」

(America’s National Interests)報告中,美國在東亞區域具有兩項「重大」(vital)

國家利益:確保美國盟邦(日本、南韓等)的生存並在重要國際議題上與美國積 極合作、與中國建立建設性的關係等。美國在東亞區域的「非常重要」(extremely important)國家利益則有:繼續保持臺海與朝鮮半島的和平與穩定、實現符合美

「馬歇爾計畫」(Marshall Plan),加強美國在經濟上與西歐的利益聯結;透過「北大西洋公約組 織」(North Atlantic Treaty Organization, NATO)的組建,美國與西歐結成集體防衛(collective defense)體系;反蘇的共同需要更使兩者在政治上休戚相關。至此,美國的命運與歐洲的命運緊 密地聯繫在一起。王慧英,「從孤立主義到全球主義的演變看美國『重歐輕亞』外交戰略的形成」, 湛江師範學院學報(哲學社會科學版)(廣東省湛江市),第 17 卷第 3 期(1996 年 9 月),頁 9-14。

開放、和平解決南海與釣魚臺等爭端。32008 年歐巴馬(Barack Obama)的上臺,

進一步反映華府對亞太地區的重視,不僅強調本人為美國建國二百餘年來與此區 域關係最密切的總統,其更宣示為「美國第一位太平洋總統」(America’s First Pacific President)。當前,華府的「全球戰略重心東移」布局已引發外界的高度 矚目,不僅涉及世界兩大強權美國與中國的關係發展,更牽動亞太區域的秩序以 important)國家利益、「重要」(important)國家利益以及「次要」(less important or secondary)

國家利益等四類。「重大」(vital)國家利益指捍衛美國生存,促進美國福祉所必不可少的利益,

包括:防止美國本土及海外駐軍遭受到核子、生物以及化學武器之攻擊;確保盟邦的生存以及與 美國共同塑造彼此均能發展的國家體系;阻止美國邊境出現敵對的強權或失敗的國家;確保重要 全球建制的存在與穩定(如貿易、金融、能源供應以及生態環境等);與美國的潛在對手(中國 及俄羅斯)建立建設性的關係。「非常重要」(extremely important)的國家利益是指這類利益若 遭侵犯,將嚴重削弱美國政府捍衛和促進美國福祉的能力,包括:防止大規模毀滅性武器的使用 及擴散;防止在重要區域出現區域性霸權;促進美國盟友的福祉並保護這些國家免於遭受侵略;

促使各國接受國際規範以及和平解決爭端的機制;防止在重要的區域爆發重大衝突或在合理的代 價下結束這些衝突;壓制恐怖主義;防止種族屠殺等。「重要」(important)國家利益指,這類利 益若遭損害,將會給美國政府捍衛和促進美國福祉的能力帶來重大消極影響,包括:阻止外國大

促進美國國民生産總值的增長。「次要」(less important or secondary)國家利益是指重要且理想的 條件,但對美國政府捍衛和促進美國福祉的能力沒有重大影響,包括:平衡雙邊貿易赤字;促進 世界民主發展;保護世界各國領土完整及特定的政治體制;促進美國特種經濟部門的出口。The Commission on America’s National Interests, America’s National Interests, A Report from The

Commission on America’s National Interests, July, 2000, pp. 1-53,

<http://belfercenter.ksg.harvard.edu/files/amernatinter.pdf>(24 May, 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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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的理論研究相當豐富,其應用於歷屆美國政府的案例分析亦不乏少數。但以霸 權穩定論的角度分析當前歐巴馬政府的亞太戰略,目前而言卻屬稀少。就此,本 論文具有一定程度的學術原創性,其研究熱忱更在於藉此「拋磚引玉」,以利學 術成果的累積以及實務上的引導與參照。

義,亦是國際政治經濟學(international political economy)的新現實主義

(neorealism)。霸權穩定論的演化,復經新自由制度主義學者基歐漢(Robert Keohane)的「霸權之後」(after hegemony)論述予以修正。基氏之論述於理論 上雖亦屬霸權穩定論的範疇,但其主要觀點卻與吉爾平所倡有很大差別。4

金德爾伯格援引經濟學的「公共財」(public goods)概念詮釋具有主宰地位 的霸權國對於穩定國際經濟秩序與自由經濟市場的必要性。5他強調國際經濟體 學者金德爾伯格。該派正式名稱更是由基歐漢所提。Robert O. Keohane, After Hegemony:

Cooperation and Discord in the World Political Economy (Princeton: Princeton University Press, 1984), pp. 31-64, 85-109.

崔斯頓(Robert L. Sexton),萬哲鈺、楊秉訓譯,經濟學探索-理論與實例(臺北縣新店:桂冠,

2003 年),頁 171-174。

國際制度(international institutions)暨規範,提供包括國際建制(international regime)、穩定的國際通貨及國際安全在內的國際公共財。這種被基歐漢稱之為 基本能力模式(basic force model)的霸權界定,以為霸權必須控制原料、資本來 源、市場,並享有生產高附加價值貨物的相對競爭力。此等看法強調,本身物質 能力的相對優勢,自然地就促使擁有此種物質優勢的國家,產生向外施展權力的 效果,並建立起國際體系霸業,帶來國際秩序。8

基歐漢與奈伊(Joseph S. Nye)更認為,霸權領導是指某一國家擁有足夠強 大之權力及意願,去維持國際關係的基本規則;而且此一霸權國不僅具有軍事優 勢,也會試圖改變規則,而非遷就既有的規則。9

整體而言,霸權意指國際體系中的一個超級強國,其不一定能支配體系內的

6 Charles. P. Kindleberger, The World in Depression 1929-1939 (London: Allen Lane The Penguin Press, 1973), p. 28; Charles. P. Kindleberger, “Dominance and Leadership in the International Economy,” International Studies, Vol. 25, No. 2 (June 1981), pp. 242-259.

7 陳欣之認為,中文一般將 hegemon 與 hegemony 兩詞翻譯為「霸權」,惟 hegemony 是某國施 展霸權治理的狀態,將國際體系置於霸權治理下的霸權,在英文中名為 hegemon。

8 陳欣之,「霸權治理的省思:權力消長與權威起伏」,問題與研究,第 49 卷第 1 期(2010 年 3 月),頁 59-63;羅伯特‧吉爾平(Robert Gilpin),楊光宇等譯,國際關係的政治經濟分析(臺 北:桂冠,1994 年),頁 82-90;Robert Gilpin, War and Change in World Politics (Cambridge:

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 1981), p. 129.

9 Robert O. Keohane and Joseph S. Nye, Power and Interdependence (Boston: Longman, 2001), p 38.

霸權」(culture hegemony)概念的重要論述。10

二、 霸權與國際體系的穩定

實主義(offensive realism)大師米爾斯海默(John J. Mearsheimer)便認為,以霸權影響力範圍 來看,尚可區分為「全球」(global)霸權與「區域」(regional)霸權。高德斯坦(Joshua S. Goldstein)

基於權力的特質,將「霸權」區分為剛性與柔性:前者乃透過軍事力量的優勢來支配世界即「政 治」(political)霸權,屬於剛性霸權範疇;以經濟實力作為支配的工作,即「經濟」(economic)

基於權力的特質,將「霸權」區分為剛性與柔性:前者乃透過軍事力量的優勢來支配世界即「政 治」(political)霸權,屬於剛性霸權範疇;以經濟實力作為支配的工作,即「經濟」(economi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