蘭嶼在社會接觸的過程中,筆者以為其衝撞的過程比台灣原住民其他各「族 群」,相對深刻與激烈。就蘭嶼的發展,發展政策由初期的指導性到現在的歷史 脈絡,表面上來看,雖然看似乎當地的在某些議題上擁有主導性,但仍然限制在
「幻想差異地點」的概念中,例如地下屋重建中政府與蘭嶼居民認知上的的差 異、補助大船建造政府主導儀式過程等等。台灣對蘭嶼的文化想像,也讓蘭嶼當 地的「文化」概念,開始成為了蘭嶼社會的焦點,夏鑄九(1988)所提蘭嶼的 四個危機,其中之一為經濟危機,觀光產業是當地主要的收入之一,要解決蘭嶼 人口外流的問題,則必須透過觀光來吸引年輕人留在蘭嶼,觀光的大餅也必須擴 張,由此,蘭嶼社會文化快速的適應新的觀念,觀光化也許是主要原因之一,也 成為蘭嶼社會變遷的重要因素。
25 鄭漢文,2004,頁 15-16。
蘭嶼的能動性,表現在習慣(代表傳統)與創新(代表偏離傳統),是兩種 往相反方向發展的力量(陳玉美,1996),這兩個方向都有展現個人名聲的誘 因,創新雖然有其風險,但其潛在提昇名聲的能量,卻比維持傳統還要大,再透 由仿效、強烈的競爭關係,加速社會的變遷,也顯示蘭嶼社會在社會變遷下的能 動性。大船在蘭嶼的社會價值,的確曾經被機動船挑戰,更實際的是,單人舟與 雙人舟也開始成為動態觀光的工具。代表蘭嶼能動性的「創新」特質,出現在「大 船文化」的脈絡中,機動船擔任主祭、機動船船團,這些現象是否意涵蘭嶼社會 可以接受這個物的改變,而蘭嶼的社會關係仍可以在類似的差異環境下持續。
現今的蘭嶼存在了三種不同的「船」,留在蘭嶼的 cinedkeran、機動船跟 不在蘭嶼的 mavafong,這三種不同型式的船或拼板舟概念,同時存在於蘭嶼現 在的社會,三種不同類型的船。朗島部落於 2006 年十二月、2007 年五月底分 別完成二艘十人與十四人拼板舟,不僅可以提供參與觀察的機會,也可以循前人 的研究成果,更加豐富蘭嶼社會文化的研究。
田野地的氛圍
朗島,為什麼是朗島?筆者第一次踏上蘭嶼的土地,因原於工作的緣故,1999 年的冬天造訪蘭嶼,當時對蘭嶼沒多大的印象,也沒有別注意到朗島部落建造中 的雕刻大船;印象中的蘭嶼跟現在的情況沒什麼很大的差異。再次踏上蘭嶼,是 2004 的夏天,感覺上車子多了一點,人感覺開朗了一點,這也許是筆者主觀的感 覺。朗島,是島內唯二被當地居民認為保存「傳統」比較接近「原初」的部落之 一,另一為野銀部落,之所以研究以朗島部落為主,仍拼板舟相關的討論不多,
朗島部落有前人的研究,加上部份議題,筆者以為可以在朗島部落的事件或現 象,可以找得到解釋的空間,做為研究的方向與目的。
接觸現代的社會,蘭嶼變動的腳步快過其他的原住民地區或其他偏遠地區,
而在蘭嶼社會中,朗島被當地人「認為」朗島是相對最「傳統」的部落,從觀察 得到的建築、拼板舟的數量、文化活動的參與性,都在在證明瞭朗島部落是保留
「傳統」26比較多的部落。但是,引起筆者納悶的是,地方青年與耆老對購買機 動船的相左意見,捕飛魚時對於禁忌之事,年輕人與耆老的態度也引起筆者思 考,並進入本文的討論。
參與觀察的多種角色-研究者、山地人、海地人
進入蘭嶼朗島部落,融合當地社會並積極參與部落活動,舉凡飛魚季、競賽 活動等等,都熱心參與當地社會,角色由原有的研究者與「山地人」27,逐漸轉
26 本文所謂傳統,仍接觸現代社會前的蘭嶼社會。
27 蘭嶼社會對人的區分有其一套概念,接受泛原住民族概念者主要以蘭嶼菁英主要,其他一般 居民則以山地人將台灣原住民與台灣人區分開來。
變為「海地人28」,更能貼近觀察當地社會的運作模式。參與觀察的主要目的,
在於實地的瞭解當地的生活與價值觀,企圖由當地人的觀點,發現可解釋性的現 象與可理解的文化概念,透過實際的參與,除去存在的文化眼鏡,更貼切的描述 與解釋當地社會的現象與文化。以研究者的角色進入蘭嶼社會,是筆者的原本抱 持與朗島部落的互動模式,藉由研究者與被觀察場域的相互關係,瞭解當地社會 拼板舟與舟船變遷的過程。以布農族的身份觀察蘭嶼社會,帶著異文化29的價值 觀來觀察異文化的社會行為與事件,在泛原住民概念的背景下,進行非正式的訪 談具有比較好的效果,相對於以研究者的角度進入部落社會存在的角色缺點,更 容易取得較能貼近事件的觀察;即當在訪談內容涉及到社會文化習慣時,言談間 會出現排斥與嚴謹的場面,受訪者會無法控制地迎合訪問者的問題,反而無法暢 所欲言且看不到真實的社會面貌,泛原住民的身份減少了對研究與被研究者間的 明顯界線。另外,完全融入當地社會,被視為蘭嶼朗島部落的新住民-「海地人」, 是為另一種不同的切入觀點,可以用完全不同於研究者的身份進入田野,但成為 海地人的條件,必須是具有泛原住民身份的「山地人」比較容易進入蘭嶼的社會 生活。三種不同的身份,以筆者具有原住民身份的前提下,泛原住民族身份在參 與觀察的研究過程中,較容易為當地人所接受,此為其一;新文化(蘭嶼文化)
的刺激,增加筆者的文化觸覺,但不會落入研究自己母文化的盲點,即不會將慣 行的行為或事件視為理所當然,為其二;以上兩種研究過程的優勢,可以讓參與 觀察的方法與理解事件的角度,更加的落實與貼近當地社會,亦即本文材料主要 的取得方式。
訪談
筆者針對前幾年的現象,對關係到公家大船建造、參與祭儀、計劃執行的關 係人,進行深度的訪談與對事件本身做更清楚的瞭解。除對其動機、目的、與後 續公家大船的社會位置進行瞭解外,也可以藉由訪談,對來年招魚祭過程進行部 份瞭解,減少參與觀察期間可能的失誤。
訪談工作的進行並沒有一定的形式,訪談內容主要來自於幾個不同的場合。
祭儀現場、造舟現場,但絕大多數為朗島青年的討論與感情舒發,訪談過程均未 使用錄音機、錄影機等會刺激口語表達的現代機器,非預告性的訪談可以清楚的 瞭解事件與事實,但部落居民也瞭解筆者的研究者立場。另外,進行訪談的另一 項工作,即針對現有拼板舟文獻的描述,做進一步的瞭解,對前人所做的研究,
重新對研究對象或現象做詳實的訪談並記錄,除建立一手資料外,也針對部份重 要文獻的內容,做再次的比對,做為資料分析的第二手資料,確保用以分析的資
28 筆者居住朗島,參加當地社會的飛魚祭並參與當地的活動,朋友戲稱從山上打獵打到海裡,
所以可以稱為半個蘭嶼人;從不會游泳到會自己下海找吃的東西,已經有生存於蘭嶼島上所 必備的部份技能,所以有「海地人」的稱號,但仍然與蘭嶼人有相當的差距。
29 本文所稱之異文化,乃主要區別文化概念間的差異,並非指文化間的高低指涉。
料,更能反應及貼近當地的現象與事實。
田野期間
筆者於蘭嶼朗島部落的田野期間橫跨兩年的時間,但時間並不連續。於 2005 年十月初入田野地,停留時間至 2006 年一月,為期四個月;2006 年三月再次進 入田野,為期四個月,至該年七月份;三度進入朗島部落於 2007 年三月至六月,
為期四個月。
為期一年分為三段不同時期的田野期間,分別居住於朗島國宅、朗島舊聚落 地下屋、朗島公墓旁獨立於朗島部落的友人涼台,體驗不同居住空間的不同感 受,也接觸不同層面的朗島部落居民,形成本論文主要的資料。
分析概念與原則
本文因涉及到社會文化變遷的過程,以致對於筆者分析變遷的原則至關重 要,即分析社會文化時所採的觀念與態度。Akihiro Inoue(2000)對於人類學界 定 義 文 化 的 原 則 , 認 為 存 在 了 三 種 不 同 的 文 化 定 義 原 則 , 即 文 化 本 質 論
(Essentialist perspective)、文化客觀建構論(Objectivist perspective)與後現代 建構論(Postmodernist Constructionist perspective)。筆者認為文化本身乃當地社會 行動者的社會實踐過程,強調行動者對事件的客觀化過程與認知事實的價值觀,
故採文化客觀建構的原則討論當地社會文化的變遷,做為本文分析文本資料的原 則;即文化乃行動者本身對文化的認知客觀化的過程,如前述作者提及,文化乃 包括了傳統與文化的認同,兩者是交錯的;然而文化並非只透過社會實踐的經驗 過程,也是一種深度認知與開放性的論述。
蘭嶼社會對於禁忌的挑戰,我們視之為一種變遷,因為它觸動蘭嶼社會的「平 靜」穩定社會,但從社會動態過程的角度來看,平靜社會應該不是合理的常態,
而是處於動態而活潑的社會,當地社會透過轉化與持續某種社會元素而讓社會的 持續為之可能,這必須瞭解當地居民如何來看待自己的文化,即自我文化認知對 社會過程可能有的影響。新的造舟模式,排除了原有造舟模式的儀式相關特性,
當地的文化認知如何理解逐漸形成的新脈絡,是本文主要探討的層面之一。
社會變遷的過程,筆者以內部靜態與外部動態的分析概念理解蘭嶼的社會文 化;即視一個社會結構為穩定的旋渦,外部的影響可以改變社會結構的組部份元
社會變遷的過程,筆者以內部靜態與外部動態的分析概念理解蘭嶼的社會文 化;即視一個社會結構為穩定的旋渦,外部的影響可以改變社會結構的組部份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