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討檢討
第四節 研究架構 研究架構 研究架構 研究架構
第四節 第四節
第四節 研究架構 研究架構 研究架構 研究架構
本研究將研究分析架構分為三個部分,從人為變項、建築空間設計變項至監 控變項,作為整個研究調查重點,說明內容如下:
第一部份:人為變項為犯罪者、保護者(警察、管理委員會、鄰里長等)、 居民(婦女、兒童、老人、身心障礙者等),分析此三者的相互關係及影響,並 提出解決方法,以改善社區犯罪發生率之問題。
第二部分:建築空間設計變項,此變項將建築物分類為建築類型(區位、人 口組成、住宅規模、樓層等)、建築形式(沿街式、中庭式、獨棟式、連棟式、
簇群式、長走廊式等)及空間層次(鄰里環境、基地內配置、單一建物、屋頂層 至地下室等),並探討現有集合住宅中之監控設施及有待加強的部分,且提出改 善方案以供參考。
第三部分:監控變項,此變項在理論回顧探討時,發現許多監控方式或設計 方式均有其缺點,因此在此變項中希望藉由探討社會監控(警力保全、管理委員 會、鄰里監控)、自然監控(植栽種植、建築配置、居民互動)及設備監控(照 明、監視系統、警戒探測、緊急求救)的防禦效果,以了解何種監控方式對犯罪 發生率有較大之影響,並提出解決方案或配合措施。研究架構如圖 3-4-1 所示:
環 境 設 計 對 預 防 犯 罪 理 論
第五節 第五節 第五節
第五節 研擬檢核表 研擬檢核表 研擬檢核表 研擬檢核表
依據文獻探討與台北市政府警察局治安風水師的建議,本研究擬定集合住宅 共用空間安全維護設施評估檢核表,擬定項目可分為:
一、住宅基本資料
住宅之基本資料大致需了解住宅的年齡、樓層、犯罪紀錄、住宅類型、居住 類型等。住宅類型則依據蕭惠文的《住宅空間形式轉化研究》研究中的住宅分類,
並配合住宅屬於何種居住類型,以了解何種住宅類型及配置方式較易有竊盜案發 生及人身安全之顧慮。
二、集合住宅與周邊環境關係
在 Alice Coleman(2005)對都市環境設計的研究中提到住宅防禦應顧及到 社會層面的人口組成、貧富差距、公共設施等面向,且有效的治療社會因子有助 於住戶的安全,因此本研究將檢核表檢測範圍放大到與鄰里社區環境的關係,並 討論是否有社區巡邏、社區監視、照明、公共設施等問題。靳燕玲的《集合住宅 社區共用空間安全防範設施設置方法》研究中也提到基地周遭如有工地或施工圍 籬的設置,也會讓竊賊更易進入基地內,因此本項目最主要是想了解集合住宅的 週遭環境對住宅安全維護的影響層面的多寡,並希望加以改善。
三、基地內建築配置關係
Newman Oscar 的防禦性理論中認為對於住宅防禦有其四要素,分別為:領 域感(territoriality)、自然監控(natural surveillance)、意象(image)、週遭環境 (milieu)。因此本研究也將其四個要素作為基地建築配置關係的題型,並對居民 及管理委員會作訪談,再針對其設施(如信箱、電線桿、涼亭、籬笆、鐵絲網、
照明、街道家具)作檢核,其目的在了解居民對居住的集合住宅與共用空間設施
的了解程度,及對陌生人的敏感度等,使民眾更重視居住的安全。
四、 單一建物
單一建物的項目中,又將其細分為屋頂及突出物、標準層、一樓及地下室。
在屋頂及突出物部分,本研究藉由調查屋頂的可連通性、管道及屋頂層管理方 式、水箱及機械房的設備管理作了解,希望知道此區域是否為人身安全危險之區 域。在標準層部分藉由調查陽台、雨遮、鐵窗的裝置,住戶的開放空間(如客廳)
配置是否面向公共空間,樓電梯是否加裝監視器或緊急求救鈴等,希望使竊賊不 易進入建築室內。在一樓及地下室部份,因一樓及地下室為竊賊進入室內的第一 管道,因此一樓及地下室的管理設施、監視設備、添加物、住戶、管理員的檢核 調查是本研究最重要的檢測方向,且台北市政府警察局的治安風水師也認為一樓 與地下室有時因管理不當,使住戶人身安全與住宅竊盜發生率提升,因此本研究 對此區域的調查子項目也較其他區域多。
五、基地內植栽景觀
在靳燕玲的《集合住宅社區共用空間安全防範設施設置方法研究》中,特別 有提到植栽設置方式應避免視覺阻擋,讓住戶能觀察是否有陌生人進入社區基地 內部,因此本研究也希望藉由調查景觀植栽是否容易攀爬或阻擋視線。
六、住戶及社區管理單位犯罪防範意識
本研究希望藉由文獻探討及相關警員的協助外,也讓住戶及管理單位能以自 身經驗參與集合住宅的調查是否應該特別注意的事項,使住宅安全維護有更多改 善的可能性。
集合住宅共用空間安全維護設施評估檢核表如下表 3-5-1 案例所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