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研究步驟
(一)定義「遊戲」
兒童在遊戲中成長,從遊戲中學習,遊戲是人類與兒童的本能,是文學中相 當重要的存在價值,也是希爾弗斯坦作品中吸引讀者的重要元素,在探究「遊戲 性」之前,本小節擬就「遊戲」一詞進行探源,從美學、文學、兒童心理學、文
1. 從哲學的觀點定義「遊戲」
伯爾納德.舒茲(Bernard Suits,1925-2007)在《蚱蜢:遊戲、生命與烏托 邦》(The Grasshopper:Games, Life, and Utopia)中,透過一則耳熟能詳的伊索 寓言《螞蟻與蚱蜢》,來闡述「遊戲」的意義,作者將遊手好閒的蚱蜢化身為如 柏拉圖般充滿智慧的哲學家,透過蚱蜢與其追隨者之間的對話,為「遊戲」提出 一個別具意義的解釋,舒茲認為遊戲是人類存在最理想的狀態,但中國的古訓告 誡我們「業精於勤、荒於嬉」,這和《螞蟻與蚱蜢》這一則寓言故事的原始寓意 不謀而合,但舒茲在此反轉了故事中的啟示,他主張參與遊戲是人類的終極理 想,他從遊戲的目標、方法、規則和態度四個要素,擬定遊戲的定義,他認為遊 戲或許會帶來致命的結果,但遊戲的本質卻是臻於烏托邦境界最好的,也是最值 得一試的活動。他在書中的第三章為遊戲下了簡單明瞭的定義:「玩一場遊戲,
意味著自願去克服非必要的障礙」。11
舒茲在書中提到遊戲「建構規則」,所謂「規則」並不是為了讓遊戲目標更 容易達成,反而是增加難度讓遊戲更具有挑戰性,正因為如此,人們才更渴望加 入遊戲,期待從中得到樂趣。伯爾納德.舒茲大力讚頌遊戲的益處,甚至進一步 提出,要人類趁現在認真「培育」遊戲,或許是我們唯一的救贖。
2. 從兒童心理學的觀點定義「遊戲」
透過唐諾.溫尼考特(Donald W.Winnicott,1896-1971)醫師的觀點,在此以 心理學的角度析論遊戲,作者本業是小兒科醫師,於 1930 年代開始進行精神分 析,他從兒童心理學的專業角度,臨床經驗詮釋遊戲,在其著作《遊戲與現實》
(Playing and Reality)中,特別強調了遊戲的重要性,他對遊戲的定義較為寬 廣,且認為只要不是現實的,就都是遊戲,因此,任何藝術形式的表現,幻想、
慾望、喜悅、白日夢等都包括在內。
在《遊戲與現實》裡的論述,提到嬰幼兒在逐漸意識到母親與自己其實是兩 個不同的個體時,開始透過「過渡客體」來獲取與母親相仿的慰藉,像是舊毯 子、絨毛玩具,嬰幼兒此時的狀態叫做「過渡現象」,從過渡性現象發展至玩 耍,進而建立「客體關係」,也就是人際關係,這些遊戲經驗經過反覆演練,讓 嬰幼兒學會建立自信,可以更自在的進入現實。
遊戲是普遍存在的現象,而且跟人的健康有關係:玩遊戲促進成長,所 以也就是促進健康;玩遊戲也促進團體關係;接著,玩遊戲可以是心理 治療的一種溝通形式;最後,精神分析發展成一種高度專業的玩遊戲形 式,有助於個人跟自己與跟他人的溝通。12
唐諾.溫尼考特認為,成人複雜的生活也是遊戲的延伸,當生命與遊戲接 軌,我們才能在現實中發揮創意、追求自我實現,因此,遊戲不只是一種體驗,
也是生存的基本形式,即使我們長大成人,仍然需要「遊戲」的陪伴。
3. 從文史學的觀點定義「遊戲」
胡伊青加在《遊戲人:對文化中遊戲因素的研究》中,從法律、知識、戰 爭、詩歌、哲學與藝術等層面反覆論證,並強調遊戲的特質與重要性。他認為
「遊戲」是人類存在的根本,遊戲的現實超出了人類生活範圍,因此遊戲的根 據,不可能建立在任何理性關係之中,因為那會使得「遊戲」只為人類所有,遊 戲的發生與文明的任何特定階段,或對宇宙的看法無關,遊戲之獨特,還找不到 一般概念來表述。「遊戲如此獨特、難以詮釋,無法建立在理性關係上、且不可 被拒絕(……)遊戲是世界之生命和行為中很突出且高度重要的因素,文明是在 遊戲中並作為遊戲而產生和發展起來的」。13根據此前提下,連戰爭也不失為一 種遊戲的特有形式與展現。
12唐諾.溫尼考特,朱恩伶譯,《遊戲與現實》,臺北市:心靈工坊出版社,2009,頁 84。
4. 從藝術觀點定義「遊戲」
弗里德里希.席勒致力於倡導美學,在《美育書簡》中,他不僅將美與藝術 的關聯性進行詮釋,也從哲學的觀點與人的本質探究美的起源。席勒的「藝術發 展遊戲說」,根基於人性中的二元論,即所謂的理性與感性兩部分,人與生俱來 的遊戲天性,正是調和感性與理性對立的潤滑劑,即席勒所謂的「遊戲衝動」,
遊戲衝動是人性中自發的狀態,人也在這狀態下自由從事審美或創造美。
遊戲是成長的輔助,遊戲是生命蓬勃的元素,遊戲蘊含魔法讓人無法抗 拒。當我們企圖將遊戲與文學相提並論,或尋找文學中的遊戲性時,胡伊青加從 人類文化的發展角度做了註解,他認為整個文化進程都活躍著遊戲因素。
遊戲競賽的精神,作為一種社交衝動,比文化本身還要古老,並且像一 種真正的酵母,遍佈在生活的所有方面。儀式產生於神聖的遊戲;詩歌 誕生於遊戲並繁榮於遊戲;音樂和舞蹈則是純粹的遊戲。智慧和哲學在 源於宗教性競賽的詞語和形式中尋得表達的方式。戰爭的規則、高尚生 活的習俗,都是在各類遊戲中建立起來的,因此,我們不能不得出這樣 的結論:處於最初階段的文明乃是被遊戲出來的」。14
綜觀以上引述,從美育、文學到史學等角度,都對遊戲與文學之間的關係抱 持著相當推崇的論述,相關說法,將在本論文中引用。
(二)以文本分析希爾弗斯坦作品中的「遊戲性」
1. 首先就作者個人特質進行闡述,並溯源維多利亞時期無稽詩人愛德 華.李爾的五行打油詩,進一步對應希爾弗斯坦作品中之無稽特質。
2. 從童詩中找出詩韻的美感,像是排比、類疊的修辭詩趣、童詩中諧 音、諧義帶來的言外之意,以及杜撰字詞造成無稽、語意偏離的遊戲 特質。
3. 從詩與圖畫書中,尋找故事所營造的遊戲屬性,像是對嚴肅生命的輕 鬆調侃,親子間的親密互動、經典童話的互文等。
4. 從圖像中發掘出圖文共構的火花,不羈的奇想世界--肢體的顛倒錯 置、與動物的野趣互動、圖文不符的延伸聯想。
二、研究架構
本論文擬分成陸章來論述。
(一) 第壹章緒論。說明研究動機與背景、研究問題與目的、研究方法與章 節架構、研究範圍與限制及文獻探討。
(二) 第貳章,「希爾弗斯坦的典型與非典型」。溯源作者及其作品特質,
對照 19 世紀英國詩人艾德華.李爾的風格,探究其詩畫中的無稽美 感,並從不同面向定義「遊戲性」,接軌希爾弗斯坦創作時的「遊戲 規則」。
(三) 第參章,「希爾弗斯坦的文字遊戲」。從作者的童詩中發現聲韻、修 辭與圖文遊戲間的關係。
(四) 第肆章,「希爾弗斯坦的日常遊戲」。此章歸納出作者對生命的詮 釋、肢體的顛倒錯置,與寵物、動物間的野趣互動以及親子間微妙的 拉扯,從遊戲的角度析論之。
(五) 第伍章,「希爾弗斯坦的穿梭遊戲」。本章著重在作品中的互文,像 是以詩詮釋經典童話的互文、作者在其不同作品間交互創作的軌跡 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