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共建與共享:拼板舟的傳統社會文化脈絡
第三節 造船過程的兩性關係及意義
相關於蘭嶼親屬制度的研究,多位學者做過深入的討論,也直接引發了關 於蘭嶼社會兩性議題上的充份討論,其中主要以陳玉美(1995;1996)以空間、時 間與工作的兩性象徵分析,提出蘭嶼社會強調兩性分工的看法。陳玉美(1995)
透過空間的討論,由家、聚落、蘭嶼島由內而外的分析,得到一個蘭嶼空間對 照的象徵系統;作者提及家屋與夫妻是互為表徵的關係,亦即家屋的成長也就 是婚姻關係的成長,強調夫妻一體的社會,夫妻為其社會的基本核心;家屋的 成長關係到了夫妻,即核心家庭的延續,大船建造可以說是家庭延續的另一個 主要的動力,筆者試著討論大船做為家屋社會功能延伸的可能性。
作者提及海與聚落的關係時,提出了一組對立的象徵關係,如下所列
海 聚落
海 : 陸
魚(副食) : 芋(主食)
男(夫) : 女(妻)
這一組象徵關係,明顯的看出了男性與女性之間的互補與分工關係,兩性 所象徵的對立概念,也對應到了蘭嶼的聚落空間與家屋空間。陳玉美(1996)另 一篇相關的研究,由時間與工作,提出了一個兩性的意象,除了強調男女有別 之外,另一方面強調人是生而平等的。透過當地年與日的時間概念,提出了蘭 嶼的年(kasakawan),主要表徵男性與飛魚、小米的生產;蘭嶼的日(kasaraw),
主要表徵女性的工作與活動,生產芋頭與日常生活的活動。作者又提出了另外 一組二元對立的概念
年 日
年(歲時祭儀) : 日(日常活動)
男 : 女
53 於台灣漁村習慣,船下水之前都會舉行下水儀式,而且通常以女性為最佳的執行者,主要的 用意在於女性象徵可以滿載的意象,滿足人們對漁船的期待,期待漁船的下水能夠帶來更豐 富的漁獲。
聚落 : 家
男性代表了歲時祭儀的主導,在沒有線性時間的蘭嶼社會,其代表了蘭嶼
“年”的意義;而女性則主要以日常活動為主,男性的工作常只有點綴性的出 現,例如水芋田的開墾,使兩性互補的關係愈發明顯。大船下水禮並非歲時祭 儀,也非日常活動的範圍之內,也合理解釋女性可以加入大船下水儀式的現 象,並沒有違反上述對立的象徵關係。作者的論點,強調家屋在蘭嶼社會的特 性,其提到家屋(house)具有化解對立與呈現和解假象(illusion)的說法54,蘭 嶼家屋的功能,佔了蘭嶼社會很重要的位置55。
蘭嶼建造大船的時間與地點,鄭漢文(2003)提到,會因為雕刻與不雕刻而 有異,其中雕刻船必須選擇在於適合造屋與造船的 piavean 月,相當於國曆五、
六月間,也是蘭嶼曆法中的終捕祭,大船下水舉行隆重的下水儀式,而且建造 地點選擇於船主家的前庭;相較於雕刻船,未雕刻船的建造時間被安排於飛魚 終食祭(panoyotoyen)的 kaliman 月,相當於國曆的八、九月份,建造地點則安 排於船屋或船屋外的空地,且必須於次年招魚祭來臨之前,即象徵飛魚進入家 屋的同時,完成並結束所有的造舟工作。以上的關係,我們看到了因何建造雕 刻船選擇於終捕祭的時間,此時應屬蘭嶼家屋與飛魚同屬一空間的期間,飛魚 季經過近三個月的捕撈,每家每戶多少都有一定數量的飛魚,象徵了飛魚與家屋 的結合;另外,雕刻船的建造也必須伴隨禮芋的生產,宣告雕刻大船的建造亦 同等將芋頭加入「家屋與飛魚」的關係,在象徵意義上,三者在這個時點,同時 存在於家屋的概念之上,滿足了家屋核心家庭完整的概念,即意味著雕刻大船起 造,存在了以下的關係
飛魚:家屋:禮芋=>雕刻船
圖表 2 雕刻船與家屋關係圖
54 陳玉美的文章討論,於飛魚季期間,在蘭嶼家屋空間內男性與女性區分清楚,其中以灶最為 清楚,可以看做對立的象徵,但在某個時點會交換其所使用的灶,亦即相互交換所使用的灶,
暫時化解男性與女性的對立關係。故作者引 Claude Levi-Strauss 討論家屋(house)的概念,
提及家屋所存在的社會功能,強調家屋家屋(house)具有化解對立與呈現和解假像(illusion)
的功能。
55 見後述船與家屋一節。
起造於豐收祭
(piavean)
象徵飛魚滿足家 屋
建造地點 部落內部 雕刻船
進行下水禮 伴隨禮芋與禮
肉
起造於終食祭
(kaliman)
象徵飛魚與家 kiliman 月而沒有禮 芋與禮肉的伴隨
綜合以上的討論,大船建造中的兩性“共建”概念,似乎有了一個清晰的 輪廓,由家屋出發延伸出代表男性與女性的飛魚與禮芋,成就了雕刻船的起 造,換句話來說,雕刻大船的建造必須伴隨著飛魚與芋頭在家屋達成暫時性的 平衡,兩性對立又互補的緊張關係得到暫時性的和解,大船建造在這個時刻取得 家屋的功能,也成為了家屋的延伸,強調兩性對立又互補的概念;相對的,未雕 刻船起造並非與飛魚產生關係,也順理成章不用芋頭,不具有兩性的意象與象 徵,仍然因配合家屋未雕刻船也延伸了家屋的核心家庭概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