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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目的與研究方法

第一章  緒論

第二節  研究目的與研究方法

壹、 研究目的

為提供相關交通場所主管機關之通用化設計規劃之參考,本研究將先透過訪談高 齡、身障、視障、聽障、孕婦及兒童或其陪伴者於搭乘或使用設備上所發生的各類使 用問題,並透過案例現勘方式,實際深入發掘交通場所通用化未臻理想之問題,與探 究歸納該問題的原因,並提出改善對策或其他可能之替代改善作法等建議。

一、 彙整國內外相關車站或場站通用化設計準則與規範,作為本案設計準則研擬參考。

二、 蒐集高齡、身障、視障、聽障或其陪伴者等特定使用者之特性及交通運輸設施與設 備之需求,以及於使用上所面臨各類問題予以蒐集及歸納分類。

三、 探討通用設計在捷運系統設施與設備之應用,及對應不同場所中所須提供之特別服 務或專責服務事項,研擬通用化設施設計準則。

貳、 研究範圍

交通場所依類型不同可區分為鐵路(如:臺鐵、高鐵、捷運)、航空(如:松山機場、

桃園機場)、港口(如:基隆港、臺北港)等場所。本研究範圍為鐵路之軌道系統之交通 場所,但不包含交通運具之討論。

參、 研究限制

本研究探討交通場所設定為高鐵、臺鐵及捷運之軌道系統場站,但因其包含之交 通場所眾多,如:臺鐵約225 站;高鐵共有 12 個車站,現階段已有 11 個車站啟用營 運;臺北捷運約117 站;高雄捷運約 38 站;桃園、臺中捷運均尚在興建中等。本研究 將從臺鐵、高鐵、捷運等不同車站系統中,各擇2 例共 6 例,對該交通場所進行分析 研究,以瞭解問題與研提設計準則。

交通場所通用化設施設計準則

肆、 研究架構

圖1-1研究架構圖

伍、 研究方法

一、 文獻回顧法

文獻回顧分析分含國內外政策、法令蒐集,兩者分析重點為:

(一) 國內政策、法令:分析交通場站無障礙於實際操作上所面臨之課題,以作為後續 本案提出通用化設計準則之調整建議。

(二) 國外政策、法令:現行國內外交通場站通用化設計之政策與法令推動彙整。

二、 案例分析法

蒐集交通場站通用化設計之案例,作為擬訂本案設計準則之評估參考。

三、 訪談法

(一) 本研究透過現場調查方式,訪談高齡、身障、視障、聽障者或其陪伴者,於搭乘 及使用設施設備之各類問題。

(二) 安排產官學界訪談,針對本案所研擬之交通場站通用化設施設計準則提供建議,

預計安排訪談單位及對象有:

1. 政府部門:內政部建築及相關建管部門單位 2. 產業界:目前從事無障礙推動等協會或廠商 3. 學界:從事相關法令研究學者

四、 觀察法

透過實地採用攝影及調查,確認現有課題存在及可能解決策略,做為未來參考手 冊修正建議之基礎。

陸、 研究採用方法之原因

一、 文獻回顧法透過回顧國內政策用以聚焦現有課題,而國外研究可作為回應各項課題 可能解決策略的重要參考來源之一。

二、 藉由案例分析法及實地觀察,才能真實了解環境面存在課題。又因為空間面課題往 往有多種問題混雜,使解決策略不同,實地調查結果可以反饋至本研究課題與對 策。

三、 採用訪談法原因在於了解高齡、身障、視障、聽障、孕婦及兒童或其陪伴於搭乘高 鐵、臺鐵及捷運時,因其身分別以及面臨課題上有不同面向之考量,藉由實際訪談 可有較深入議題討論、且效率性的了解國內課題和現況面臨問題以及法規制度之精 神。

交通場所通用化設施設計準則

柒、 預計可能遭遇之困難及解決途徑

一、 各交通場站建築及環境形式種類多元,雖本案已做初步的彙整歸類,但可能無法完 全羅列,為避免遺漏,本案將配合座談會方式,再行確認。

二、 透過案例分析法,才能了解實務改善存在課題。以及相關單位於施作時容易混淆的 錯誤,同時由正確案例引導打造實用且安全的通用化交通場所。

捌、 研究流程

圖1-2研究流程圖