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結論與建議
第一節 研究發現
第五章分析了 CAMPOBAG 與竹圍創藝社會企業體兩創意平台之營運模式、
對利害關係人的影響以及創造創意循環的因素。本章將以上述之分析,提出研究 發現以回應三個研究問題。
壹、 創意平台之不同定位與其機制設計可能導出的結果為何?
研究發現 1-1
以「創作即生活」為定位之平台,平台的多樣性與降低創作門檻為重點。藉 由降低創作的成本,設計一般生活也能自由進行的不同創作活動之體驗,讓大 逐漸習慣創意與創作,進而成為消費者,或甚而成為生產者,提高創意產業於消 費與生產兩端的質與量。
個案驗證
以「創作即生活」為定位的 CAMPOBAG,將舉辦的活動分成免費與付費 兩種型式。CAMPOBAG 舉辦 Cooking Together 的創作分享圈活動,活動內 容包含免費的當期展覽、好味食堂以吸引學生族群接觸創意作品。由於「食」為 生活中所共通的語言,能夠輕易為一般大 所接受,也是相當容易接觸的創作方 式,對一般大 而言較沒有高端藝術創作的進入障礙。因此 CAMPOBAG 選擇 以「共食」作為連接創意工作者以及一般民 的媒介,作為吸引一般大 創意入 門的方式。 而每月活動中有許多生活中即可自由創作的活動,如 乾糖霜裝飾 以及植栽教學等。活動需要付費,但具有許多不同創作形式的活動可體驗。活動 本身的金額若不高,但創作性質特殊時,能夠吸引民 以一次性的小額消費參與。
加上活動也將材料備齊,降低民 準備材料的障礙。民 可藉由參與不同形式的 創作中找到對創作的熱情,或從創作體驗中發想創意,或將創意應用在生活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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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從中培養自己的獨特性。未付費的民 也可在 URS 155 自由參觀創作活動,
當不同形式的創作在生活的視野中出現,能夠降低民 嘗試未曾常識的創作門檻,
或對創意與創作產生認同。
研究發現 1-2
以「創作影響生活」為定位之平台,以平台合作對象為組織為單位,較能吸 引較集中的特定族群,也參雜一定的強制性參與,較能使創作發揮影響力。同時 利用創作與創意來改善對民 生活息息相關的社會問題,展現創作在生活中的功 能性,當民 能體會利用創意來改善環境的效益,能夠認同創意的影響力,提高 創意產業在社會上的發聲力量與尊重。
個案驗證
以「創作影響生活」為定位的竹圍創藝社會企業體進行「樹梅坑溪環境藝術 行動」,直接以與淡水竹圍地區居民息息相關的生態環境問題作為「創作影響社 會」的改善目標。竹圍創藝社會企業體在此創意行動中直接與能夠召喚里民的里 長,或是代表學生、老師、與家長的學校單位合作,使其將創作活動公 於社區 與學校,並利用學校的力量讓原本也許無興趣的學生、老師或家長也能參與創作 活動。雖然有點半強制性,卻能使學生族群了解創作可以改變社會的力量。若無 強制性,則此影響社會的力量難以發揮。
此外竹圍創藝社會企業體讓創意工作者對社會問題的敏感眼光去看見淡水 竹圍地區長久以來未被改善的樹梅坑溪,並以創意工作者為師,進入社區與校園 帶領里民與孩童了解樹梅坑溪,一同以市集、劇場、繪畫、音樂、染葉等不同創 作活動來反應他們的生活環境。創作過程中,創意工作者喚起社區居民對環境保 育的意識,也讓居民重新認識自己的土地。由於樹梅坑溪的環境改善效益能夠反 應到民 生活中,因而能切身體會到創作的影響力除了美學之外,更有其功能性,
進而認同創意產業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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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發現 1-3
定位「創作即生活」之創意平台由於生活上有許多面向可供創作,能夠增加 社會上的個人風格,而定位「創作影響生活」之創意平台則因其影響力多以某個 地區或某個主題為重點,可增加社會上某地區或某主題之下的群體意識。
個案驗證
CAMPOBAG 於 URS 155 的創作活動多樣,從品酒、彩繪木造小房、做 菜、植栽以及親子故事分享課程等,皆為個人於生活中可輕易創作的活動。民 無論是進入 URS 155 或是報名創作課程,都能在生活中 觸到創作,回家後自 行嘗試。在每一個個人嘗試不同創作活動中,找出適合的創作形式,回家自由創 作,從中找到與呈現屬於自己的生活風格。
竹圍創藝社會企業體帶領社區民 進入樹梅坑溪認識環境,並以染布、畫圖 等創作型式呈現民 對環境的觀點。由於創作的主題多為民 所共生的環境,在 與同儕或鄰里共同創作的時候,對環境的愛護而衍生出的群體意識會大於個人創 作的理念表達(因為創作希望表達的主題相同)。
研究發現 1-4
定位「創作即生活」之創意平台拓展創意產業的經濟力,而定位「創作影響 生活」之創意平台則拓展創意產業的影響力。
個案驗證
CAMPOBAG 以「創作即生活」為定位,讓民 藉由參與創作活動時,開 始接觸生活中能夠輕易達成的創作,從而消費或是成為生產者。無論是成為參與 創意市集的消費者,或是成為開始自我創作的生產者,當每個個人皆能夠開始動 手創作或是步入創意平台的環境中,皆能夠提升個人之於創作的敏感度,且由於 為付費活動,能夠為創意產業注入經濟動能,讓社會與創意工作者皆能了解「創 作有價」的觀念。而竹圍創藝社會企業體則利用創意方案(如樹梅坑溪環境藝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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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動)改善地方生活環境,讓當地的民 能夠確切感受到創作帶來的效益能夠超 越美學,達到環境改造之效。且由於創作已然改善環境影響了生活,經常出現在 生活當中,甚而進入當地的社區環境、學校環境中,影響力與敏感度更大。
研究發現 1-5
定位「創作即生活」之創意平台需要一個實體駐點作為連結所有利害關係人 的軸點,讓所有利害關係人皆能夠看見創作即生活的典範,進而效仿。而定位「創 作影響生活」之創意平台雖不一定要實體駐點,但創作成果仍必須要有其他展示 空間,讓更多關注成果主題的大 作為創作影響生活的典範。
個案驗證
CAMPOBAG 雖然對創意工作者、民 與政府分別提出不同的服務,如到 國外的擺攤人生、國內的創意市集以及大稻 社區內與其他藝文組織所共同舉辦 的創作活動等。而將創意工作者、民 、政府的需求共同結合的,即為 URS 155 的創作活動。而 URS 155 正為結合所有硬軟體設施,將創作與生活感結合的空 間,加上所有利害關係人的參與,成為一「創作即生活」的典範空間,讓所有進 入 URS 155 以及報名參與付費活動的人皆能夠體會「創作即生活」的理念。
竹圍創藝社會企業體主要連接所有利害關係人的活動則並不在竹圍工作室,
而散落於淡水竹圍社區,因而更能夠以創作來影響生活。但創作成果仍然能夠以 成果展的方式於臺灣科學教育館等其他場所再現,擴張此典範的影響空間。
研究發現 1-6
使兩平台皆能產生影響力的因素來自於多邊平台商業模式。平台之主要責任 即為媒合各方需求,而創意產業中資金擁有者與創意內容提供者所擁有之資源一 向處於極端的兩端但卻互補。如創意工作者擁有創意與創作能力,卻苦無資金;
政府空有資金,卻無法使創意落實民間。此時一方面創意內容提供者能夠尋求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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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金來源一向有限,另一方面兩平台如今更增加一般民 作為平台面對之目標客 群之一,利用多邊平台商業模式,正可使資金、創作與創意生活同時實現。
個案驗證
CAMPOBAG 利用多邊平台模式將政府資金與資源(URS 155)提供給創 意工作者,成為創作與創意活動舉辦場所,更進一步協助進入 URS 155 參與創 作活動之民 有接觸創意與創作的機會。同理,竹圍創藝社會企業體也因採取多 邊平台模式,其創意工作者協助協助進行創意行動影響社區時,能夠獲取相應之 報酬,而社區民 生活環境也因創意行動而改善。
貳、 不同定位的創意平台對各利害關係人如創意工作者、民 、社區、政 府的影響
研究發現 2-1
不同定位之創意平台都以維繫創意工作者的生存為重點,有了創意內容提供 者̶創意工作者,創意產業才能有成長的機會。
個案驗證
CAMPOBAG 以「創作即生活」為定位,為了成為具有不同創作性質以創 造不同生活感的創意平台,CAMPOBAG 致力培育不同類型的創作者。不同類 型壯作者除了創作類型不同,創作的資歷也不同。包含以職業所與叫賣講堂培育 希望進入創意產業的潛在創意工作者、以提供活動舉辦與駐村的一般創意工作者,
以及與 CAMPOBAG 合作許久的簽約創意工作者,確保 CAMPOBAG 的創意 內容動能持續。
而竹圍創藝社會企業體以「創作影響生活」為定位,創意工作者無論是利用 竹圍工作室取得創作空間或是合作人脈而完成創作,創意工作者的成就與竹圍創 藝社會企業體的成就相輔相成,當創意工作者的創作對社會影響力越大,則竹圍 創藝社會企業體作為創意平台對其他創意工作者或是企業的可信度越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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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發現 2-2
以「創作即生活」為定位的創意平台讓創意工作者看見世界,而以「創作影 響生活」為定位的創意平台則協助創意工作者看見地方。
個案驗證
CAMPOBAG 主要希望讓創作者看見的地方認同感主要在於以臺灣為主軸
CAMPOBAG 主要希望讓創作者看見的地方認同感主要在於以臺灣為主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