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緒論
第二節 研究目的與研究方法
壹、 研究目的
為提供相關交通場所主管機關之通用化設計規劃之參考,本研究將先透過訪談高 齡、身障、視障、聽障、孕婦及兒童或其陪伴者於搭乘或使用設備上所發生的各類使 用問題,並透過案例現勘方式,實際深入發掘交通場所通用化未臻理想之問題,與探 究歸納該問題的原因,並提出改善對策或其他可能之替代改善作法等建議。
一、 彙整國內外相關車站或場站通用化設計準則與規範,作為本案設計準則研擬參考。
二、 蒐集高齡、身障、視障、聽障或其陪伴者等特定使用者之特性及交通運輸設施與設 備之需求,以及於使用上所面臨各類問題予以蒐集及歸納分類。
三、 探討通用設計在捷運系統設施與設備之應用,及對應不同場所中所須提供之特別服 務或專責服務事項,研擬通用化設施設計準則。
貳、 研究範圍
交通場所依類型不同可區分為鐵路(如:臺鐵、高鐵、捷運)、航空(如:松山機場、
桃園機場)、港口(如:基隆港、臺北港)等場所。本研究範圍為鐵路之軌道系統之交通 場所,但不包含交通運具之討論。
參、 研究限制
本研究探討交通場所設定為高鐵、臺鐵及捷運之軌道系統場站,但因其包含之交 通場所眾多,如:臺鐵約225 站;高鐵共有 12 個車站,現階段已有 11 個車站啟用營 運;臺北捷運約117 站;高雄捷運約 38 站;桃園、臺中捷運均尚在興建中等。本研究 將從臺鐵、高鐵、捷運等不同車站系統中,各擇2 例共 6 例,對該交通場所進行分析 研究,以瞭解問題與研提設計準則。
交通場所通用化設施設計準則
肆、 研究架構
圖1-1研究架構圖
伍、 研究方法
一、 文獻回顧法
文獻回顧分析分含國內外政策、法令蒐集,兩者分析重點為:
(一) 國內政策、法令:分析交通場站無障礙於實際操作上所面臨之課題,以作為後續 本案提出通用化設計準則之調整建議。
(二) 國外政策、法令:現行國內外交通場站通用化設計之政策與法令推動彙整。
二、 案例分析法
蒐集交通場站通用化設計之案例,作為擬訂本案設計準則之評估參考。
三、 訪談法
(一) 本研究透過現場調查方式,訪談高齡、身障、視障、聽障者或其陪伴者,於搭乘 及使用設施設備之各類問題。
(二) 安排產官學界訪談,針對本案所研擬之交通場站通用化設施設計準則提供建議,
預計安排訪談單位及對象有:
1. 政府部門:內政部建築及相關建管部門單位 2. 產業界:目前從事無障礙推動等協會或廠商 3. 學界:從事相關法令研究學者
四、 觀察法
透過實地採用攝影及調查,確認現有課題存在及可能解決策略,做為未來參考手 冊修正建議之基礎。
陸、 研究採用方法之原因
一、 文獻回顧法透過回顧國內政策用以聚焦現有課題,而國外研究可作為回應各項課題 可能解決策略的重要參考來源之一。
二、 藉由案例分析法及實地觀察,才能真實了解環境面存在課題。又因為空間面課題往 往有多種問題混雜,使解決策略不同,實地調查結果可以反饋至本研究課題與對 策。
三、 採用訪談法原因在於了解高齡、身障、視障、聽障、孕婦及兒童或其陪伴於搭乘高 鐵、臺鐵及捷運時,因其身分別以及面臨課題上有不同面向之考量,藉由實際訪談 可有較深入議題討論、且效率性的了解國內課題和現況面臨問題以及法規制度之精 神。
交通場所通用化設施設計準則
柒、 預計可能遭遇之困難及解決途徑
一、 各交通場站建築及環境形式種類多元,雖本案已做初步的彙整歸類,但可能無法完 全羅列,為避免遺漏,本案將配合座談會方式,再行確認。
二、 透過案例分析法,才能了解實務改善存在課題。以及相關單位於施作時容易混淆的 錯誤,同時由正確案例引導打造實用且安全的通用化交通場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