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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目的與研究問題

第一章 緒論

第二節 研究目的與研究問題

第一章 緒論

本研究旨在研究輕度智能障礙標記與社會污名的關係,並以台東縣兩所國 中:關山國中和初鹿國中的教師為對象,進行質性訪談,並輔以內隱連結測驗 (IAT)探究其對輕度智能障礙學生之態度以及輕度智能障礙學生在融合教育現場下 蒙受污名之現象,最後再依據上述結果分析比較出台東縣國中輕度智能障礙標記 之正負面效益。

本章共分為三節。第一節研究背景與動機;第二節研究目的與研究問題;第 三節名詞釋義。詳述如下:

第一節 研究背景與動機

研究者身為國中第一線特教教師,長期輔導融合教育下普通班的身心障礙學 生,對於在教育現場下頻繁的處理身心障礙學生的霸凌事件,以及家長甚至是部 分普通班老師,以接受特教服務會被標籤、污名(stigma)化為由,抗拒接受特教 務的情形感到無力與遺憾。許多家長往往不願事先告知國中校方學生的特殊情 形,直到其障礙嚴重影響學校的學習與適應才被迫告知小學時早已經歷過的情況

;而在鑑定施測以及教學輔導的經驗累積下,注意到不少到了國中才接受事實,

「被迫」提送鑑定並接受特教服務的學生,特別是安置在普通班的輕度障礙學生 如學習障礙、情緒行為障礙以及輕度智能障礙,先天障礙程度較輕微,但錯失了 小學六年的黃金教育階段,到了國中後不管是學習態度以及學業程度,已大大的 嚴重落後。而其他程度相近且自小學便接受特教服務的學生,雖然成績要考到及 格很不容易,但在資源班的加強下,再加上國小程度沒落差太大,基本上在原班 上課還是可以聽懂基本的內容,不會有當客人完全無法跟上同儕程度一起學習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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狀況。相較起來,到了國中後才開始面對自身學習困難的學生,往往更容易作業 缺繳而被記警告、小過,難以完成更繁重的國中課業,時常直接放棄學習,以繳 白卷、考零分自我逃避,且得花兩倍以上的時間重新學習打基礎,才能稍微跟上 原班的程度。然而,也有部份學生,即便得到特殊教育的服務抒緩了在校園學習 適應的困難,但也承受了異樣的眼光以及同儕負面無禮的態度,甚至時常被嘲 笑、欺負。

根據教育部「99 年校園安全暨災害事件通報作業系統」(民 100 年)霸凌人數 之統計數據顯示,高中有 108 人、國中最多 582 人、小學也有 154 人,一共是 844 人,且以國中生為最;而兒福聯盟於 2012 年 01 月 03 日至 01 月 14 日期間調 查,結果發現有 10.7 % 的學生坦承「最近兩個月內,會欺負、嘲笑或打同學」。

而所謂的霸凌除了肢體暴力、口頭恐嚇、威脅也都算,而現在比以前更嚴重的情 況就是網路散播辱罵和謠言,最讓人防不勝防,言語上的暴力傷害最普遍也最廣 泛。可見霸凌情形在國中校園普遍且不容易預防,一般正常的學生都多少有著遭 受霸凌的經驗,更何況是在學習適應上明顯更弱勢的特教生。

是以研究者本身在國中校園輔導普通班特殊學生的工作上,時常面臨此兩難 局面:學生的障礙困難需要特教的服務與支持,但接受特教服務特別是接受直接教 學服務得另外到資源班上課的學生,勢必被突顯出來,而家長以及學生本身因此 而抗拒接受特教服務;這讓研究者不禁去思考,是否接受特殊教育的服務必然得 先承受污名之社會結果?以及身心障礙學生污名化之源是否來自於特教標記?在特 教服務的面向中,要如何更具體的去除校園標記的負面影響,讓這群身心障礙的 學生們可以免於被欺負與嘲笑的恐懼屈辱中?

俄國心理學家 L. S. Vygotsky (1995) 認為任何的身體障礙—無論是聽障或是 視障— 不僅改變小孩和世界的關係,也改變了他和他人的互動。生理與心理上 的障礙是一個生物醫學的狀態,然而,學校的老師必須處理的不僅生物醫學的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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題,更要處理障礙造成的社會結果。他認為,一個小孩的發展如果受到障礙的影 響,並不是因為他發展遲緩,而是他有不同的發展。Vygotsky(1995)更進一步分別

「初級障礙」(生物醫學上的)與次級障礙(社會文化上的),並指出次級障礙 是一個發展的社會過程,經由社會化而改變(引自詹文宏,2000)。

管建(2007)於污名的研究〈基於社會學和心理學的交互視角分析〉中指出,

污名的研究從一開始就存在著兩種領域,即社會學和心理學的研究。社會學取向 著眼於闡釋污名價值的功能主義模式和社會系統與結構背景下的制度化模式;傾 向將污名的焦點放在歷史、政治、經濟和社會的背景中,並區分了個體層面上的 污名和制度層面的污名。此外,社會學視角還進一步強調了污名廣泛存在的功能 價值,認為將他人污名化的功能體現在提高自尊、緩衝焦慮和加強控制上。因為 蒙受污名者往往對施加污名者的健康、資源和價值構成威脅,而污名的進程則心 理化與制度化的將某些群體排斥在資源之外。而心理學的視角側重解釋污名形成 的認知條件和認知過程的模式,關注的是污名的認知和動機模式。

綜觀國內外有關研究,現今雖然已有不少社會心理的研究將污名的概念應用 到如性別、族群、醫療和犯罪等領域(Manzo, 2004),然而目前有關污名議題的 研究和成果大多來自於西方,其結論未必適合不同文化背景的台灣社會。再者,

國內外相關的研究,其研究對象仍集中在醫療疾病的對象上,其他受污名群體的 研究則較少,且現有的本土研究中,針對特教標記與污名化之因果關係研究亦相 當有限。

無論特教標記的影響是正是反,對一個親臨第一線提供特教服務、輔導特 殊生以及與普通班導師和家長溝通合作的特教工作者而言,如何更深入的了解並 可靠的使用標記才是最重要的,因此研究者嘗試回歸原點,從校園中最重要的靈 魂角色-「教師」開始,探究國中教師們對特殊教育障礙標記的態度看法,並進 而深入了解特殊教育障礙標記與處於融合教育現場下的輕度障礙學生蒙受社會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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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的關係。

而輕度智能障礙和學習障礙等特教標記常連結到普世的貶損字眼:「笨 蛋」、「智障」、「白癡」,是以本研究假設智能障礙標記比起其他融合教育現場下 之障礙標記,將蒙受較嚴重的污名後果,因此選擇最具貶損刻板印象之『智能障 礙標記』,為研究的方向。並重回最早提出污名(stigma)概念的社會學視野出發,

探討特教障礙標記等相關文獻研究,藉由深度訪談融合教育現場教師,了解其對 身心障礙學生之態度,以及輕度智能障礙學生在融合教育的校園體系內,所可能 蒙受之污名現象,以釐清兩者之間的關係,試圖澄清特殊教育障礙標記長久以來 正負效益之爭議。

第二節 研究目的與研究問題

一、 研究目的

根據以上所述,本研究目的如下:

(一) 探討台東縣國中教師對輕度智能障礙學生之態度。

(二) 探討台東縣國中教師對輕度智能障礙學生在融合教育現場下蒙受污名之 現象。

(三) 探討台東縣國中輕度智能障礙標記之正負面效益。

二、 研究問題

根據以上所述,本研究之待答問題如下:

(一) 台東縣國中教師對輕度智能障礙學生之態度為何?

1.台東縣國中教師對輕度智能障礙學生之外顯態度為何?

2.台東縣國中教師對輕度智能障礙學生之內隱態度為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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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台東縣國中教師對輕度智能障礙學生之外顯與內隱態度差異為何?

(二) 台東縣國中教師對輕度智能障礙學生在融合教育現場下蒙受污名之現 象?

1.融合教育現場下之台東縣國中輕度智能障礙學生蒙受污名的情形為 何?

2.融合教育現場下台東縣國中輕度智能障礙學生蒙受污名之情境為何?

(三) 台東縣國中輕度智能障礙標記之正負面效益為何?

1. 輕度智能障礙標記與台東縣國中輕度智能障礙學生蒙受社會汚名之 關係為何?

2. 輕度智能障礙標記對台東縣國中輕度智能障礙學生之正負面效益為 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