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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研究問題與研究方法

第四節 研究架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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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節 研究架構

本研究係以 FinTech 文獻資料為收集對象,研究架構主要分成三大部分,第一部分包 含網路蒐集有關台灣及香港 FinTech 營業管理的文獻;第二部分以 FinTech 政府網站內,

蒐集在截至 2017 年底經營模式的更新、內涵與演進歷程;第三部分根據以上資料探討台 港兩地 FinTech 營運方式的演進及其與外部環境變遷的差異性,以達到本研究FinTech 服 務管理的發展歷程與比較的目標。詳細步驟如圖 4 所示。

圖 4 研究架構圖 (資料來源:本研究繪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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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 C h engchi U ni ve rs it y 第三章 台灣與香港金融科技的現況探討

FinTech 是一股全球思潮,讓金融由以前的國家制定,服務有限人的金融專制時代,

變成要走向金融普及,是金融海嘯後所產生的社會、經濟所形成的反思的力量,從 Top Down 轉為 Bottom Up,尋求消費者利益、公平與價值的金融民主革新。從全球發展趨勢 來看,這波 FinTech 革命,並非僅是金融產業內部調整,而是全方位結合網路與電子科技,

進一步發展出新形態的金融商品及服務,未來可能取代傳統金融的服務行為。這樣的革 新,已形成了許多新產業,未來還會因所革新的內容,成為新創公司的創意、定位價值 與產品。這樣的創新正在全世界也包括台灣香港兩地發生改變的進行式,過去連續四年,

成為全球資金流入最高的產業,但 FinTech 所帶來的金融轉變,以及各種創新產業,將由 人民參與才能決定最後的贏家。本章節從在台灣香港兩地以 FinTech 開展狀況,管理監督 體系,香港投資策略現況進行文獻收集彙整。

第一節 Fintech 投資開展成功分析

目前金融科技和數位金融(Digital Finance)這兩個專有名詞廣義解釋都是利用科技來 改善金融服務。事實上,金融科技公司是在數位金融領域創新,一些新創科技公司是為 了創新而設立,這已在數位金融領域存在很長一段時間。數位金融主要由行動網路營運 商(Mobile Network Operator, MNOs)營運行動支付服務、以及代為管理銀行網路,雖然銀 行和電信業都在利用技術取得重要發展並向數千萬新客戶提供金融服務,但非完善的架 構,其差異如表 1 所示。

但近年來,FinTech 一詞越來越受關注,是因有眾多專家開始使用 FinTech 於市場上,

也正改變其市場本身的基礎。雖然大多行動支付服務,依舊與 2007 年肯亞(Kenya)的 M-PESA 相似,並不一定要用到高端智慧手機,一般而言,無論是銀行或 MNOs 就算沒有相 對的投資進行研究開發,或雇用足夠的工程師執行創新技術,仍然可以進行數位金融服 務。此外在大多數國家的企業都會在投資創新金融科技前進行風險評估,因此,金融科 技公司也可通過提升現有數位金融,以協助企業開發新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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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網路建設逐漸完善的開發中國家以及已開發國家,由於智慧型手機的普遍,金融 科技市場競爭激烈,導致各科技公司朝向發展中國家為推出產品的目標方向。然而,由 於營運執照、客戶數據的演算法、客戶的 KYC(Know Your Customer)文件等基本條件不可 欠缺,無論是國內外的金融科技公司,其實都需要與銀行或 MNOs 合作。

因此銀行與電信業者擁有大數據,其技術能力與想法,不僅影響該領域的發展,更 會導致創新服務的產生給客戶,接續就可能對市場上的市占率產生重大影響。看清楚大 數據與金融科技的結合趨勢,已準備好迎接下個階段金融科技產業的金融機構與科技公 司合作便能從中獲取利潤。

表 1金融科技與數位金融之比較

資料來源: (Schiff A & McCaffrey M, 2017)

分析不同類型的金融科技公司後顯示其商業模式的共同特徵都是以客戶數據為基礎。

因 此 銀 行 與 電 信 業 若 有 較 優 的 數 據 , 將 成 熱 門 的 合 作 夥 伴 並 為 股 東 帶 來 更 多 利 潤 (Schiff A & McCaffrey M, 2017)。但無論是銀行或 MNOs 在蒐集客戶數據方面都還需要改 進,否則就不能達到預期的效益。要取得更多的數據的話,銀行與電信業需要徹底改變 自身的數位元金融模式。在收集和使用大量的移動設備電話資訊方面,FinTech 創新收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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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社交媒體、心理測量和地理空間數據,創新構建出一個更深入地瞭解客戶的數字身 份,並以分析手段所得條件式結果改變企業的營運方向。

FinTech 在投資應用方面,涉及到公司理財的基本概念,分析與評估企業價值、資本 預算與結構、融資規劃與企業上市、企業風險管理、公司理財與行為財務學乃至公司治 理等重要議題。因此除傳統公司財務決策議題外,另外為因應財務決策理論最新發展出 與金融市場實務的演變,特加入行為財務學、公司理財違約損失率、企業價值評估,及 公司治理等。根據統計,近年來金融科技所獲投資金額顯著提升,光是 2016 年第一季從 211 件投資案所獲的創業資金就多達 50 億元,2016 年全球 FinTech 投資金額年成長率可 達 57%。

台灣在金融科技的學術能力,將會對投資產業成功與否造成正面的影響。學者分析 需要有五個力道,可評估 FinTech 從金融業+網路業再進化成最強的 Finternet,這五力 的核心為產業競爭能力的強弱,強則不易為替代品取代,進出市場能力強,障礙較低,

並有助於供應商議價能力,減低顧客議價空間(圖 5)。

圖 5 投資策略公司評估的五力分析 (資料來源:波特,2016)

付寶、微信支付、Amazon Payments、Amazon Lending、Android Pay、 Apple Pay、

Samsung Pay、百度錢包、京東白條、螞蟻小貸、京東貸等,這些目前為止全球最成 功的 FinTech 案例,都不是純做 FinTech 出身。重要的是它們都是基於一個非常活

3. 金融機構與 Finternet 的競爭與合作:金融機構跟網際網路(Internet)公司間的競爭 多半時候是不必要的。因為銀行懂金融,網際網路公司有強勢通路與大數據,雙方的互 補性遠遠高過重疊性。金融機構除了自己嘗試發展 FinTech,更應該積極與強勢的 Internet 公司合作,強強聯手創造更強悍的 Finternet 業務。金融機構與 Internet 合作要

台灣 FinTech 發展較全球遲,2015 年以來政府才開始推出系列 FinTech 發展政策與措 施。當年 9 月 24 日金管會成立金融科技辦公室,2016 年 5 月 12 日公佈「金融科技發展 策略白皮書」,主要目標在全力推動 FinTech 創新服務。2017 年第三季公佈了二年以來 的成果。概況如下:金融總會募集 2 億元設立 FinTech 發展基金、培育了 25 家新創團隊,

與大專院校合作辦理人才培育及 FinTech 創新講座。此外,在應用面, 48 家金融機構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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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識別中心服務」,其他與金融科技相關事項正積極發展並與國際接軌中。九月間「遠 見研究調查中心」公佈台灣金融科技調查結果,調查對象鎖定國內金融機構及金融新創 產業的金融科技相關業務主管或負責人,總計發出問卷 272 份,回收了 108 份,回收率 為 39.7%。從回收的問卷資料統計結果顯示,以「發展速度」、「創新應用程度」與

「國際化能力」三大項指標來評估現況,滿意家數不及半數。其中,「創新應用程度」

與「發展速度」滿意者均介於 49%~50%,「國際化能力」略低為 43.56%。對發展速度的 滿意度,銀行業滿意的佔 54.85%,而新創業者在國際化能力上只有 31.5%達成。調查結 果顯示金融科技新創公司對台灣創新環境不滿意。

雖然在 2015 年金管會就喊出「Bank 3.0」,至今已過了兩年半。但台灣業者對於要 不要投入 FinTech,仍充滿觀望氣氛,真正已有數位金融產品上線者僅近四成;有將近 36

%受訪管理者還在瞭解市場發展情況,尚未行動。為何以資訊科技能力聞名全球的台灣,

在發展金融科技上,顯得發展步伐遲緩,使台灣 FinTech 發展進度膠著於基礎建設期。調 查統計結果顯示,台灣發展 FinTech 的業者約四成投入智慧客服、消費者數據收集的客戶 管理關係 CRM 的系統再造。其次為數位身分認證或是整合瞭解消費者流程,占 38.9%;

數位支付相關業務約占 29.6%;智能理財業務,則以 24.1%(圖 6A)。

圖 6 國內金融機構及新創產業的金融科技產品開發進度現況。

(資料來源:政大金融科技研究中心,2017,遠見雜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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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來一年發展願景如圖 6B 所示,以數據分析居最多,有意願發展的公私機構過半 (51.9%),依次為資訊安全(48.1%)、行動科技(47.2%)、人工智慧(30.6%)、自動化程序 (27.8%)、身分變試管理(21.3%)、區塊鏈(18.5%),及雲端科技設備(9.3%)。

圖 7 我國金融科技專利發明申請趨勢 (資料來源:蔡茜堉,2016 經濟部智財局)

依據台灣智慧財產局從 2005 年 1 月到 2016 年 3 月專利檢索分析平台及其資料庫中 有關支付、購物及金融保險的專利申請案件顯示,過去 11 年來有關 FinTech 專利,在支 付、籌融資、信貸三大領域之 FinTech 專利發明申請、發明公告、發明公開數量上有增 加的趨勢(圖 7)。但新型公告只佔公開的 2~30%,猜測除了時間落差之外,部分新型專 利為境外案件來台申請的可能性也不排除。因此,單看數量並無法代表台灣在 FinTech 發展的實力,反而要有警惕可能為境外專利侵蝕本國業務的警鈴。

從 2016 年申請機構所申請專利案件的種類和數量較能反映國內應用金融科技相關需 求與以專利保衛領域的現況(圖 8);通訊服務方面以中華電信的 117 件為最多,網路金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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量,以平台為主;零售流通則以全家超商和統一超商數量相同,亦以雲端為發展主力。

只有中華電信有大數據方面的專利發明。

圖 8 台灣金融科技專利發明與中日美之比較 (資料來源:蔡茜堉,2016,經濟部智財局)

2017 年 11 月台灣金融研訓院舉辦 FinTech 前瞻高峰論壇,內容包含:科技金融監 理、區塊鏈、智慧農業、人工智慧等專題,共有 25 位專家演講,45 間公司參與,講題 包含:金融科技監理趨勢、從政策觀點看臺灣 FinTech 發展藍圖、從國際角度談台灣如 何營造有利的市場環境,為 FinTech 打造嶄新的未來時間等。綜合座談內容包含從國際 經驗探討台灣 FinTech 發展方向與策略、區塊鏈創新應用、金融商業模式的轉變與創新 區塊鏈、監理與風險難題物聯網與人工智慧將如何擴張金融與產業的橫向連結,以及孕 育新商機如何突破區塊鏈導入過程中所需解決之法律。

2017 年 11 月台灣金融研訓院舉辦 FinTech 前瞻高峰論壇,內容包含:科技金融監 理、區塊鏈、智慧農業、人工智慧等專題,共有 25 位專家演講,45 間公司參與,講題 包含:金融科技監理趨勢、從政策觀點看臺灣 FinTech 發展藍圖、從國際角度談台灣如 何營造有利的市場環境,為 FinTech 打造嶄新的未來時間等。綜合座談內容包含從國際 經驗探討台灣 FinTech 發展方向與策略、區塊鏈創新應用、金融商業模式的轉變與創新 區塊鏈、監理與風險難題物聯網與人工智慧將如何擴張金融與產業的橫向連結,以及孕 育新商機如何突破區塊鏈導入過程中所需解決之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