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研究個案
第二節 竹圍創藝社會企業體
壹、 竹圍創藝社會企業體
淡水河,一條 闊而豐沛的河流主幹貫 整個大臺北地區, 裡的人們仰仗 著 條源源不 的溪流,一路由聳立的山峰蜿蜒而下,切過原民的部落,流經肥 沃的平原, 過臺北大橋進入一塊人人競相爭擠卻找不到一塊立足之地的城市,
向左一拐便趨向微聳的觀音山,低頭越過鮮紅的關渡大橋,在大冠鷲悠悠鳴嘯的 天空下,直奔出海。每年八月,臺北大稻 五號閘門擠滿了人潮,等著觀賞二十 分鐘的絢爛煙火節慶式的爆炸,淡水河的身影依附在閃閃發光的花火上,轉而投 入觀者的眼底,彷彿一年只為 天而存在,才有見世的機會。
獨立藝術創作者亦如是,每一位創作者都是彙集成泱泱大河的滴水,在都市 生活的創作者,總是在尋找一個創作的場所,負擔起所有水電管銷費用,同時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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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創作動能不受間斷,彼此互相刺激砥礪,總算所有創作要素全數到位之時,藝 術家為地方帶來的光采使地價上漲,此時租用空間不再屬於藝術家或藝術組織,
只能被迫離席另覓桃花源,價值中心人物再度成為邊陲。
藝術家遭 如此情狀早已層出不窮,一個產業的興起與持續並非數家品 大 廠可以一肩挑起,更需要許多具有多樣性的藝術家共同 起創意產業,才能確保 產業持續前進的質與量生生不息。然而,當一個場所不再能供養獨立創作者,原 本潛藏的兩大隱憂逐漸浮現 面:一為當獨立創作者無法在寸土寸金的臺北生存,
此地區則無餘裕(金錢與空間)從事創意產業最前線的實驗藝術活動。此時缺乏 了前線的實驗藝術活動的創意產業有如喪失研發部門,容易只在既有的創意或設 計上漸進式創新,缺乏另一層面的突破。另一隱憂則為因獨立創作者離開,地區 性的創意消費容易多集中於具有辨別性的品 大廠,品 大廠的價格非一般人士 能夠負擔,創意此時容易限縮於特定薪資階級而無法落實至一般大 ,更難以進 入日常,此時創意徒存「消費」而非「生活」。一旦無法與生活接軌, 若大廠 產生經濟危機,產業容易兵敗如山倒,於此基礎之上的產業,仿若立足於尖塔頂 端,鶴立雞群卻岌岌可危。
創意工作者需要有一個棲身之地,讓創作、生產及至接觸消費端都能一脈接 合,並讓「創作」不 是消費,更是每個人生活的部分,懷抱著如此的理想,
1993 年,如同尋找創意產業未來的出口,就在淡水河的河海交界,竹圍創藝社 會企業體於焉而生。事實上,竹圍創藝社會企業體可分成兩部分:竹圍工作室與 竹圍創藝國際有限公司。1995 年竹圍創藝社會企業體 有「竹圍工作室」正式 立案,1997 年登記為藝術服務事務所,而直至 2011 年轉為非營利組織以前,
皆以獨立自營的方式提供創意工作者工作與展演空間,並鼓勵創作者彼此進行交 流,進而將其專業回餽社會,促成藝術與生活的結合。2006 年,竹圍創藝社會 企業體新增「竹圍創藝國際有限公司」。兩者分野在於,若竹圍工作室提供的是 一個藝術的實驗場,竹圍創藝國際有限公司就是藝術平台持續運行的專案與金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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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兩者相輔相成,將專案報酬投入在地營造,「創意」不 是藝術家與設計 家手中的魔術,而能進入民 生活,透過與民 、與國際的交流,增加產業內的 創新動能與多樣性。雖然竹圍工作室與竹圍創藝國際有限公司能在空間提供以及 專案提供上,以行政體系不同而作為分野,然竹圍創藝社會企業體的活動事實上 空間與專案執行緊密相連,難以區分,因此本研究以竹圍創藝社會企業體作為平 台總稱,唯談及確切屬於竹圍工作室之職責時,以竹圍工作室稱之;談及確切屬 於竹圍創藝國際有限公司時,以竹圍創藝國際稱之。
圖 14:竹圍創藝社會企業體發展概要 資料來源:本研究整理
一、竹圍工作室
搭著捷運紅線一路向北,距離觀光客蜂擁而入的淡水終點前三站,正是新北 市淡水鎮的邊界,竹圍捷運站。三十分鐘的捷運車程,與臺北市保持著恰如其分 的距離,觀望著臺北市新興的潮流與衰落的角落以自省自勵。一出捷運站,頂著 與臺北市大不相同的廣闊天空,順著斜坡西行,赫然發覺左右兩邊竟出現兩條截 然不同的天際線。右手邊是近年來新起的大樓,摻雜著市場的擁 嘈雜,天空 存一半的藍,其餘部分皆在沿著街邊一整排的社區華廈層層疊起中沈沒,與其他 都市景觀幾乎無異。而順著捷運站外的紅磚步道漫步前行,經過暫停的 踏車與 機車停車場,左彎通過水泥涵洞後,就是淡水河畔一路抵 不住的綠。步道恰巧 與新北市政府為推行觀光的金色水岸濱海自行車道重疊,每 假日,家庭或學生 成群跨上單車,或從淡水向關渡進發,或由關渡踩向河岸的終點。跟著 條歪
2011 1995
2006 竹圍工作室立案
竹圍創藝國際有限公司
竹圍工作室轉型非營利組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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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白色小徑步行約莫 15 分鐘路程,即為竹圍工作室。
竹圍工作室為淡水河邊一塊高 地,佔地約莫 2645 平方公尺。難以想像為 了成就道路另一端都市的美好, 塊土地過去曾推滿了住宅與工業廢棄物,成為 隨意傾倒的場所。人民雖然傍水而生,卻未曾意識水岸之於生活的重要性。
1993 年,中華民國藝術環境改造協會蕭麗虹理事與陳正勳、江范明道等三位創 作者,秉持著愛好陶藝創作的心情,將此地闢為陶藝工作室。1995 年正式登記 為「竹圍工作室」,望能提供藝術家棲地,同時藉創作者的專才將藝術與創作的 力量注入社區,改善地方生活(張晴文, 2012)。
二、竹圍創藝國際有限公司
竹圍創藝國際有限公司為竹圍創藝社會企業體為了維持竹圍工作室的營收 來源而設立。2010 年堪稱是竹圍創藝社會企業體價值轉換的一年。 一年,竹 圍創藝社會企業體的價值主張從「藝響力」轉為「藝嚮力」。希望能將藝術與創 作真正實踐到社會上,對大 產生影響力,從而使民 對創作產生興趣。秉持著 如此精神,竹圍創藝社會企業體肩負起文化工作者的責任,在竹圍工作室撫育創 意工作者的同時,竹圍創藝國際有限公司進行藝術與環境的研究與專案,致力探 討藝術如何進入生活,影響社會。藉由研究專案將竹圍創藝社會企業體在地方上 所產生的影響力詳實記錄與研究;藉由成果發表與分享讓原本只於地方發酵的影 響力,延伸到其他族群,在社會上點上一波 漪;利用藝術對未來所帶來的嚮往 的力量注入非竹圍地區之大 心中,同時也將自己的經驗投入研究,對目前的文 化創意產業提出政策建議(竹圍創藝國際, 2012)。
貳、 初衷:生活與生存
一、邊境,創作的主場:創作與生活
起草初期,竹圍工作室被戲稱為「藝術家的秘密花園」( 心舜, 2009),意 謂只有內行人才知道的門道。1993 年建立空間,1995 年成立為竹圍工作室,
1997 年時正式登記為藝術服務機構。竹圍創藝社會企業體的初衷無非希望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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藝術家一個創作空間,讓創作者擁有經濟實惠的穩定駐點處,進行實驗性質的前 衛創作,挑戰藝術所有的可能性,無須再為取得駐點空間而卑躬屈膝向周圍申訴 求告。事實上,臺北市並非沒有藝術家的創作空間,但臺北市所能夠提供給藝術 家的駐點偏向暫時性借用空間(譬如華山 1914 文化創意產業園區),一旦地方 開始興起,藝術家負擔不起地租,只能逐水草而居,遷往其他邊緣地帶。在臺北 市實現一個固定的實驗性創作空間簡直難如登天。蕭麗虹創辦人力主讓創意工作 者有一個可以自由創作的實驗空間,讓創作有存於世的機會,於是成立了竹圍創 藝社會企業體,讓臺北市做不到的,由新北市續營。
二、所謂生存:創意平台與創意工作者的生計之道
竹圍工作室成立的型態反映著藝文工作者二十年走來的歷程,經由藝文工作 者孜孜不 的努力,由飽受忽視逐漸抬頭 胸為自己爭取一片天地。許多藝文工 作者的工作型式總是自立自強、單打獨鬥,議價能力低,在九〇年代的臺灣不重 視文化創意產業的法規環境下,職業欄 能填寫「無業」二字。與市場之間的距 離無窮大,創作作品大多只能仰賴如畫廊之販售畫作的正規藝文組織,而經常飽 受剝削,一件畫作的賣出只能拿到四至五成勞資報酬,少能自行獨立面對市場。
竹圍工作室始終的核心價值,便是希望能逐漸改善創意工作者窘迫的景況,取回 創意工作者基本的尊嚴。1995 年竹圍工作室成立後,便以開立收據的方式與創 意工作者合作,創意工作者開始取得更接近市場的管道,獲取與其作品價值符合 的報償。十多年來竹圍工作室更不遺餘力積極了解國內外文化創意產業政策,與 不同的藝文團體以及政府專案合作,希望藉由人脈的推廣以及介入政府的觀點,
加強臺灣在培育文化創意產業的意識與行動。二十年後,竹圍工作室在產業研究 以及政策建議上貢獻卓越,然而對於竹圍工作室而言,營運卻始終仍在不停摸索。
當初竹圍工作室立案為一藝術服務機構,後由於因為有商品販售,國稅局敦促竹 圍工作室轉為一營利單位,因而於 2006 年成立竹圍創藝國際,由蕭麗虹創辦人
當初竹圍工作室立案為一藝術服務機構,後由於因為有商品販售,國稅局敦促竹 圍工作室轉為一營利單位,因而於 2006 年成立竹圍創藝國際,由蕭麗虹創辦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